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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發〔2015〕3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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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11-09 09:54:06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維護糧食安全的責任,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市場有效供應,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和《省政府關于健全完善糧食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64號)精神,結合無錫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糧食安全意識和責任
(一)增強新形勢下的糧食安全意識。農為邦本,食為政首。
糧食是人民群眾最基本的生活資料,糧食安全事關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糧食安全,把這項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強調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無錫地處太湖之濱、運河之畔,曾是全國重要的大米產區,“無錫米市”也素有“四大米市”之首的美譽。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快速推進,我市耕地面積逐年減少,常住人口規模不斷增加,產需缺口越來越大,糧食自給率已跌破40%。同時,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糧食質量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保供穩價任務十分艱巨。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極易造成糧食供應不足并影響社會穩定。保障我市糧食安全,對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撐作用,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復雜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筑牢耕地保護、產能提升、流通儲備三道防線,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作為保障民生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
(二)明確市、市(縣)區各級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我省實行“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省、市、縣共同擔責,產區和銷區一起努力,持續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市人民政府承擔保障全市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市(縣)區人民政府承擔本級相應責任,全面加強糧食生產、儲備和流通建設。市長、各市(縣)區長在維護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具體責任是: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落實和完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調動地區產糧和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推動糧食產業轉型升級,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積極發展糧食現代物流產業;落實地方糧食儲備計劃,創新儲備機制,儲足管好地方糧食儲備;健全糧食區域調控機制和應急保供體系,強化糧食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穩定;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提升監管水平;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
(三)落實部門責任。
市政府建立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處理保障糧食安全中的重要事項。市糧食局負責擬訂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規劃,做好糧食收購、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市場調控、應急保供,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職責。市委宣傳部會同市統計局、糧食局等部門負責定期發布本地糧食生產、消費情況,加強輿論監管,引導居民健康消費,營造全社會節糧愛糧氛圍。市發改委協助市糧食局協調域外應急糧食調度或進口,配合市糧食局制定實施糧食倉儲物流發展規劃。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級糧食專項,并實施監管,安排糧食直補等資金。市農委負責督促各地完成市政府下達的糧食播種面積、產量,指導和服務糧食生產,負責監督耕地質量。市國土局會同市農委等相關部門負責監督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市物價局負責主要糧食品種成本調查、價格監測預警工作,依法實施市場價格監督,引導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市農委、糧食、工商、食藥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糧食市場和糧食質量、衛生的監督檢查。市統計局負責與糧食安全相關的統計監測。農業發展銀行無錫市分行負責地方各級糧油儲備信貸資金需要及政策性用糧貸款安排。其他涉及的部門和單位依據工作職責,履行工作任務。各市(縣)、區人民政府也要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維護糧食安全的職責,強化部門責任,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穩定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四)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穩定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嚴格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先補后占”、“占優補優”。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要積極推廣剝離耕作層土壤再利用制度,開展補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強化地力建設,大力推進深耕深松、測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機肥等措施,不斷提升耕地質量水平。嚴格執行政府領導干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農委、市審計局)
(五)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堅持把農田水利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首要任務,加強中小河流治理、灌區改造、丘陵山區小流域治理,積極推廣應用節水灌溉技術,擴大有效灌溉面積,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加強農業綜合開發,積極改造中低產田,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強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強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災害性天氣預測預報預警水平,增強糧食防災減災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農委、市國土局、市氣象局)
