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年05月29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7〕9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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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5-27 12:26:19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2017年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27日
無錫市2017年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為契機,以“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為抓手,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力度,實現生態文明建設規劃近期目標,推進“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無錫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17年底,力爭省下達生態文明建設工程主要監測統計指標在全省位列前茅。全市生態紅線區域占國土面積比例不低于28.69%;全市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下達耕地保有量;林木覆蓋率保持在27%以上;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98%以上;煤炭消費總量減少109萬噸;完成省下達淘汰落后化工產能年度目標任務;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51%;高新技術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43.5%;主要農產品中“三品”種植面積占耕地面積比例90%;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完成省下達目標;建設用地地均GDP產出增長率6.3%;萬元GDP用水量下降4%;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目標、黑臭水體消除目標與主要內河水質改善目標、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目標、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目標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94%;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城鄉區域供水覆蓋率100%;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比例不低于22%;黨政領導干部參加生態文明培訓比例100%。(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國土局、環保局、水利局、農委、市政園林局、城管局,各市(縣)、區)
二、重點工作
(一)嚴格紅線管控,推動國土空間格局更加優化
1.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積極貫徹落實《江蘇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無錫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計劃》,加快推進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多規合一”。地區總體規劃編制、重大項目布局必須符合主體功能定位,逐步形成定位清晰和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城鄉建設與國土開發格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土局、環保局、規劃局,相關市(縣)、區)
2.嚴守城市開發邊界、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紅線
科學確立城市功能和形態,加強城市空間開發利用管制,合理確定城市規模、開發強度和保護性空間,加強城市用地增量控制,鼓勵城市轉型升級和內涵發展。強化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全市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出臺并貫徹落實《無錫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加強生態紅線區保護的監督管理,完善并落實生態紅線區域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國土局、環保局、住建局、農委、規劃局,相關市(縣)、區)
3.優化城鄉空間布局
提升城鄉發展一體化水平,完善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推進機制,積極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加快城鄉發展一體化示范特色鎮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綠色低碳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堅持“一體兩翼”統籌均衡發展,統籌梁溪區、太湖新城等核心城區發展,加快推進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吳區與核心城區有機融合,提升無錫中心城區綜合功能。加大中心城區更新改造力度,放大行政區劃調整效應,增強中心城區的商貿中心地位和歷史文化保護核心區作用。加快推進太湖新城、錫東新城、惠山新城建設,做強特色產業,完善配套設施,促進產城融合。(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發改委、國土局、住建局、規劃局,相關市(縣)、區)
(二)突出節約優先,推動資源能源利用更加高效
1.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全面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實施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積極推進工業、生活、農業節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56。在更高層次上構建“1236”節約用地戰略布局,充分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努力提升節地水平和產出效益,建設用地地均GDP產出增長率6.3%。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和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推進礦山宕口治理、山體修復綠化工作。(責任單位:市國土局、水利局,相關市(縣)、區)
2.加大節能減排力度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分類整治燃煤鍋爐,開展燃煤鍋爐淘汰,實施電力行業煤炭等量替代、非電行業減量替代,重點削減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總量。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削減量完成109萬噸,電力行業煤炭消費占煤炭消費總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
大力實施節能工程,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增長,重點抓好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紡織等重點行業以及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工作。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達任務。組織實施節能與循環經濟項目100個,推進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
加大污染減排覆蓋范圍和力度,全面深化結構、工程、管理減排政策措施和監督考核,確保減排任務順利完成。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7年完成主城區污水處理1.91億噸,城鎮污水運行負荷率達到72%以上。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全面完成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達標改造,市區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全市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面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全面實施減排工程,全面完成省下達的總量減排任務。加強重點工業行業提標改造,減少工業污染物排放。(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住建局、市政園林局,市政集團,相關市(縣)、區)
