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年07月20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5〕107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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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6-11 10:37:37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 年 6 月 11 日
無錫市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 年 6 月)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精神,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全面推進我市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的目標、任務和要求,以民生需求為導向,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體制機制、內容載體、方法手段,積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不斷增強公共文化服務活力,建立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和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激勵和帶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培育一批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務職能的社會合作組織。
——凸顯公益、普惠大眾。堅持公共文化服務的基本性、公益性、普惠性,以普遍實現公民文化權益為準則,使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弱勢群體都能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務,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
——科學評估、規范運行。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效益。積極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化建設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健康規范發展。
——改革創新、提高效能。全面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形成公共文化領域社會共治格局。改進和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三)總體目標
到 2020 年,全面形成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格局,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民辦公共文化設施布局合理、特色明顯、效益顯著,成為公共文化設施網絡的有效補充。全市廣泛推行公益性文化單位和服務項目的服務外包模式,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和手段更加豐富,服務質量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主體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社會力量積極主動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文化服務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取得成果,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成熟、成效顯著,文化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普遍建成,市場活力進一步激發。
二、工作重點
(一)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鼓勵社會力量捐助或開辦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劇院、音樂廳、美術館、文體活動中心等非營利文化設施,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通過民辦公助等方式在土地使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鼓勵有條件的單位、企業和個人依法籌建富有特色的各類文化場館,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加強業務指導。推進公益性文化單位和服務項目的服務外包模式,對具備條件的公共文化單位場館設施和服務,采用整體或部分外包的手段進行社會化運作,提高設施利用率和服務效益。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加強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社區和農村文化設施管理。
(二)鼓勵社會力量自發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興辦的劇場、電影院、博物館、文化中心等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引導科技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益性基礎設施拓展免費開放項目,向全社會提供優質公共文化服務。鼓勵社會力量通過主辦、承辦、協辦、冠名、合作、捐贈等方式參與各類公共文化服務。對于社會力量自發提供的準公益性文化產品(各類演出、展覽、講座、培訓、活動等),文化、財政部門可以通過項目補貼等措施擇優扶持。加大對群眾文藝團隊的扶持力度,加大群眾文藝團隊小額資助專項資金投入,激發群眾團隊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熱情。發揮重大評獎活動的示范導向作用,通過組織“群芳獎”等重要獎項評選,鼓勵和引導文藝創作者創作更多群眾喜愛、具有無錫特色的文藝精品。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公共文化領域,促進無錫太湖文化發展基金良性運行,同時完善運行和管理機制,在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文化資助活動。嚴格落實公益性捐贈抵稅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對文化事業開展公益性捐贈。
(三)著力培育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主體。鼓勵和引導有條件、有意愿的企業、團體和群眾個人,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以各種形式注冊興辦文化實體。制定《無錫市扶持群眾自辦文化實體實施辦法》,依法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為文化實體的創辦創造便利條件。建立政府專項引導資金,以獎勵和補助的形式培育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主體。搭建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主體之間的交流展示平臺,通過集中展示等活動促進各類主體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幫助社會化主體提高水平、創建品牌、發展壯大。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公益性文化機構要加強對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主體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豐富和拓展其服務內容和項目,提升服質量與水平。鼓勵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成立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建立專業、高效、穩定的志愿者隊伍。
(四)健全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將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出臺《無錫市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目錄》,購買內容以先進文化為導向,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點支持具有創新意義和針對農村群眾、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文化惠民項目。加強對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監督管理,確保購買行為公開透明、規范有效。
(五)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深化公共文化管理體制改革,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逐步在公共文化機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擴大社會參與,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機構運行效率,確保公益性目標實現。建立無錫市公共文化服務協調機制,推動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公共文化資源、項目、渠道的統籌整合,形成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監督和統一評估。制定并頒布《無錫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標準》,將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納入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和服務技術標準,營造平等準入的發展環境。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數字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建設,以標準化、數字化建設促進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統一部署,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的重大意義,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和要求。市財政設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專項資金,并納入正常年度財政計劃,形成正常的投入增長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本項工作納入加快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和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明確部門分工,督促抓好落實。逐步把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作為全市各級科學發展考評和干部履職能力考評范疇中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聯系實際,提高整體工作水平,確保相關舉措得到有效落實。
(二)廣泛宣傳,強化激勵。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資源,通過開辟專欄、開設專題節目、制作專題網站等方式宣傳公共文化社會化服務相關內容,宣傳項目經驗與先進典型,營造有利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輿論氛圍。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對有突出貢獻的社會力量進行表彰和獎勵,增強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建設的熱情。
(三)建立評價與反饋機制。建立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調研、服務評價和意見反饋機制。制定并實施《無錫市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要則》,進一步提高社會力量參加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質量與效能。把“群眾滿意度”作為各類公益性文化設施、公共文化機構績效評估的核心指標,作為測評各類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社會組織、企業服務質量的基本指標,作為文化行政部門對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實施管理和調控的重要依據,切實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和水平。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