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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發〔2015〕34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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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12-07 15:07:39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健康城市建設,加快健康服務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及《省政府關于加快健康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4〕76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目的,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策引導,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引入社會資本發展健康服務業,著力增加供給、創新服務、擴大消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為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創造條件。
(二)主要指標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內涵豐富、結構合理的健康服務業體系,實現增速明顯加快、比重明顯提高、集聚程度明顯提升、競爭力明顯增強的目標,基本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需求,健康服務業規模發展、集聚發展和創新發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醫療服務供給水平顯著提高。著力構建以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多元辦醫格局,以優化資源配置為重點,構建多層次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醫護服務水平。2020年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以上。
——健康養老服務不斷完善。加強醫養融合發展,實現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衛生健康服務便捷對接,2020年養老機構衛生服務覆蓋率達100%,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45張以上。提高社區養老服務水平,豐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2020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城市社區覆蓋率達100%,農村社區覆蓋率達100%。
——健康服務業呈多樣化發展。中醫保健、健康體檢、咨詢管理、體質測定、體育健身、健康旅游和健康文化傳播等多樣化健康服務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商業健康保險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大幅提高。
——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健康服務業政策法規體系初步建立,行業規范和標準體系不斷完善,行業管理和監督更加有效,人民群眾健康意識明顯增強,素養明顯提高。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到省定標準75%,健康知識知曉率達80%以上,健康行為形成率達65%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提高醫療服務供給水平
1.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積極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衛生機構,鼓勵發展上規模、上水平、有特色的非公立醫院;鼓勵國際知名品牌醫療實體來錫舉辦醫療機構,設立獨資醫院;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醫療機構合作,提升全市醫療服務能力。在醫保協議管理、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醫院評審、技術準入等方面對非公立醫療機構一視同仁。對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可由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對非公醫療機構的指導監管,扶持做優做強。(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優化醫療服務資源配置。科學制定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向社會公布。控制公立醫療機構數量和規模,對涉農地區和醫療資源薄弱地區適當放開;嚴格控制綜合性醫療機構數量和規模,進一步加強精神、兒童、護理、康復、傳染病、養醫結合、臨終關懷等發展滯后而群眾需求迫切的專科醫療機構建設;科學區分基本和非基本公共醫療服務,基本公共醫療服務由政府承擔,非基本公共醫療服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舉辦,逐步壓縮公立醫院特需服務提供的規模與數量;探索建立大型醫療設備共享共建機制。市級層面主要辦好2家三級綜合醫院、1家三級中醫醫院及精神、兒童、婦幼、傳染病等專科醫療機構。江陰市、宜興市進一步完善轄區內醫療機構設置,主要辦好1家縣級綜合醫院、1家中醫醫院、1家精神病醫院,1家婦幼保健院,強化兒童、傳染病、康復等專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區主要辦好1家區級綜合醫院,鼓勵發展1所中醫醫院、1家婦幼保健院。各級政府要建立長效穩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投入保障機制,持續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化建設水平。(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3.培育專業規范的護理服務。規范執行省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項目清單。合理調整護理服務價格,更好地體現服務成本和護理人員技術勞動價值。強化臨床護理崗位責任管理,完善質量評價機制,建立穩定護理人員隊伍的長效機制。科學開展護理職稱評定和績效考核,評價考核標準側重臨床護理服務數量、質量、技術水平、患者滿意度及醫德醫風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發展康復護理、養老護理、家庭護理、母嬰護理等適應不同人群需要的護理服務。(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民政局、市物價局)
(二)大力發展健康養老服務
