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年03月21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6〕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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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2-14 10:37:33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2月14日
關于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14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錫政發〔2015〕289號)部署,建立“一表兩清單、兩庫一平臺”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制定統一的執法檢查表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簡政放權事中事后監管責任清單,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大力推廣隨機抽查,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管理方式,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著力解決群眾、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
—— 堅持依法監管。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監管職能,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責任清單,建立依“清單”追責機制,確保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有序進行,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 堅持公開公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管效能,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市場環境。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 堅持協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監管領域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形成市,市(縣)、區,鎮(街道)三級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在探索集中審批的基礎上,推進綜合執法、分類監管與服務,探索跨部門跨行業聯合隨機抽查。
—— 堅持聯合懲戒。充分發揮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的作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各部門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實現聯合懲戒,形成“一處失信、 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
(一)對照行政責任清單,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市各有關部門,各市(縣)、區要對照責任清單,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要大力推廣隨機抽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應包括抽查主體、抽查依據、抽查內容、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內容。市法制辦制定統一的執法檢查表格,做到一張表格管檢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經本級政府審改辦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二)摸清監管底數,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現階段以本轄區、本行業為基礎,建立健全抽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錄庫及其動態調整機制。隨機抽查對象庫應涵蓋全部被監管企業,并根據信用狀況分為良好、一般和不良三類。檢查人員名錄庫應涵蓋所有執法檢查人員名單。各級政府要指導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要求健全執法隊伍。對于執法檢查人員較少的區域,可探索實施跨區域聯合抽查。
(三)運用信息技術,完善隨機“搖號”程序。通過搖號等方式,從隨機抽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完善雙隨機“搖號”程序,保障“雙隨機”工作順利實施,實現在線隨機選擇檢查對象、隨機選擇執法檢查人員,對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四)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確保執法監管履職到位。各級政府要嚴格限制執法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監管領域實際情況,上下聯動、相互協同,合理確定年度隨機抽查的對象、比例和頻次,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于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要加大檢查力度。其他領域,在1年內對同一市場主體的抽查原則上不超過2次,對新成立、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失信行為、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應增加抽查頻次。
(五)加強結果運用,突出信用信息共享聯合懲戒。各地、各部門應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將失信記錄及時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加大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
三、加快配套制度機制建設
(一)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各級政府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資源,按照統一、共享、權威、高效的要求,抓緊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加快政府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及時公開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
(二)推進“雙隨機”工作信息公開。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和社會信息資源共享開放,進一步加大隨機執法檢查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隨機抽查事項目錄、隨機抽查處理結果,提高行政機關職責履行、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拓寬社會監督渠道,為新聞媒體、行業組織、利益相關主體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監督創造條件。
(三)做好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制度、黑名單公示制度。在隨機抽查工作中,要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采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四)探索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抽查。按照“雙隨機”要求,制定并實施年度聯合抽查計劃,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檢查事項,原則上應一次性完成,提高執法效能,降低市場主體成本。
(五)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簡政放權事中事后監管責任清單,形成依據責任清單依法依紀追責的機制。對“雙隨機”抽查工作中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廣隨機抽查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舉措。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隨機抽查監管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充實并合理調配一線執法檢查力量,推進綜合執法,加強跨部門協同配合,不斷提高檢查水平,切實把隨機抽查監管落到實處。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細化在本部門、本領域推廣隨機抽查的任務安排和時間進度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于2016年2月底前報市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各級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確保2016年5月底前“雙隨機”抽查機制正常運行。
(三)加強宣傳培訓。隨機抽查是事中事后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執法人員培訓,轉變執法理念,探索完善隨機抽查監管辦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