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年07月27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發〔2017〕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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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5-27 10:11:46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我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實際,按照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本著“依法下放、能接盡放、權責一致”的原則,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下放梁溪區一批行政權力事項,共計86項(詳見附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放”等21項行政權力事項同步下放濱湖區和新吳區;“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核發”等4項行政權力事項同步下放其他各市(縣)、區。
梁溪區和其他市(縣)、區要認真做好各類下放權力事項的承接工作,主動與市各相關部門銜接,制定具體承接方案,確保下放事項接住管好。市各相關部門要主動服務,并給予相應支持,同時切實承擔起市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職責。
附件:市下放梁溪區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