發布時間:2015年07月20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發〔2015〕167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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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06-02 10:31:19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下分別簡稱《安全生產法》、《管道保護法》和《特種設備安全法》)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國務院令第 42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591 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提升安全發展水平的意見》(蘇政發〔2014〕135 號),進一步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落實保護責任,提高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 石油、天然氣是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能源品種,是我市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構筑安全穩定清潔能源保障體系的重要措施,油氣管道安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油氣管道保護工作,確保石油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保障沿線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各管道企業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深刻吸取經驗教訓,認清油氣管道保護和隱患整治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強化紅線意識、強化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危機感,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切實增強油氣管道保護和隱患整治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要堅持防治結合、以防為主、分級管理、各負其責、專業維護和社會保護相結合的原則;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明確企業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責任、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通過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建立完善我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管道設施的安全運行。
二、管道保護工作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
總體要求:按照國家和省、市決策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守發展決不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全面落實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責任,健全協同監管體制,強化應急聯動機制,筑牢油氣管道保護責任網、監督網、保障網,確保油氣管道生產安全事故明顯減少,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主要任務:全面開展油氣管道底數普查和安全狀態檢查,確保所有管道權屬明確,責任清晰。全面開展油氣管道隱患整治攻堅,確保 2017 年 9 月底之前所有隱患整治到位、所有管道安全可靠。按照科學決策、規劃引領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油氣管道規劃、布局、建設、運營的全過程管理。按照基礎牢固、保障有力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法規體系、標準體系。按照職權法定、權責統一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完善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監管體系。
三、建立健全管道保護工作機制
已成立的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領導全市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擬訂涉及油氣管道保護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企業等開展管道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統籌協調管道保護和隱患整治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構建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和企業落實責任和領導小組交辦事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題研究,提出油氣管道保護政策、措施建議。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分別組建總體協調、安全監管、安全保衛等三個專項工作小組,協調配合,開展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組建市總體協調專項工作小組,側重從規劃引導、制度建設等方面開展工作,夯實源頭管控基礎;市安全監管和市安全保衛兩個專項工作小組分別由市安監局、公安局負責組建,并承擔相關工作,這兩個小組的具體工作要與地方相關部門做好條線對接,強化執法和執法監督,指導和推進市(縣)、區綜合執法,維護秩序。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有關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操作性強、可靠管用的工作機制。
四、全面落實油氣管道保護責任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投資擁有或受托運營石油天然氣管道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依法承擔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管道保護、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油氣管道項目報批之前,企業要依法對管道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辨識與分析項目的潛在危險和有害因素,確定其與安全生產和管道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的符合性,提出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對策措施;要認真開展路由比選,嚴格遵守城鄉規劃部門確定的路由和選址方案,確保保護距離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技術規范的規定;要根據管道設計壓力、流量要求,結合運營后“增壓擴輸”的潛在需求,依照安全技術規范科學確定管線材質、管道壁厚和防腐措施。油氣管道項目經依法核準后,企業要依照法規規定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依照相關規范組織管道建設,確保施工安全,確保管道安全保護設施與管道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項目未經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合格,不得開工建設。油氣管道建成后,企業要依照法規規定及時設置管道標志,經試運行后,要組織竣工驗收,建立全套管道項目檔案并提交竣工測量圖。油氣管道運行過程中,要健全監護制度,加強檢測維修,完善應急預案,及時排除隱患;對不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管道,要及時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對停止使用的管道,停用前要排空油氣,并由企業組織拆除;不予拆除的,企業要落實管護責任,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備案。
