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年05月06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6〕37號 |
---|---|
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3-15 08:59:48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價格調控機制,確保實現2016年全市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現就建立2016年無錫市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價格調控目標
2016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度漲幅控制在3%以內。
二、目標責任分解
(一)各市(縣)、區價格調控目標任務
1.保證本地區重要商品市場供應。強化本地區重要商品生產、儲備和調運,確保糧油、生豬、蔬菜等主副食品市場供應。
2.強化價格監測預警和調控監管。完善價格調控預案,及時處置本區域范圍內的價格異動事件,保持相關商品價格基本穩定。加強市場價格監測,準確分析和把握市場價格走勢。強化市場巡查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3.深入推進平價商店建設。進一步規范平價商店日常管理,完善平價商店區域布局,鞏固延伸平價商店經營品種,引導促進平價商店長效運營、健康發展。
4.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生活。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落實困難群眾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政策,確保困難群體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受影響。
5.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積極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主動回應價格熱點問題,正確引導新聞輿論導向,確保本地區價格穩定與社會和諧。
(二)市各有關部門價格調控目標任務
1.積極扶持糧食、蔬菜等農產品生產。認真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之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責任制。全力保障糧食生產供應,力爭糧食總產穩定在70萬噸。加強蔬菜基地建設,落實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量制度,確保實現全市蔬菜播種面積67萬畝。(市農委)
2.嚴格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有效掌握糧源。加強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確保市政府確定的儲備規模按年度計劃落實到位。強化糧食市場調控和應急保供,推進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管職責。(市糧食局)
3.落實地方豬肉、蔬菜等政府儲備指標。做好豬肉蔬菜的應急儲備工作。按市區人口每人每天2兩肉、7-10天消費需求的標準建立豬肉儲備。重要蔬菜品種按5天消費量進行動態應急儲備。做好化肥儲備工作,落實好儲備資金,加強指標考核,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確保農產品流通運力充足、運輸通暢,促進和保障市場供應。(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物價局、市供銷社)
4.促進平價商店平穩運行。完善平價商店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機制,組織開展平價商店考核獎勵,引導平價商店持續健康發展。(市物價局、市供銷社)
5.規范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和管理。扶持平價商店建設和主要農副產品的生產、流通,發揮省撥價格調節基金的效益,調控市場,穩定價格。(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6.加強市場價格調控監管。慎重出臺政府調價項目,加強糧油肉蛋菜等重要農產品價格監測預警,強化市場巡查和價格監督檢查,完善價格異動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價格異動事件。(市物價局)
7.加強流通市場監管。完善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相關管理制度,規范農貿市場和超市價費秩序。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市工商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局、市物價局)
8.加強住房價格和租金監管。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各項規定,加強對商品房的市場引導和管理,規范房屋租賃價格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市住建局、市物價局)
9.加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調查統計工作,按月發布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運行情況。做好全市糧食、油料和蔬菜播種面積及產量、生豬和能繁母豬存欄數量、豬肉產量等指標統計。(國家統計局無錫調查隊、市統計局、市農委)
10.采取多種措施保障困難群眾生活,出臺價格改革措施時同步制定對低收入群眾的優惠措施,確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受到影響。根據全省統一部署,進一步落實低收入群體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政策,建立梯度增長和按月發放機制。繼續對低保家庭中的就讀學生增發伙食價格上漲補貼,努力確保各類學校飯菜質量和價格基本穩定。根據國家、省的規定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認真落實國家、省關于社會弱勢群體收費減免相關優惠政策。(市物價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國家統計局無錫調查隊、市教育局)
11.努力穩定社會預期。進一步加大民生價格信息發布力度,拓寬發布渠道,及時公布市場價格情況,客觀分析價格變化趨勢,穩定市場價格預期。加強媒體的正面宣傳和引導,積極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及時澄清虛假不實信息,嚴厲查處惡性炒作的事件,穩定群眾心理預期。加快完善價格爭議調解處理機制,高度重視群眾價格訴求,確保社會穩定。(市物價局)
12.做好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制訂、督查、考核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半年度檢查及年終考核,并向市政府書面上報考核結果。(市物價局、國家統計局無錫調查隊)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負責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制訂、督查和考核工作,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工作。各市(縣)、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價格調控工作,切實把促進生產、保障供應、穩定物價等價格調控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目標責任。各市(縣)、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價格調控目標任務,細化相關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并將落實調控目標責任制情況每半年一次報市物價局匯總。
(三)強化目標考核。由市物價局牽頭,及時跟蹤了解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每半年匯總通報責任制落實情況,年底對全年調控目標落實情況組織全面考核和總結,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調控建議。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15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