(六)提高糧食生產水平。高度重視糧食安全,實施生態補償機制,保障糧食種植面積。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重點加強良種、良法、良田等新技術研發,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糧食生產科技創新與推廣運用,努力提高科技對糧食生產的貢獻率。深化種業體制改革,加強政產學研合作,積極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品種,建立“育繁推一體化”機制,培育具有競爭力的育種企業。推廣應用“高產、優質、多抗”糧油品種,提高優良品種覆蓋率。實施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全面開展高產示范創建和綠色增產模式攻關,推廣普及水稻機插秧、小麥精量播種、肥水精準運籌等關鍵技術,提高糧食單產水平。加強重大病蟲害防控,提高高產穩產能力。強化資金保障,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促進農機農藝深度融合,實現糧食作物品種、栽培技術和機械裝備的集成配套。建立健全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和人員績效考核激勵機制,推動先進適用農業技術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機局)
(七)構建新型糧食生產經營體系。積極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糧食生產經營。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于晾曬、烘干、倉儲和農機庫棚等配套設施用地給予支持。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鼓勵有條 件的農戶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有償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糧食生產主體,重點支持土地經營規模100畝至300畝的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在流轉過程中,要避免“非糧化”,堅決禁止“非農化”。采取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等措施,積極發展糧食社會化服務,推廣“聯耕聯種”、“代種代管”、“訂單種植”等糧食生產經營服務模式,對種糧大戶和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進行獎補。(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國土局、市財政局、市糧食局、市農機局)
(八)健全和完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實糧食補貼政策,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加強補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及時、足額補貼到糧食生產者手中。加大對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探索對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糧食生產的價外補貼政策,促進糧食規模種植,增加種糧效益。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為糧食生產者提供信貸等金融服務。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加強糧食作物保險支持力度。發揮政策資金引導作用,通過貼息、獎勵、風險補償等措施,帶動更多的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糧食產業。健全重要農資儲備制度,穩定農資價格。(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
三、抓好糧食收購儲備管理
(九)落實糧食收購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充分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導作用,鼓勵和引導符合條 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糧食收購。優化糧食庫點布局,改善倉儲設施,擴大收儲能力,滿足農民售糧需要。落實和完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糧油加工企業和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有關稅收政策。支持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主導、財政性資金注入等多渠道籌集的糧食收購共同擔保基金,搭建企業自主收購融資平臺。制定實施非正常年景和糧食質量異常情況下糧食收購應急處置預案,幫助農民減輕損失,防止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市場。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安排落實糧食收購資金,足額發放政策性糧食收購貸款,對符合貸款條 件的企業可根據其風險承受能力加大自主收購糧食的支持力度。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嚴格執行收購市場準入制度,規范各類主體的糧食收購行為,嚴厲打擊“轉圈糧”、“打白條 ”、壓級壓價、抬級抬價等行為,維護良好的糧食收購市場秩序,保障好國家和糧農利益。(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農業發展銀行無錫市分行)
(十)加強糧食產銷合作。加強域內糧食產銷合作,發展訂單農業,采取技術支持、品牌共建、戰略合作、基地種植等多種方式,通過政策、資金扶持,推進本地糧源“訂單種植”、“訂單收購”,培育和支持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推廣建立“公司+基地+合作社或農戶”模式,切實掌控本地糧源。積極開展省內、省際糧食產銷合作,為企業搭建合作平臺,落實用好國家有關糧食運輸補貼政策,支持企業到主產區投資建設糧源基地和倉儲物流設施,逐步建立多形式、深層次、長期穩定的糧食產銷合作關系,切實增強糧源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農委、市財政局)
(十一)落實地方糧食儲備。全面落實省、市政府下達的糧食儲備計劃,完善儲備糧管理制度,建立地方儲備費用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足額落實儲備費用和利息補貼,保證儲備糧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良好、調用高效,充分發揮吞吐調節作用。根據轄區內人口數量和消費需求的變化,適時調整優化儲備糧布局和品種結構,保障并落實成品糧油應急儲備規模,保障調控市場和應急供應的需要。推進競爭承儲,促進規模儲存。加強儲備糧油日常管理,嚴格庫存和質量管理,強化對糧油承儲企業的監督檢查,推行儲備糧油月報季查制度,支持地方儲備糧可視化信息監管系統建設,增強糧食倉儲、糧情等信息共享、實時監控能力。(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農業發展銀行無錫市分行)
(十二)創新地方糧食儲備機制。探索建立中央儲備與地方儲備相結合、地方常規儲備和政策性臨時儲備相結合、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糧食儲備新機制。按照糧權與事權相統一原則,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儲備糧統一管理體系,明確管理責任主體,加快推行地方儲備糧貸款集中統一管理。運用財政、金融、投資等政策手段,建立地方政府掌控的社會糧食周轉儲備。鼓勵符合條 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地方糧食儲備工作。鼓勵有條 件的地方,由政府承擔地方儲備糧輪換價差。完善地方儲備糧油輪換激勵機制,支持承儲企業采購優質糧油,降低采購成本,減少保管環節損失,提高倉儲管理效益。完善儲備糧輪換方式及補貼政策,建立科學規范、靈活高效的儲備吞吐運作和輪換經營制度,把握輪換時機、優化輪換節奏,充分發揮調控市場、穩定糧價效應。(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農業發展銀行無錫市分行)
