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年10月28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5〕1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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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9-06 11:25:50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為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和創新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省委巡視組對我市提出的整改要求,現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市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由市社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統籌協調有關工作。各市(縣)、區成立相應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推進本區域內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整改工作重點
(一)健全村務公開機制
1.完善村務公開內容。凡涉及到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公開,村務公開必須實事求是,公開的內容必須全面、真實、準確無誤。
2.創新村務公開形式。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觸摸屏、數字電視點播、社區網站等信息化手段,不斷創新村務公開形式,切實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明確村務公開時間。凡涉及村民利益、群眾反映集中、密切關注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開,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動態公開。
4.規范村務公開程序。村民委員會提出公開方案,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審查,提交村務聯席會議討論確定。
5.建立村務公開答疑糾錯制度。村務公開過程中要廣泛聽取村民意見,對提出的疑問及時解釋答復。
(二)規范民主決策機制
1.完善民主決策內容。凡涉及與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以及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要實行民主決策,不能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
2.明確民主決策形式。村級民主決策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
3.規范民主決策程序。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應當遵循“四議兩公開”的程序:即按照黨員群眾建議、村黨組織提議、村務聯席會議商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程序實施,對于決議的議題、過程和實施的結果要及時公開。
4.建立民主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未按決策程序進行決策、違反法律法規實施決策以及明知決策錯誤未及時糾正的,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依法追究責任。
(三)完善民主管理機制
1.健全各項民主管理制度。組織村民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規章制度,教育和引導村民依法參與村級事務、財務和集體資產等方面的管理,切實保障村(居)民的民主管理權。
2.建立村民代表聯系戶制度。村民代表應當加強與聯系戶的溝通聯系,收集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村民委員會反映;及時把上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村民代表會議形成的決定、決議向聯系戶傳達。
3.建立村務聯席會議制度。村務聯席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并主持,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成員參加,不是黨組織成員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列席,參加會議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員的半數以上。
4.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村集體資產、村建設工程項目、村經濟合同等管理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按月進行財務審查,先理財后入帳。
5.建立多元共建制度。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暢通不同群體參與農村社區建設的渠道,提升村民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強化民主監督機制
1.明確村務監督內容和程序。村務監督內容涵蓋村務決策、村務公開、村集體“三資”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等方面。實施村級民主監督的主體是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通過收集民意、調查分析、監督落實、通報反饋4個環節開展監督。
2.深化民主評議工作。民主評議活動一般在年終進行(由鎮或街道統一規定日期),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持,也可與“民主懇談日”活動相結合。
3.加強經濟審計監督。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4.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將民主評議結果作為被評議人員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據。
三、工作推進計劃
各級、各部門按照時間節點,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推進落實工作。
(一)制定整改方案(2015年7-8月):制定《關于依法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整改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建章立制階段(2015年8-9月):召開市整改工作部署會;各相關市(縣)區政府根據整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細化本區域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實施方案,做好相關工作部署。
(三)落實工作階段(2015年9-10月):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改工作責任,確保整改工作收到實效。
(四)開展督查階段(2015年11-12月):市政府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對各市(縣)、區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予以通報。
整改結束后要將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宣傳和推廣。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6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