3.加快發展循環經濟
著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構建以循環型工業、現代農業和服務業為主體的產業體系,形成循環式組合的大循環體系。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做好3家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驗收評估工作。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國家級開發區和80%的省級開發區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省級以上開發區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創建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完成省下達重點企業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任務。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企業清潔化改造。積極發展種養結合,推進畜禽與水產養殖清潔生產。廣泛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和宣傳,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系,無錫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25%,江陰市、宜興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20%,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置利用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農委、質監局、城管局,相關市(縣)、區)
(三)加快轉型升級,推動綠色發展成效更加彰顯
1.加強科技創新
以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為龍頭,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核心戰略,市科技計劃優先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研究和成果轉化項目,重點發展節能產品裝備,水、大氣污染控制裝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裝備,環境監測裝備等產品,加速推進相關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在生態環境領域,圍繞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控、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綠色節能建筑、循環經濟、生態農業等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技術,推動先進適用技術開發和示范應用,建設一批民生科技成果轉化的示范工程。組織實施好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發揮國家水專項無錫項目的示范帶頭作用。推動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扶持江蘇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等節能環保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快完善“感知環境智慧環保”環境監測監控物聯網示范工程的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科技局、環保局,相關市(縣)、區)
2.推動產業合理布局
推進完善“四沿”產業布局。優化沿江、沿路、沿湖、沿河產業發展布局,形成產業發展相對集中集約、產城互動融合良好的空間布局。優化沿江基礎高新產業發展。以江陰長江岸線整合為重點,加強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等長江經濟帶沿江城市港口合作,重點發展新材料、裝備制造、港口物流等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優化沿路先進制造產業發展。推動產業向京滬、滬寧、寧杭、沿江、錫宜、錫通等高速公路沿線地區優化集聚,重點發展裝備制造、電子信息、高端紡織、節能環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機車等先進制造產業以及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成為無錫現代產業發展的重要集聚區域。優化沿湖綠色產業發展。突出環太湖地區的山水自然優勢,依托濱湖、宜興南部山區優越的生態資源,重點發展旅游休閑、金融商務、科技研發、文化創意等綠色低碳產業,成為城市高端產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優化沿河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發揮中國大運河(無錫段)世界文化遺產效應,沿運河地區重點彰顯運河文化底蘊和江南水鄉特色,加快建設無錫江南古運河旅游度假區,提升發展文化旅游、商貿商務等產業,促進文化保護開發與旅游商貿發展的良性互動,成為老城區振興的新引擎。(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旅游局,相關市(縣)、區)
3.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堅持以“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高端化”為引領,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突出先進制造業主體地位,扎實開展中國制造2025無錫行動,重點發展“七大先進制造業”。推動新興產業集群式發展,做強做大集成電路、物聯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新興產業,培育一批千億級產業集群。推動現代服務業乘勢而上,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跨境貿易、現代金融、研發設計等,優化提升傳統商貿業態。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43.5%,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51%。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期完成省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業(化工監測點)淘汰力度,開展化工企業基本情況排查,編制全市化工行業整治方案,實施“一企一策”,明確淘汰關閉、搬遷入園、整治提升等要求,實施重點區域的化工企業關停并轉遷。強化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的聯動機制,嚴格環保準入。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物質裝備和技術水平,大力發展現代農業、“互聯網+”農業、生態農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環保局、農委,相關市(縣)、區)
(四)強化污染防治,推動環境質量改善更加明顯
1.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
(1)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按照國家和省的壓減產能要求,完成年度鋼鐵、水泥等行業壓減產能任務。嚴格限制在城市主導風向上風向布局大氣重污染企業,推進現有工業企業調整布局。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位于城市主城區的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2)減少煤炭消費總量。落實全省煤炭消費總量“十三五”控制方案,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煤炭減量目標。壓減燃煤發電和熱電機組數量,嚴格控制新建燃煤發電項目,除公用燃煤背壓機組外不再新建燃煤供熱、發電項目。推進大機組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燃煤小熱電和分散鍋爐關停整合工作。進一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禁燃區面積應覆蓋全部城市建成區。