1.推進醫養融合發展。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康復醫院和護理院,鼓勵部分一、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轉型為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鼓勵和引導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積極構建養老、醫護、康復、臨終關懷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實現老年人在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衛生健康服務便捷對接,2020年底前養老機構衛生服務覆蓋率實現100%。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的業務協作機制,鼓勵開通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民政局)
2.大力發展社區健康養老服務。加強社區健康服務設施建設,完善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功能。新建社區按規定建設健康服務配套設施。鼓勵社區發展日間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務,逐步豐富和完善服務內容,提高為老年人提供日常護理、慢性病管理、康復、健康教育和咨詢、中醫保健等服務能力。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的合作,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轄區內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鼓勵和引導基層醫療機構將護理服務延伸至居民家庭,與老年人家庭建立醫療契約關系。(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民政局)
(三)合力推進健康服務業多樣化發展
1.加強健康管理服務。發展健康體檢、健康咨詢、疾病預防等服務。鼓勵引進國內、國際知名健康服務機構,提供人性化的體檢、心理咨詢、健康咨詢等健康服務。引導體檢機構、健身機構提高服務水平,開展連鎖經營。健全母嬰護理、養生美容等行業的標準體系,培育服務品牌。加快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完善家庭醫生制度,大力推進面向居民家庭的簽約服務。加快發展心理健康服務,培育專業化、規范化的咨詢輔導機構。發展專業醫學體檢中心、檢驗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持發展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以及健康市場調查和咨詢服務。(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2.發展體育健身服務。加強城市體育空間規劃,促進基層多功能群眾健身設施建設,啟動實施智慧體育建設和城市體育綜合體建設,完善和發揮“10分鐘體育健身圈”功能;開展體育健身培訓、體育健身科學服務指導;加大全民健身活動組織力度,打造一批富有無錫特色的品牌賽事活動;加大體育場館、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力度,提升公共體育場館綜合服務功能,全面提高公共體育服務水平。推進政府購買體育健康服務,逐步推廣實施醫保個人賬戶余額用于運動健身,促進體育消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體育場館建設和運營管理,做大做強體育產業發展集團,積極打造智慧產業園,服務體育創業企業。(責任單位:市體育局)
3.發展健康旅游和傳播健康文化。以養生文化和醫藥產業為基礎,大力推進生態養生、溫泉療養、森林綠道等康體養生旅游項目建設和品牌打造,加強養生旅游產品品質提升。推動健康知識傳播機構發展,培育健康文化產業。鼓勵創作健康文化精品、舉辦健康促進論壇等活動。(責任單位:市旅游局、市文廣新局)
(四)充分發揮健康保險促進作用
大力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繼續深化無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擴大人群覆蓋面,提高其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的匹配度,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等協同互助。通過個人賬戶功能拓展,鼓勵保險公司開發重大疾病保險、特定疾病保險等與基本醫保相補充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積極開發兒童保險、長期護理保險以及與健康管理、運動健身、養老服務相關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金融辦)
(五)探索發展中醫藥醫療保健事業
1.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力爭到2020年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所有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建立“治未病”中心或中醫預防保健科。推動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鼓勵零售藥店提供中醫坐堂診療服務。規范發展中醫養生保健市場,建立機構人員準入制度。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2.推廣中醫藥保健知識及產品。大力宣傳中醫藥文化,開展中醫中藥科普活動。編撰出版介紹中醫文化的臨床實用叢書,開發啟蒙教育的中醫“口袋書”、實用民間單驗方集等中醫文化產品。強化社區在中醫藥宣傳和使用中的平臺作用,發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業。(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六)夯實健康服務產業發展基礎
1.推進醫藥及其他健康產品的研發制造和應用。圍繞重大疾病的防治和老齡化社會的健康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重點地支持用于治療腫瘤、心腦血管疾病、兒童疾病、老年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和常見多發病的創新藥物研制和產業化;支持智能化、家庭化、網絡化、數字化新型診療設備的研發及應用;支持創新醫療器械、康復器材等在基層衛生服務機構的應用,加強遠程醫療、全民健身等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衛計委、市食藥監管局)
2.加快推進健康服務產業集群發展。加快馬山生命科學園等醫藥服務園區的集聚發展,既可以以藥品、醫療設備等研發生產為主,也可以以健康休閑、運動養生、中醫保健、運動康復等功能為主。堅持采取多種形式推動健康服務產業集聚發展,并在土地規劃、市政配套、機構準入、人才引進、執業環境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加快推進衛生醫療集團建設,積極組建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切實提高健康服務業的產業投資和市場化運作水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食藥監管局)
(七)健全人力資源保障機制。
