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12-16 17:46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一)廉租住房保障
1)目前我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條件
享受低保(特困)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
2)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標準
按建筑面積一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二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房不低于50平方米的標準配給。
3)關于廉租房的戶型
國家、省嚴格控制廉租住房面積標準,我市廉租房戶型分一室戶和二室戶,配房標準根據申請家庭人員結構進行配租。
4)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
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5)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
持有《無錫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每平方米月補貼額為12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月補貼額為10元。租金補貼額低于每月200元的,按200元發放。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的家庭,如果放棄選擇實物配租而選擇租賃補貼,對其發放的租賃補貼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20%。
(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
1)目前我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條件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中夫妻雙方至少1人具有無錫市市區城鎮戶籍;
(2)申請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700元以下;
(3)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
2)無錫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規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3)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的流程
具體的流程為
(1)出讓人攜帶經濟適用房的兩證到市國土局,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領取新的土地證;
(2)出讓人攜帶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新的土地證和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的交款收據與受讓人一起,到產權監理處辦理轉讓手續,領取新的產權證。
(3)受讓人到國土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4)我市住房保障的申請、審批程序
我市住房保障的申請,需經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兩級審批、兩級公示,對符合保障的申請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發放核準通知書進行選房。
5)我市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成員的確定
(1)持有《無錫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證》的家庭,以證件上注明的家庭人口數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2)其他低收入家庭,以一對夫婦及其未婚子女(含單親家庭)構成申請家庭;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5周歲。
(3)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廉租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聯系單位:無錫市住保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處
辦公地址:新金匱路1號市民中心8-524
聯系人:陳 斌
聯系電話 :81823575
來源: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