(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管道保護法》和《江蘇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蘇發〔2014〕13 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執行“一票否決”。市(縣)、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監管責任,要加強對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執法監管工作經費,支持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各自職責。要將管道保護納入安全發展規劃,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管道安全應急管理“一案三制”(預案、法制、體制、機制),組織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依法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油氣生產經營單位,并依照有關規定負責或授權、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要發揮基層和一線作用,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油氣管道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違法占壓、損毀管道設施的行為,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共同做好管道保護工作。
(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油氣管道保護工作涉及多個領域、多個部門,是一項綜合工程,各個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做好各行業領域涉及油氣管道保護的監管工作,做到責任共擔、成果共享,工作前后銜接、無縫對接。
市發改委:按照省能源主管部門制定的油氣管道發展規劃,依法做好油氣管道建設項目核準預審工作,協調處理涉及油氣管道保護的跨市(縣)、區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油氣管道保護義務。
市安監局:負責對油氣管道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油氣管道企業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實施涉及油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除外)企業安全生產相關行政許可,參與油氣管道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負責企業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的日常監督、指導,預防、制止和查處危害油氣管道設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參與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在符合油氣管道發展規劃的前提下,在城鄉規劃中統籌油氣管道的規劃布局,依法進行規劃審批和監督;負責確定油氣管道項目規劃選址方案,確保管道合理路由,并確保與既有油氣管道相關、相遇、相鄰的其他項目選址或路由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性規范有關安全距離的強制性要求;依法辦理油氣管道項目的規劃許可和規劃核實手續;負責將符合規定要求的油氣管道竣工實測資料納入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并做好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市國土局:負責依法辦理油氣管道項目用地,依法查處在油氣管道保護控制范圍內的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協調解決有關油氣管道設施巡查、維修和事故搶修時的臨時用地。
市住建局:負責依法納入監管的油氣管道建設期間的施工安全生產監管,依法加強對油氣管道有影響的施工作業的施工許可及監督管理,配合查處有關危害油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監督地方鐵路、公路、航道、港口、機場等交通設施范圍內的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加強對油氣管道有影響的交通設施施工作業的施工許可及安全生產監管,協調落實油氣管道安全保護措施,配合查處有關危害油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保障油氣管道設施事故搶修時的道路暢通。
市水利局:負責跨河、臨河油氣管線的審批;指導、監督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加強對油氣管道有影響的水利設施施工作業的施工許可及安全生產監管,協調落實油氣管道安全保護措施,配合查處有關危害油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應急處置。
市商務局:負責涉及管道輸送油庫的安全運營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督企業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企業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行為。
市衛計委:負責油氣管道安全事故中的公共衛生及急救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依法審批油氣管道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油氣管道沿途的環境安全隱患;負責測定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周邊環境污染情況,并組織專家對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評估,提出處置建議,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環境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督促城鎮燃氣管道企業落實管道設施安全保護和運行工作,依法查處破壞、危害城鎮燃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負責組織開展城鎮燃氣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牽頭協調和督促城鎮燃氣管道企業落實城鎮燃氣管道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地下管線工程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指導、監督各區依法查處非法占壓、擠占油氣管道的違法建設行為,預防、制止和查處相關危及油氣管道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市質監局:負責對全市油氣壓力管道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使用和檢驗、檢測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有關單位辦理油氣壓力管道使用登記以及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校驗和檢修的情況;負責對公眾聚集場所的油氣壓力管道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油氣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從業資格許可及監督檢查;對油氣壓力管道存在的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依法進行處理;參與協調油氣壓力管道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油氣壓力管道相關事故進行調查。
