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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11-00125 | 生成日期 | 2011-03-29 | 公開日期 | 2011-03-29 |
文件編號 | 錫政辦發〔2011〕84號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的工作要求的通知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無錫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錫委發〔2011〕3號)和《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0〕59號)關于“率先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的工作要求,現就我市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從2011年秋季起,全市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
二、免費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或持無錫市居住證的以下兩類對象:一是持有殘疾人證、在本市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二是未持殘疾人證但在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
三、項目標準
(一)學前教育階段免除保育教育費。在公辦幼兒園就讀的,按所在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在民辦幼兒園就讀的,按同類別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
(二)義務教育階段按市統一政策實行免費。
(三)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免除學費、教材費和作業本費,在民辦高中就讀的按同類別公辦高中收費標準執行;在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統一納入中等職業學校家庭困難學生免收學費政策享受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為殘疾學生補助伙食費和住宿費。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按現行扶困助學體系,由各地和相關學校對其伙食費、住宿費予以優先資助,確保順利完成學業。
四、資金來源
按殘疾兒童少年所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隸屬關系,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具體由各級教育、財政、殘疾人工作部門負責統計結報。
五、有關要求
關心幫助殘疾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良好教育是提高殘疾人社會參與能力和生活質量的重要基礎。各級財政、教育、殘疾人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全市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 年免費教育工作落實到位。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殘疾兒童少年免費教育資金,教育部門要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入園、入學,殘聯要及時提供殘疾兒童少年基礎數據。要加強對殘疾兒童少年15 年免費教育工作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確保把這件實事辦好,讓每一名殘疾兒童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