(3)分類整治燃煤鍋爐。推進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23臺,10萬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燃煤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全覆蓋”。10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禁止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啟動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整治工作,啟動65蒸噸/小時及以上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進其他燃煤鍋爐實施提標改造(達到特別排放限值)。
(4)推進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對照國家和我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繼續開展重點行業貫標工作。全面啟動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提標改造,逐步實現全要素達標排放。鋼鐵燒結及球團、煉鋼、煉鐵、鐵合金、軋鋼、焦化等工序實施提標改造,干法水泥生產線實現低氮燃燒和脫硝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非電力行業提標改造項目1個,完成燒結煙氣旁路拆除項目3個。
(5)開展全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嚴格執行表面涂裝、化學工業行業VOCs排放標準,重點化工園區(集中區)和重點企業全部完成VOCs整治,化工行業全面推廣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印刷包裝以及集裝箱、交通工具、機械設備、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業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油墨。強化餐飲油煙污染控制,加強汽車維修業VOCs污染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化工園區綜合整治項目6個,完成重點行業VOCs整治項目175個,建成泄漏檢測與修復系統8個,制訂無錫市以及江陰市、宜興市的餐飲、汽車維修行業的VOCs控制方案。
(6)強化機動車船排氣污染防治。再淘汰一批高污染車輛,完成省下達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年度目標任務。以長江、京杭運河沿線為重點,推進油碼頭及配套儲油庫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加強油品質量和油氣回收監管,組織開展儲油庫、加油站的抽查抽測。加快建設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全面建設船舶排放控制區,2017年底前,新建港口岸電系統1套,集裝箱碼頭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RTG)全部實現“油改氣”或改用電動起重機,雜貨碼頭裝卸設備“油改電(氣)”比例達到80%以上。
(7)深化揚塵污染治理。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施工現場設置全封閉圍擋墻,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渣土運輸車輛采取密閉措施,嚴格執行沖洗、限載、限速等規定。加強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抑塵,控制道路交通揚塵污染,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機掃率達到90%以上。大型煤堆、料堆全部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
(8)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嚴格按照新修訂的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市應急預案以及配套的部門預案、企業預案,定期更新點源管控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加強責任落實和社會監督,確保應急機制始終高效順暢運轉。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一旦預測到重污染天氣,迅速實施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措施,強力管控“削峰”,并引導公眾做好健康防護。(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財政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委、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規劃局、市政園林局、城管局、氣象局,國聯集團、市政集團,相關市(縣)、區)
2.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把太湖治理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全面貫徹落實無錫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深入推進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湖泛。2017年流域重點斷面水質達標率和總磷總氮減排量按達到“十三五”總目標所需工作量的30%安排。
(1)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制定2017年落后產能淘汰方案,淘汰一批低端、落后產能。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化工、印染、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原料藥等污染企業搬遷退出。按照國家工信部、環保部發布的《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完成造紙、食品加工、制革、紡織、有色金屬、氮肥、農藥、焦化、電鍍、化學原料藥和染料顏料制造等行業的清潔化改造。加強11家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和在線監控設施監管力度,完善配套收集管網,推進化工園區專項整治。
(2)加強城鎮生活污染治理。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于年底前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年底前完成市級城鎮污水處理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大力推進城鎮雨污分流管網建設,優先推動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的污水截流、納管。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編制實施污泥綜合利用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改造計劃,建成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
(3)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優化畜禽養殖業布局,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禁養區的劃定,合理確定禁養區外養殖區域、總量、畜種和規模。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還田和污染治理,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關閉禁養區養殖場52家、關閉重點小型養殖場、社會畜禽散養戶690家,完成規模畜禽養殖場整改、提升553家。加快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收集、處理利用設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治理率達到70%以上。強化水產養殖業污染管控,在宜養殖區科學確定養殖地點、品種和模式,大力推廣池塘循環養殖改造,控制種植業污染,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市化肥、農藥施用總量比2015年下降2%。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制定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年度實施計劃,完成省下達的建制村整治任務。
(4)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明確商用船舶、漁業船舶年度淘汰清單,依法強制報廢超年限船舶,組織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和交通(港口、海事)、環保、城建、城管、農委、水利等部門的聯合監管制度,編制并發布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增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移、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的建設內容。