政府其它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油氣管道保護的相關工作。
五、著力強化管道保護工作基礎
(一)完善法規制度。根據《安全生產法》、《管道保護法》、《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結合市情實際,開展調查研究,起草《無錫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實施辦法》,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機制、保護手段、工作標準,細化相交、相遇、相鄰處置原則和方法,完善建設、運營、退役管理職責和程序,條件成熟時予以地方立法,進一步夯實管道保護法制基礎,推進管道保護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法治化。
(二)充實機構人員。企業要把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作為首要任務,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領導體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日常巡護,建立專業檢測隊伍,負責定期開展內外檢測,組建應急處置隊伍,以備應急之需,做到日常巡護、專業檢測、應急處置“三支隊伍”人員充足、技能合格、履職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企業從事巡護、檢測和應急處置的人員,包括使用的派遣勞務工、實習生,應當事先進行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統籌人員、編制,確保管道保護職能到部門、責任到人員。
(三)落實經費物資。管道企業應當保證滿足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管道項目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油氣管道投入運行后,按照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用于管道巡查、檢測、管護和應急處置等,發現安全隱患的,還要及時撥付和使用隱患整治改造費用。企業要結合各自管道長度、服務區域、輸送壓力、穿(跨)越埋深以及周邊環境,根據有關法規和技術規范,配備完善實時在線監測系統、手持(移動)檢測工具和應急處置設備。涉及跨江跨湖、穿越鐵路高速公路等重大關鍵工程的,鼓勵企業相互合作共同組建技術先進、手段完善的檢測應急隊伍,或依照合同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和維修,實現設備共享、平臺共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安排專項經費保障有關部門正常開展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
(四)完善應急機制。以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隊伍為重點,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政府和企業兩類應急預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管道保護納入本級人民政府應急工作體制,責成有關部門會同轄區內管道企業(包括受托運營的企業)制定應急預案。企業要在設區的市和市(縣)、區人民政府領導、有關部門指導下,制定本企業本單位應急預案,經專家論證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備案。企業要普遍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管道范圍限于市(縣)、區的,可獨立組建應急處置大隊;管道跨市(縣)、區的,原則上市設應急處置支隊、市(縣)、區設應急處置大隊;管道跨市的,原則上省設總隊、市設支隊、市(縣)、區設大隊,也可以在省設總隊的基礎上,分片設立具有一定規模的跨市支隊。設區的市和市(縣)、區人民政府可在現有易燃易爆應急處置隊伍的基礎上,依托消防部門并吸收本地管道企業應急處置力量,整合形成管道安全應急處置隊伍。企業要加強本單位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政府和企業的聯合演練也要定期組織,做到各方面有效銜接,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五)完善標準規范。市有關部門要根據相關法規、技術規范,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和完善事關管道保護和安全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質監、發展改革、安全監管、經濟和信息化、海事部門組織管道材料和管道加工制作企業等,按照適應不同施工技術(包括開挖埋管、頂推穿管等)、不同作業條件(包括穿越江河、跨越路橋等)、不同輸送壓力的要求,提出嚴于國家和省標準、行業標準的油氣管道規劃、建設、環保標準,由市質監局會同規劃、建設、環保部門組織制定地方標準。鼓勵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創新管道保護和安全技術,形成嚴于國家、省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
六、著力抓好管道保護關鍵環節
(一)科學選址選線。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是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依法核準油氣管道項目的必備前置條件。未經國土部門用地預審、規劃部門項目選址,投資主管部門不得核準油氣管道項目,企業不得開工建設。要加強油氣管道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公路網規劃、軌道交通網規劃等的相互銜接、相互協調,杜絕因規劃銜接不到位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已經納入國家和省油氣管道發展規劃的,土地管理、城鄉規劃部門應在相應規劃中預以保留,并采取控制措施。油氣管道企業要根據國家和省油氣管道發展規劃編制油氣管道專項建設規劃,具體項目的建設用地、管線路由選線方案應依法報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審批。涉及占用河道管理范圍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有關技術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妨礙行洪暢通,并經水利部門審查同意涉河工程建設方案。有關部門在組織審查批復的過程中,要堅持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技術規范強制性規定的保護距離,從源頭上實現有效保護。油氣管道投運后,土地管理、城鄉規劃部門審查審批與油氣管道相交相遇相鄰的其他項目用地預審、項目選址事項時,也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強制性規定的保護距離,確需既有油氣管線遷移或者采取安全增進措施的,可經政府部門協調、有關企業與利益關系方協商確定,確保建成后實現長期保護。依照法規規定,妥善處理相交、相遇、相鄰問題。新規劃建設的油氣管道與既有水利、交通、市政等工程相交、相遇、相鄰時,須獲得相關部門批準,并嚴格按照批準要求實施。新規劃實施的水利、交通、市政等工程與既有油氣管道相交、相遇、相鄰的,相關建設方案要取得油氣管道企業同意,油氣管道保護方案應經油氣管道保護部門批準。
