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年03月20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發〔2017〕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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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1-24 16:53:37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無錫國家數字電影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發展,全面落實部省市共建要求,做大做強我市影視文化產業,經研究,特制定以下意見:
一、發展目標
未來5年,繼續支持園區加快產業建設,實現集聚企業超800家,年出品影片100部,年產值超100億元,努力將園區建成中國最大的影視產業集聚區、國際知名的電影拍攝制作基地、國家級的影視資產交易中心以及中國影視科技體驗城,帶動全市影視文化產業領銜中國電影產業發展,努力將無錫建成“中國首批科技影視之都”。
二、建立專項資金,加大扶持力度
為吸引國內外知名影視產業鏈企業落戶無錫,自2016年起5年內,園區每年以完成1億元稅收為基數,超基數市級留成部分的80%以產業資金形式支持園區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企業入駐獎勵、稅收貢獻度獎勵以及本政策規定的各項獎勵的兌現。
(一)實行稅收貢獻度獎勵。根據入園的影視公司、傳媒公司、后期制作公司、基金公司等影視相關企業對地方稅收的貢獻度給予獎勵。前3年,其征收的增值稅、所得稅按照市級留成部分的80%由專項資金進行獎勵,后兩年按50%進行獎勵。
(二)實行租金補貼。對入駐無錫國家數字電影產業園核心區一期及二期的知名影業公司、后期制作公司以及名人工作室,酌情給予1-3年減免租金,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租金、500-1000平方米租金減半的扶持。
(三)實行品牌企業落戶獎勵。對落戶園區的國內外知名品牌制片企業、后期制作企業、上市公司總部,注冊資金不少于1000萬元,經認定后給予50-100萬元的獎勵。
(四)實行平臺設備投資獎勵。對社會資本投資影視制作關鍵產業鏈平臺建設,公共平臺設備、器材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超過2000萬元的,經認定后,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實行名人工作室落戶獎勵。在園區設立工作室(工商注冊)的影視行業知名演員、導演、制片人等高級人才,經認定后給予30-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實行影視作品獲獎獎勵。對在園區內立項或主要后期制作在園區內完成,并獲得國際、國內重要電影節影片或技術類獎項的影視作品,經認定后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實行重要影片立項獎勵。在園區內立項的有影響力或被部省列入重要影視劇的項目,經認定后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八)實行企業上市獎勵。對園區內入駐企業在境內外交易所首發股票上市的影視企業,按照市、區關于企業上市相關政策進行獎勵。
(九)實行企業總部及整體入駐獎勵。對引進的總部型企業符合市級總部企業認定標準,按市總部政策進行獎勵;其他達到標準的企業,參照區級總部政策執行。總部企業政策和園區各項扶持獎勵政策重疊,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扶持獎勵。國內影視企業整體搬入園區,年實繳稅收300萬元以上的影業公司或實繳稅收100萬元以上的后期制作公司視同總部企業。
三、創新發展平臺,提升服務功能
著力完善影視全產業鏈建設,向產業上下游延伸。通過成立全市外景拍攝聯盟、打造國際劇本交易工場、建設影視資產交易平臺、提升園區影視服務功能等舉措,在原有發展基礎上形成功能更加完整的現代影視產業體系。
四、附則
(一)建立園區專項扶持獎勵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專項扶持資金的獎勵實施。
(二)對基金投資、稅收貢獻度獎勵、企業引進過程中特別重大的項目,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制訂專門的方案,經充分論證后實施。
(三)相同項目已經獲得國家和省、市其他扶持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不重復支持。
(四)本意見自2016年起試行,試行期暫定5年。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