(5)保障水環境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全面取締長江窯港飲用水水源地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的違規設施,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同步實施,加強縣以上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理,實施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工藝改造。扎實開展新時期太湖治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治太方案,全面開展控源截污和應急防控,以入湖河流及太湖上游地區為重點加強環境綜合整治。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要求,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優化長江排污口和取水口布局。加強黑臭水體治理,完成10條城區黑臭水體整治。防治地下水污染,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全面推進未經批準或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機井的整治工作,推進加油站地下油罐建設防滲池或更新雙層罐,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嚴格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污染,開展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實施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6)開展水生態修復。加強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強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建設,搶救性保護生態區位特別重要或受嚴重破壞的自然濕地。逐步擴大退耕還濕、退漁還濕范圍,擴大濕地面積,提高自然濕地保護率。落實長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的就地和遷地保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實施滆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滆湖生態安全調查與評估。
(7)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開展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明確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標,建立覆蓋市級和縣級的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推進國家節水型城市建設。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推進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工程建設,完成年度高效節水灌溉任務。推進再生水利用,鼓勵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開展建筑中水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
(8)嚴格水環境監管。強化斷面達標精細化管理,推進蠡橋斷面、殷村港橋斷面、百瀆港橋斷面、望亭上游斷面等11個斷面達標方案的實施,確保完成年度水質目標。加強水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的實施,入選技術示范推廣率達到60%以上,建立指導目錄定期完善修訂機制。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定期公布斷面達標方案編制和實施進展情況,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每半年公布黑臭水體治理情況,定期在網站及主要媒體發布水環境質量狀況,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國土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委、商務局、市政園林局、太湖辦,市政集團、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江陰海事局,相關市(縣)、區)
3.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
確保我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加強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有效保障農產品環境和人居環境安全,確保不發生土壤環境風險事件。
(1)編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2017年3月底前出臺無錫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宜興市要制定土壤環境保護方案。
(2)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開展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篩查、空間位置遙感核實和農用地詳查點位布設工作。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無錫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開展農用地土壤和農產品樣品采集、樣品流轉中心建設、實驗室分析、重點行業企業基礎信息調查等工作。
(3)防控歷史遺留污染地塊環境風險。對已關閉的1709化工企業和154家涉重企業的遺留地塊進行核實和排查。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基本掌握遺留地塊的分布狀況、使用狀況和周邊環境狀況等信息,優先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4)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
(5)加強污染源監管。2017年底前,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布,督促列入名單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其用地進行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開展無錫金屬表面處理科技工業園、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江陰市、宜興市新莊街道等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在宜興市和江陰市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試點工作。
(6)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2017年底前,結合土壤詳查工作,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建立動態項目庫,強化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到省要求。推進梁溪區焦化廠退役污染地塊土壤修復試點項目。(責任單位:市國土局、環保局、農委,相關市(縣)、區)
4.切實加強環境風險防控
健全完善環境風險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推進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風險等級評估,加強預案編評備練全過程管理,推進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2017年全市重點三大行業環境風險企業入庫率達50%,較大及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八查八改”覆蓋率達50%。加快危險廢物焚燒和安全填埋設施建設,提升危廢固廢處置能力,惠山區啟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建設,完成桃花山垃圾填埋場飛灰庫區分區工作。醫療廢棄物安全處置覆蓋所有鄉鎮并向村莊延伸,全市醫療廢物無害化收集處置率達100%,對違規處置醫療廢物的醫療機構的查處率達100%。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管,確保不發生核與輻射安全事故。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停產整頓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化工企業,2017年江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硬件設施基本完成。清理長江沿岸危化品碼頭和儲罐,加強沿江危險化學品碼頭運行管理,嚴禁新增危險化學品碼頭。(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衛計委、安監局,江陰海事局,相關市(縣)、區)