(二)嚴格安全管理。油氣管道企業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企業應當委托具備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油氣管道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符合規定要求,作出明確的評價結論。評價機構對評價報告及其結論負責,企業除特別申明外,視為接受并承諾履行。油氣管道企業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切實提高油氣管道的本質安全,確保油氣管道安全運行。各級安監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油氣管道企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督促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三)嚴格執行標準。嚴格執行設計、施工、監理、材料等各類標準,是確保油氣管道安全的重要前提。嚴格設計標準,設計人員、設計單位對油氣管道的安全保護設施設計負責,設計時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嚴格施工標準,具備資質的施工單位對油氣管道及其保護設施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負責,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施工技術規范,不損害管道安全性、保護設施可靠性。嚴格監理標準,監理單位對管道材料、管道及附屬設施施工過程、質量、標準負責,確保監理檔案齊全、報告完備,確保設備材料合格、安裝施工合規。嚴格管道材料標準,企業招標管道應當明確符合安全要求的管材標準,依照合同嚴格檢驗,發現不合格的要立即退貨。質監部門要及時開展執法檢查,發現不合格的要依法查處,并責令停止使用。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要嚴格油氣壓力管道的監督檢驗,發現不符合相應規范的應及時提出監督檢驗意見,涉及重大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質監部門。
(四)嚴格竣工驗收。油氣管道完工后、覆土前,要進行管道竣工測量。油氣管道竣工后,企業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規劃核實手續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當審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護要求,是否辦理規劃核實手續,管道項目檔案是否符合完整、準確、系統要求,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企業組織竣工驗收的,驗收報告要及時向項目核準機關、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報備。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由政府部門組織驗收的,企業要及時提出驗收申請。
(五)嚴格檔案管理。完整、準確、系統的管道檔案是開展管理保護、確保管道安全的必要前提。企業是嚴格管道檔案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及時、準確提供檔案的責任。管道項目建成竣工驗收后,企業要根據《管道保護法》規定,于試運行之前,向項目核準部門、項目所在地區各級政府發展改革、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公安、安監、水利、交通運輸、檔案、鐵路等部門以及有關軍事機關,同時報送經實際復測的竣工測量圖等測繪資料。竣工測量圖應當標明相交相遇相鄰關系,相鄰距離接受保護規定的要逐一列表并作為附件。除報送紙質測量圖外,要同步報送電子版坐標測量圖,便于實現信息化管理。企業要確保管道沿線設置的標志標識與報送的竣工測量圖一致。2016 年底之前,市發改委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檔案管理等部門、有關地區和企業,建立全市油氣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實現數字化在線監控。
(六)嚴格日常巡護。建立健全管道巡護制度,嚴格巡護管理是企業加強管道保護的基本職責。企業要足額配備專職巡護人員、交通工具、巡護設備、材料,加強日常巡護,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擁有跨省干線管道、跨市重要支干管道的企業,要普遍建立企業領導輪流帶隊巡護制度。管道巡護人員發現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者隱患,要依照規定及時處理。當場處理困難的,要立即組織現場看護,疏散人員,并及時報告。企業發現管道存在重大外部安全隱患,自身排除確有困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要及時協調排除或者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時組織排除。
(七)嚴格自查抽查。建立企業自查、政府部門抽查制度,具體辦法由市發改、安監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根據省相關辦法另行制定。企業要對所屬管道逐年進行自查,達到一定年限的管道和關鍵區域、關鍵部位要加大自查頻率,自查完成后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管道所在地各級相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適時組織抽查和企業交叉互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的,及時督促整改。市有關部門研究建立企業自查自糾評價指標體系,對自查工作態度不積極、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時的企業,進行約談提醒、通報批評,納入“失信企業名錄”,對其申請建設后續管道項目進行必要的限制。
(八)集中整治隱患。根據國務院部署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的通知》,對應省安委辦具體工作,由市安委辦牽頭,專門制定我市油氣管道隱患整治實施方案,結合開展“六打六治”,指導和督促有關市(縣)、區制定整改方案,組織攻堅,掛牌督辦,確保 2017 年 9月底前,全面完成隱患整治。今后,企業要建立管道隱患整治常態機制,實現整治常態化、規范化。
七、協同提高其他管道保護水平
(一)持續開展城鎮燃氣管道保護。對依照《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規定,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建設和管理的城鎮燃氣管道,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3〕51 號),由各地市政公用部門、城鄉規劃部門組織開展隱患排查,組織隱患整治,確保安全穩定。
(二)不斷提高企業廠界界內管道安全水平。根據《管道保護法》規定,油氣田、煉油廠、化工廠等生產企業廠界范圍內的管道,不適用《管道保護法》。鑒于不少管道廠界內外相聯互通,各地安監部門要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安監總局第 43 號、第 45 號令和安監總廳管三〔2014〕78 號文件,指導和督促有關企業加強日常維護、隱患排查和隱患整治,不斷提升各類易燃易爆管道保護和安全生產水平。
(三)大力開展管道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地方政府要會同油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企業建立齊抓共管的管道安全宣傳教育機制,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網絡、小區宣傳欄等多種渠道,普及《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油氣管道、城市燃氣管道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技能。指導督促油氣管道、城市燃氣管道企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全社會保護油氣管道、城市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意識。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5 年 6 月 2 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