四、促進糧食流通產業發展
(十三)加強糧食物流市場體系建設。對接國家、省糧食物流通道建設,發揮鐵路、長江、運河等交通運輸優勢,打造跨區域的糧食物流通道和北糧南運物流節點,構筑現代糧食物流體系,增強糧食流通能力。依托無錫糧食科技物流中心公鐵水聯運優勢和長三角精品糧油產業園沿江港口優勢,提高散裝、散卸、散存、散運“四散化”能力水平,打造集倉儲、中轉、加工、批發、信息發布、檢驗檢測、電子商務等于一體的區域性現代糧食物流中心。結合區域糧食產銷實際,將成品糧油供應網絡建設納入各市(縣)、區城鎮建設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重點培育無錫新米市、無錫朝陽糧油批發市場、江陰江南農副產品糧油批發市場、宜興瑞德農產品批發市場。制定實施成品糧批發市場建設用地、進場交易客戶稅費、物流運輸等優惠政策,支持發展分級儲運、流通加工、配送、電子商務和期貨貿易等現代化服務方式。強化市級糧食拍賣交易中心功能,推進覆蓋市、市(縣)區和周邊地區的聯網競價交易區域平臺建設,推進政策性糧食聯網交易。(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委)
(十四)提升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管理水平。組織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將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作為現代農業重要基礎設施抓緊建設,重點支持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和維修維護、科學儲糧技術應用、收儲專用機械裝備、烘干設施、質量檢測、信息化管理等項目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糧庫,保障糧庫建設新征用地,執行新建糧庫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創新投融資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加快糧庫改造和建設,到2020年,全市現代倉容占比力爭達到80%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加強新能源、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應用,建設符合安全、綠色和節能減排要求的糧庫新倉型。大力推廣機械通風、環流薰蒸、糧情檢測、低溫儲糧等綠色儲糧技術運用,鼓勵有條 件的地區探索運用“四合一”升級新技術(橫向通風、氣調儲糧、糧情測控、負壓冷卻)。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全面推進智慧糧庫和糧食流通管理平臺建設,形成覆蓋市、市(縣)區和涉糧企業的信息化管理體系。建立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糧食倉儲、物流、市場等設施,未按規定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和變更用途。(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科技局)
(十五)推動糧食產業轉型升級。引導資源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在糧食物流倉儲、加工貿易、糧機制造、電子商務等領域,培育壯大糧食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糧食企業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進行技術改造升級。抓住國家大力發展主食產業機遇,鼓勵企業延伸糧食加工產業鏈,開發新型優質健康糧油產品,推進糧油深加工和副產品循環利用,提高產品附加值。對糧食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支持主食加工企業發展倉儲物流冷鏈設施,延伸生產營銷網絡。發揮我市糧食機械制造龍頭帶動作用,加強產學研合作,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發展先進制造產業。加強品牌建設,在米、面、油、飼料、糧機等領域培育具有影響力的產品品牌。(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科技局、市農委、市工商局)
(十六)深化地方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貫徹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實土地轉(出)讓、資產核銷、工商注冊、信貸支持、稅費減免、人員安置等配套政策措施。推進國有糧食企業兼并重組,優化產權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堅持穩定公益性和放活經營性相結合,國有糧食儲備企業對政策性儲備業務,要切實加強管理,做強做實主業,堅持公益優先,注重社會效益、兼顧經濟效益;對經營性業務,要放開搞活,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堅持效率優先,注重經濟效益。加強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建立經營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防范國有資產流失,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支持發展民營糧食企業和糧食經紀人。鼓勵糧食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經營風險。加強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推動糧食企業改革發展,著力培育對區域糧食安全保供具有“壓艙石”作用的國有或民營糧食企業集團和大糧商。(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辦、農業發展銀行無錫市分行、市工商局)
五、保障區域糧食市場穩定
(十七)完善糧食調控機制。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調節供需和糧價的決定性作用。完善糧價市場化形成機制,引導糧食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完善糧食儲備調控體系,建立地方和中央糧食儲備協調機制,有效發揮糧食儲備吞吐、財政補貼的導向作用,確保糧食市場基本穩定。完善產銷銜接保障機制,調控地方糧食品種余缺,保障地區糧食供給。完善糧食加工體系,充分發揮糧食加工轉化對糧食供求的“穩定器”和“調節器”作用。(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
(十八)健全糧食應急保供體系。制定完善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建設規劃,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爭經過3年努力,基本建立以成品糧應急配送中心為龍頭,以市、(縣)城區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為骨干,以覆蓋街道、鎮的城鄉糧食應急供應網店為基礎,糧食應急加工、儲運、供應各環節協調配套、布局合理、設施完備、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原則上每個鎮(街道)建有1個以上應急供應網點,市區每3萬人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應急成品糧油儲備按照省下達的任務,達到10-15天市場供應量。按照政府引導、分級負擔、社會參與的原則,采取企業自愿、政府認定、部門監管、合同約束、動態調整的方式,選擇符合條 件的糧食加工、運輸和經營企業承擔應急供應任務,實行統一掛牌,給予政策扶持。完善對特殊群體的糧食供應保障制度,保證貧困人口和低收入階層等對糧食的基本需要。(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民政局)