(五)加強生態保護,推動生態資產儲備更加豐富
1.深入開展綠色無錫建設
優化城市綠地布局,構建城郊鄉一體化的綠色生態網絡。到年底,建成一批城市小游園,新增綠化面積5000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98%,城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8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14.91平方米。加強造林綠化,完成森林撫育總面積5萬畝以上,生態公益林面積達到56.95萬畝,林木覆蓋率超過27%。不斷完善農田林網建設,提高農村綠化水平。(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政園林局,相關市(縣)、區)
2.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
落實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和行動計劃,按照省統一部署啟動生物多樣性調查工作。實施外來有害生物防控工程,重點防控鳳眼蓮、空心蓮子草、克氏螯蝦等外來入侵物種。實施瀕危物種救護工程,加大對種群數量較少物種的科學研究和人工培育力度,恢復種群數量。加大野生生物保護宣傳力度,開展“世界濕地日”、“愛鳥周”等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水利局、農委、市政園林局,相關市(縣)區政府)
3.大力開展生態修復與保護
打造太湖生態保護圈,加強太湖上游環湖1-2公里范圍內、主要入湖河流河口的湖濱濕地和生態防護林建設修復,形成生態緩沖帶。建設江陰長江生態安全帶,出臺江陰市長江生態安全帶建設實施方案。啟動宜興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出臺宜興市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實施方案。全市建成省級濕地公園1個和濕地保護小區2個。全市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0%以上。推進礦山宕口治理、山體修復綠化工作,完成江陰市稷山滑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宜興市云覺路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年度目標。(責任單位:市國土局、農委,相關市(縣)、區)
4.積極應對區域氣候變化
探索能源消費總量、煤炭消費總量、碳排放總量“三控”機制,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深入推進低碳城市建設“十大工程”,推進地區、園區、企業、小城鎮、社區等市級低碳經濟試點示范工作,重點推進中瑞低碳生態城國家低碳城(鎮)試點建設工作。積極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組織市級重點企業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填報工作。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力度,開展極端天氣候事件的監測診斷、影響評價、預警和預防。(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氣象局,相關市(縣)、區)
(六)堅持統籌發展,推動城鄉人居環境更加美好
1.全面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深入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鞏固提升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創建成果,重點對城郊結合部、城中村、老舊小區、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澇片區等進行綜合整治和改造。開展市區120家農貿市場環境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50萬平方米,舊住宅區綜合整治改造217萬平方米。完成老舊自來水管網改造60公里,完成自來水水表出戶改造4000戶,新增天然氣用戶5萬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環保局、住建局、市政園林局、城管局,相關市(縣)、區)
2.加快美麗鄉村建設
推進村莊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完成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年度任務,加快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加大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年內開工建設1000個自然村莊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99%,建立健全村莊環境長效管護機制。以市(縣)區為單位,加強長效管理,加強農村污水處理監管,確保污水得到有效處理。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畜禽污染防治力度,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高效施肥技術模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做好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巡查工作。深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開展美麗鄉村休閑旅游示范村房屋改造建設試點,加強傳統村落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保護,促進鄉村旅游發展。(責任單位:市環保局、住建局、農委、規劃局、旅游局,相關市(縣)、區)
3.有效推進綠色建筑
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全市新增綠色建筑評價標識7個,新設計建筑的綠色建筑比例為100%。加強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工作。完成9家省級和3家國家級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單位創建任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機關管理局,相關市(縣)、區)
4.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先行開展惠山工業轉型集聚區等3個試點區域建設。發揮太湖新城、錫東新城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示范效應,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水利局、規劃局、市政園林局,相關市(縣)、區)
(七)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參與氛圍更加濃厚
1.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
加強理論研究,充分挖掘無錫地方文化中的生態特色,深入開展“節儉養德、全民節約”行動,構建以全民參與為核心的先進生態文化體系。健全文明城市創建長效管理機制,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動江陰、宜興積極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關注生態的社會氛圍和道德取向。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扎實推進惠山古鎮祠堂群和蕩口古鎮申遺。以“環境月”、“世界環境日”等為載體,以環保科普為主要內容,以學校、社區、機關為主陣地,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在黨校等干部培訓基地全面開設生態環保課程。在中小學全面普及環保知識與生態文明宣傳教育。(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黨校,市教育局、環保局、文廣新局,相關市(縣)、區)
2.積極培育綠色生活方式
