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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17-00341 | 生成日期 | 2017-01-12 | 公開日期 | 2017-01-12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審計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2015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
一、審計整改制度建立和完善情況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先后印發了《市政府轉發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審計工作意見的通知》(錫政發〔2015〕8號)、《無錫市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聯合督查辦法》(錫委辦發〔2015〕54號)等文件, 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了制度性規定。
今年3月,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無錫市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銷號的實施意見》(錫政辦發〔2016〕46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跟蹤機制,推進審計整改全覆蓋。《實施意見》要求,市審計局應當將審計發現的問題逐項登記,明確整改具體要求,按規定提出整改完成時間,督促指導被審計單位對照問題逐條逐項進行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實施意見》明確,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并將審計整改結果書面報送市審計局。
今年7月,市審計局出臺《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銷號操作辦法》,對《實施意見》的相關工作要求進行了細化。根據被審計單位具體整改情況,分三種類型進行處理。其中,對已經整改到位的問題,按規定進行“銷號”;對被審計單位已發生的問題,既成事實難以追溯整改(如未按規定招投標、未執行政府采購等),并承諾今后將不再發生類似問題、被審計單位正在整改,并有明確的整改進度安排,但整改周期較長的問題,按規定進行“掛號”,對于“掛號”處理的問題,將通過今后審計整改回審或安排新一輪審計檢查確認后進行銷號;對整改措施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確認為“尚未整改”(這類問題,將按規定報請市政府進行督查)。
二、2015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總體情況
2016年上半年,市審計局開展了2015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2016年6月28日,在無錫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市審計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作了《關于無錫市2015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根據《無錫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意見》,市審計局對涉及的相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進行了跟蹤檢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審計工作報告內容包括:財政管理、稅收征管、部門預算、專項資金、政府重點工程五個專題,涉及34個審計項目,共揭示問題226個。
市審計局對226個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一是相關部門落實上級有關政策措施的力度和深度不夠;二是預算單位預算及財務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業務指導及監督力度有待加強;四是預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制定水平尚有提升空間;五是各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的意識有待加強。
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市審計局依法出具的審計報告,認真進行整改,并在重視具體問題整改落實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從制度層面堵塞管理漏洞。部分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審計整改作出專門指示,明確嚴格按照審計要求整改落實到位;部分單位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和具體措施;部分單位列出整改任務清單,排出時間表,逐個逐項落實整改。
市審計局前移整改關口,將整改貫穿于審計前、中、后的各個環節,整改效率有了較大提高。一是審計進點時,主動宣傳審計整改的各項制度規定,強化審計整改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讓被審計單位切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二是審計過程中,加大對被審計單位問題整改的指導力度,對審計發現的整改時間較長的問題(例如長期掛賬款項的清理),要求單位提前開始整改,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三是對部分需要財政等相關部門配合落實整改的問題(例如收回預算指標),主動對接,積極協調,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截至目前,226個問題中,整改問題“銷號”141個,整改問題“掛號”85個。
同時,根據《審計整改督查回審辦法》,市審計局于今年10月起,對2013年完成的31個審計項目進行了審計整改回審。待審計整改回審工作結束后,再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匯報。
三、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銷號”情況
截至目前,有141個問題已經整改到位。各被審計單位通過上繳國庫、補征稅款、歸還原渠道資金、收回借(欠)款、調整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共計8.11億元。各被審計單位在認真整改審計發現問題的同時,注重從源頭上、體制機制上分析查找問題原因,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監督長效機制。有14個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定完善規章制度21項, 涉及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政府采購、建設程序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監督等方面。
對于上述141個問題,市審計局已經按照規定予以整改“銷號”。
四、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掛號”情況
截至目前,有 85個問題正在整改過程中,由于客觀條件原因,這些問題整改到位或確認整改需要一段時間。
(一)有53個問題是執行制度不嚴格的問題,需要被審計單位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杜絕問題再次發生。如:未按規定招投標、財務管理不規范、建設程序不到位等,對此市審計局將通過審計項目結束兩年后進行審計整改回審或安排新一輪審計檢查確認。
(二)有7個問題已開始整改,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全部整改到位需要較長時間。如:已進入司法程序等待判決、已簽訂分期還款協議等。對此市審計局將持續跟蹤關注,督促相關單位加快完成整改。
(三)有25個問題由于情況復雜、工作面廣量大,落實整改需要一段時間。如:已上報主管部門等待批復、房產清理等。相關單位已召開專題協調會議,研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對此,市審計局正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審計整改。
對于上述85個問題,市審計局按照規定予以整改“掛號”。
五、對審計整改實施長效監督的工作安排
市審計局在2015年度實施的2014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項目、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其它政府交辦項目中發現的618個問題已按《實施意見》落實整改銷號,對618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采取“一對一、人盯人”的方式進行了跟蹤檢查。截至目前,共整改銷號547個,整改率達88.5%,涉及金額19.27億元;掛號71個,基本做到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全覆蓋。
市審計局將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與被審計單位銜接溝通,將審計整改工作與加強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幫助被審計單位不斷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從源頭上加強管理,形成整改長效機制。
對于2016年實施的2015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226個問題,市審計局將繼續按照《審計整改督查回審辦法》的規定,于兩年后實施審計整改回審,對照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逐一檢查相關問題或類似問題有無再次發生,防止屢審屢犯,促進構建審計問題整改長效機制。
市審計局將進一步落實《實施意見》,通過審計整改工作,進一步促進各相關部門、單位提升管理水平、強化制度建設、全面依法行政,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推動深化改革,服務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我市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來源:無錫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