(十九)強化糧食統計監測。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完善信息共享會商機制,做好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農戶存糧調查分析,建立糧食生產、流通、加工和消費統計調查體系,準確反映糧食供需狀況。落實糧食經營信息統計報告制度,督促各類涉糧企業按照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規定,建立經營臺賬,定期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強化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糧食流通統計違法行為。發揮物聯網、大數據信息技術在糧食調查統計、監測預警中的作用,加強糧食市場監測、分析。發展面向全社會的糧食市場信息服務體系,以多種方式提供市場信息服務,促進糧食流通和市場穩定,引導糧食生產和消費。(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
(二十)維護糧食市場秩序。貫徹落實《無錫市糧油流通安全條 例》,健全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監管協調機制,完善相關部門、地區聯動執法和信息共享制度,發揮糧食110(122)聯動作用,提高執法效能。強化對糧食收購、批發、糧油加工和零售等重點環節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以次充好、摻雜使假、計量作弊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組織開展糧食庫存和地方儲備糧油專項檢查,落實糧食經營者最低和最高庫存制度。建立健全市糧食經營者信用評價體系,加大信用信息成果運用,建立糧食經營企業失信名單制度,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經信委、市物價局)
六、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
(二十一)強化糧食質量源頭治理。建立耕地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大氣、土壤、灌溉用水等農業生態環境的監管、檢測、保護和修復。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監測預警,控制工業“三廢”和農業面源污染,鼓勵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規范糧食生產活動,健全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廣有機肥、高效緩釋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逐步減少化肥、農藥用量。建設農村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水等處理系統,加強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污水的資源利用,有效解決耕地面源污染問題。(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
(二十二)完善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嚴格執行糧食質量安全標準,充分發揮農業、糧食、食藥監管等部門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作用,加強糧食生產、收購、入庫、出庫及入市質量安全檢測,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加強預警,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糧食質量安全風險。健全糧食產地準出和質量標識制度,推進糧食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糧食流通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強放心糧油工程和糧油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放心糧油”供應網絡。加強對農藥殘留、重金屬、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標超標糧食的管控,建立超標糧食管控長效機制,探索超標糧食處置渠道,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經信委)
(二十三)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實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建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部門協調聯動和信息通報機制,糧食、農業、食藥監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基層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強化市(縣)區、鎮(街道)兩級監管責任。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治理整頓,完善有關責任追究和處罰機制。(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工商局)
七、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和健康消費
(二十四)加強愛糧節糧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愛糧節糧、反對浪費的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全社會愛糧節糧意識。建立糧食青年志愿者隊伍,組織以青年糧食職工為主體的青年志愿者走進廣場、社區、家庭、學校、軍營、機關、企業等場所,采取宣講節糧常識、發放節糧提示卡、宣傳冊等方式,廣泛開展愛糧節糧宣傳。加強愛糧節糧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組織全市中小學生到愛糧節糧教育社會基地中親身體驗和實踐,從小做到知糧、愛糧、惜糧,真正掌握愛糧節糧知識,使他們深入了解我市糧食安全現狀及愛糧節糧的重要意義,培養愛糧節糧習慣,傳承勤儉節約美德。大力倡導“光盤行動”,制止糧食浪費行為。組織開展愛糧節糧機關、學校、企業、食堂、家庭等愛糧節糧載體創建活動,進一步增強全民愛惜糧食、節約糧食的意識。(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婦聯、市科協、團市委)
(二十五)全面實施節糧減損。在糧食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全面推廣節糧減損新設施、新技術、新裝備,大幅度降低糧食損耗。組織開展糧食產后損失浪費調查,加快現有糧食倉儲設施改造,鼓勵新增設施使用綠色儲糧技術。督促糧食加工企業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過度加工造成糧食浪費和營養流失,鼓勵開發全谷物等營養健康產品,推廣節糧節能降耗工藝技術和設備,明顯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品綜合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八、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二十六)完善制度建設。建立糧食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市、市(縣)區每年要分解落實保障糧食安全相關任務,并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報告制度,下級政府每年年初向上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區域耕地變化以及糧食生產、流通、儲備、保供等方面的應急情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沒有完成責任制規定任務并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發生重大糧食質量安全事件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農委)
(二十七)強化監督考核。建立糧食安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由市糧食局牽頭,會同市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具體監督考核辦法,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匯報。(責任單位:市糧食局、市發改委、市農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