倡導綠色出行。落實公交優先戰略,鼓勵城鄉居民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城市居民公交出行分擔率達到28.25%。續建地鐵3號線一期和1號線南延線工程,開工建設地鐵4號線一期工程,啟動編制地鐵第三輪建設規劃。啟動錫澄城際軌道S1線前期工作。加快建設城市公共自行車一期工程,投放1萬輛公共自行車,建成400個配套站點,新辟和優化調整公交線路10條以上,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和低碳環保公交車150輛,推動市區公共自行車系統建設運營一體化,積極創建省公交優先示范城市。推進電動汽車充電樁布點建設,提高覆蓋密度,大力推廣“車聯網”平臺,推動社會充電設施100%接入,打造充電服務一張網,提高充電效率和便捷程度。強化政府機關的率先垂范,健全政府綠色采購制度,調整完善采購清單,擴大覆蓋范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住建局、公建中心、交通運輸局,交通集團、地鐵集團、供電公司,相關市(縣)、區)
3.強化生態文明共建共享
開展小額資助活動,積極扶持環保公益服務組織深入開展環保志愿服務活動。深入推進公眾參與,健全信息公開、有獎舉報等制度。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綠色創建活動,鄉鎮(街道)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編制實現全市域覆蓋,積極培育國家生態文明縣區、鄉鎮(街道)、村。積極推動“兩型學校”、“兩型機關”、“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等生態文明細胞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環保局、機關管理局,相關市(縣)、區)
(八)深化改革創新,推動生態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1.強化法制建設
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開展生態補償條例立法調研。以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切實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加大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聯動力度,嚴格落實環境監管“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貫徹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實施意見,落實“三級網格應建立巡查隊伍,利用現有資源和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8人以上專職巡查人員”、“實行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制度”、“加大重點行業整治力度”等各項工作要求。開展區域督查,對環境問題突出而執行軟弱、不作為的地區,約談有關地區政府負責同志。重大環境信訪事項全部辦結。及時快速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準確報送各類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杜絕遲報、瞞報、漏報、謊報現象。(責任單位:市人大法制工委,市發改委、公安局、農委、環保局,相關市(縣)、區)
2.健全決策機制
積極探索綠色GDP考核制度,建立體現“兩型社會”建設要求的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在干部管理考核選拔使用中,將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考核結果與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評價掛鉤,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達到22%,全面推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環保局、審計局,相關市(縣)、區)
3.加強政策調控
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的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按照省統一部署,全面落實與污染物排放總量直接掛鉤的財政政策。繼續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制度。推進排污許可證管理改革工作,按要求完成許可證核發工作,逐步形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許可證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監管,貫徹落實無錫市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繼續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繼續推行綠色信貸,完成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任務,建立“黑名單”制度,評價結果及時公開。深化水環境“雙向”補償制度,全面擴大補償覆蓋面,提高水環境區域補償標準。繼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推進綠色發展評估機制,啟動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綠色評估研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水利局、農委、統計局、物價局,市政府金融辦、無錫銀監分局,相關市(縣)、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點任務負總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明確工作機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組織協調、任務分解、督促檢查、評估考核等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級人民政府將生態建設有關項目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根據預算單位申報和各級政府審議,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大氣、水、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以及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環保能力建設等工程,加強資金保障。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加強環境監測
建成重點污染源實時監控網絡系統,實施全天候、全方位的自動監控管理。完善能源、水、氣、聲、土壤、溫室氣體等環境信息網絡建設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準確性、及時性,實現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預警系統和快速反應體系,健全環境與健康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相關市(縣)、區)
(四)抓好貫徹落實
各市(縣)區政府及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抓緊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區要抓住制約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瓶頸,大膽探索,積極實踐,力爭取得重大突破。各部門各地區要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同時抄送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就貫徹落實情況定期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并定期分析通報實施情況,積極協調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實際問題,確保順利實施。(責任單位: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五)完善獎懲機制
把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各級黨委、政府的責任紅線,每年依據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綜合考評,考評情況報送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考核部門。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好的單位及人員,按照市委市政府規范津補貼的相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實施不力的,按照《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和問責辦法等規定,有責必問,問責必嚴。(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財政局,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