1.加大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力度。大力支持技工院校開展健康服務類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健康服務類課程專業建設,引導技工院校根據市場需求開展健康服務類職業(工種)的招生工作,合理設置招生規模;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健康服務類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根據所對應的國家職業資格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重點培養養老護理員、保育員、公共營養師、育嬰師、保健按摩師、足部按摩師、心理咨詢師、社會體育指導員等職業(工種)的技能人才。對參加相關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取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給予補貼。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實施免費定向培養、公開招錄全科醫生、試行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等渠道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業務能力。合理提高基層衛生人才待遇,落實基層衛計人員補助政策。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數達2.3人以上,每千人擁有執業護士數達2.5人以上,每萬人口擁有合格全科醫生數達3人以上,70%以上的城市居民、30%以上的農村居民擁有簽約責任醫生。每萬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30人以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體育局)
2.促進人才流動。建立健全區域性醫療衛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動機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編制備案管理,推動醫務人員保障社會化管理,逐步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由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加快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與非公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人才引進和培養。制定完善養老機構具有執業資格醫護人員平等參加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和職稱評定的政策規定。(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人社局)
3.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制定鼓勵醫師多點執業的政策措施,推動醫務人員保障社會化管理,消除阻礙醫師有序流動的不合理規定,簡化多點執業備案手續。鼓勵符合多點執業條件的醫師選擇到我市基層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具備養醫融合條件的機構多點執業;對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主治以上職稱醫師選擇到無錫市范圍內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的醫師,其服務的時間可以計算為服務基層時間。(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八)提升健康服務業信息化水平
加強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醫療保障和藥品供應保障等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打破區域、體制壁壘,將各級各類健康服務主體納入信息網絡,盡快實現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信息的共享。積極發展網上預約掛號、在線咨詢、交流互動等健康服務。支持發展遠程影像診斷、遠程會診、遠程監護指導、遠程手術指導、遠程教育等遠程醫療。探索發展公開透明、規范運作、平等競爭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電子商務平臺。推廣低成本數字化健康設備與信息系統。(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食藥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認識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性與緊迫性,相關責任單位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專項行動計劃,加大組織推進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將健康服務業發展目標和指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目標考核體系。各市(縣)、區要加強對本地區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統籌協調。
(二)注重規劃引導
將健康服務業作為全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重點內容,細化完善醫療服務、護理與康復、養生保健、健康信息、健康管理等專項規劃,形成完整的規劃體系,對產業布局、平臺建設、項目推進、人才支撐、配套措施等方面,做出前瞻性的統籌安排。各市(縣)、區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兼顧健康服務業發展需求,增加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機構用地。
(三)加強政策保障
完善政府投資補助健康服務業相關政策,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和運營非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在房屋建設、設備購置以及人員培養等方面可給予一定的扶持。創新適合健康服務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開展銀企合作,多渠道滿足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資金需求。規范并公開健康服務機構的設立標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限,嚴控審批時限,及時發布機構設置和規劃布局調整信息。簡化對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兒童醫院、護理院等緊缺型醫療機構的立項、開辦、執業資格、醫保協議管理等審批手續。
(四)營造良好氛圍
建立公開、透明、平等、規范的市場準入制度。鼓勵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民辦非營利性機構享受與同行業公辦機構同等待遇。及時發布機構設置和規劃布局調整等信息。豐富健康養老服務內容,引導健康消費,加強健康文化傳播,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多方面、多角度提升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水平。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7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