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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辦發〔2017〕17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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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9-08 14:43:33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體育局、市經信委聯合制定的《無錫市智慧體育總體發展規劃(2017-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8日
無錫市智慧體育總體發展規劃(2017-2020年)
市體育局 市經信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戰略部署,努力提升“智慧無錫”建設水平,推動體育轉型發展,并充分發揮物聯網、云計算等新技術對體育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根據國務院《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國發〔2016〕37號)、《省政府關于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66號)、《江蘇省“十三五”智慧體育發展規劃》、《無錫市智慧城市發展規劃(2013—2020年)》、《無錫市“十三五”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結合我市體育發展實際需求,制定本規劃。
一、背景分析
(一)發展背景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分享經濟,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智慧江蘇建設實施意見》首次提出2020年建成國際一流的智慧城市群,率先邁入信息社會。《省政府關于加強推進“互聯網+”行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協同化的“互聯網+”產業生態體系和社會治理模式基本形成。無錫是江蘇省智慧城市和智慧體育發展的示范城市,智慧體育(注1)是“智慧無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互聯網+體育”的核心體現,是轉變體育發展方式、創新公共體育服務、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戰略舉措。近年來,無錫通過打造體育大數據、“互聯網+體育”等項目和工程,不斷促進體育和其他行業融合發展,已初步形成了智慧體育生態體系。隨著智慧體育的進一步發展,將促使線上和線下深度融合,能充分挖掘、整合、配置一切有形和無形資源,不斷產生新的產業業態、新的商業模式、新的技術手段,創造多元化的服務和產品,引領體育發展的新格局和加快體育轉型升級,從而推動體育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發展現狀
無錫的智慧城市建設位居全國前列,在全國率先提出智慧體育概念,并積極付諸實踐。具體表現在:
1.智慧體育發展已具備一定的基礎。出臺多項政策支持:《省政府關于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6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74號)及《江蘇省“十三五”智慧體育發展規劃》等多個文件已明確支持無錫打造智慧體育城市。江蘇省體育局與無錫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20日簽署協議,共同扶持建設無錫智慧體育產業園。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無錫市體育局和江蘇省股權交易中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支持無錫體育企業在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吸引社會融資;無錫雙象集團和無錫市金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合資成立智慧體育產業基金,投資智慧體育相關企業;無錫市體育局支持多家銀行設立體育專項貸款,助力體育企業發展。引入人才培育體系:支持企業等多元主體,以建設退役運動員再就業基地、智慧體育產學研基地等方式,儲備產業發展人才。促進融合發展:無錫市已初步實現城市大數據中心建設所需的城市網絡基礎條件以及跨部門數據的整合基礎,已實現50余個市級部門數據的統一匯聚和交換,并完成人口、法人、空間地理和宏觀經濟四大基礎數據從搭建到運行的全過程。智慧城市的成果將有力地支撐智慧體育的后續建設。創新體制機制:成立無錫智慧體育產業園,引入企業數量超過50家,鼓勵體育企業和科技相結合,形成智慧體育企業集聚區。
2.智慧體育生態逐漸形成。無錫市體育中心等國有場館已經率先在多個環節開展智慧化改造,通過運營模式創新和技術改造,提高智慧化程度。在體育總局體科所的支持下,無錫重點打造以提供公共體育健身服務和國民體質測試為主營業務的智慧健身工程“e動錫城智慧健身中心”,目前已經建成8家。何振梁與奧林匹克陳列館運用聲光電等現代手段布展,打造成精品體育文化庫案例。無錫馬拉松等本地品牌賽事已經實行智慧化改造,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智能穿戴等智能硬件結合,打造了智慧化的體育賽事服務鏈,實現對賽事報名、信息發布、現場控制、實時監控、賽后分析等一系列內容的自動化處理。無錫鼓勵培育多元主體,在全民健身活動支持、體育場館服務、體育產業發展、專業賽事服務等領域均涌現出一批由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應用示范,為后期統籌建設智慧體育提供了較多的內容支持。
雖然起步較早,但目前無錫與建設智慧體育城市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現在體育信息資源分散,缺乏高效的整合途徑和應用平臺,體育信息資源服務公眾的應用手段和內容開發力度不夠,信息數據庫收集的來源及數據分析不夠。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無錫在智慧體育領域的先發優勢,規劃智慧體育城市總體設計,落實各環節細分應用,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系列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市十三次黨代會部署要求,深入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緊緊圍繞無錫智慧城市建設及“互聯網+”行動目標,以體育事業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為導向,以建立資源開放共享、運作規范高效、可持續發展的智慧體育為支撐,構建覆蓋全市的智慧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優化提升體育管理效能,創新公共體育服務模式,提高競技運動訓練科技含量,夯實體育產業支撐基礎,全面提升體育管理服務能力達到智慧化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率先建設智慧體育城市,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和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完成“一中心、一平臺、一網”建設,構建智慧體育服務體系,打造可運營、可監管并能夠滿足體育公益性和市場性雙重屬性的體育產業新生態,帶動體育產業的整體升級,初步建成智慧體育城市。
1.建立智慧體育框架體系。完成涵蓋無錫市各級各類體育信息資源的“一中心、一平臺、一網”智慧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從基礎層、數據層、應用層等三個層面,明確技術標準、應用標準和服務標準,滿足數據縱向貫通、橫向協同的需求,基本建成市級體育大數據中心、智慧體育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實現“無錫市體育局網站”、“無錫市全民健身網”兩網合一,基本建成全市智慧體育框架體系,實現核心數據的集中、規范、整合,信息資源互聯互通,信息整合應用更為廣泛、深入。
2.優化提升體育管理效能。依托無錫智慧城市成果,建成跨業務、跨部門、跨區域的信息資源共享的體育管理體系,利用信息化全面支撐體育管理工作。實現網上辦公和移動辦公,實現通用辦公功能一體化;各級體育行政部門、體育社會組織、重點業務可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動態監控、數據共享、業務協同;打造具有無錫特色的體育智庫,運用各類大數據技術手段,為體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定制服務。
3.改革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將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作為提升公共服務能力的重要手段,滿足政府、公眾、企業的需求。利用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等新載體,豐富和改善包括健身、娛樂、休閑、康復等體育消費產品及服務,提高群眾滿意度。建成市級體育信息服務平臺,即時通過移動互聯網進行體育場館資源預訂、健身場館查詢,獲得在線健身指導和健身處方等服務,實現全市80%以上的體育人口能夠享受智慧體育服務。
4.營造體育創新發展環境。將智慧體育建設融入體育事業發展的全過程,發揮智慧體育在資源要素配置中的優化集成作用,積極培育智慧體育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業態,積極培育智慧體育小鎮、智慧體育公園、智慧體育綜合體,增強無錫體育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加快構建無錫體育發展新優勢。率先實現體育智慧化技術與旅游、衛生、教育等行業的深度融合發展,新吳區率先建成智慧體育應用示范區、鴻山物聯網小鎮率先建成智慧體育應用示范點,并帶動無錫其他地區形成整體智慧體育城市。做大做強智慧體育產業園,促進智慧體育產業規模在全國領先,增強無錫智慧體育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三)發展原則
1.以人為本,貼近民生。始終把服務民眾健身休閑、促進大眾創新創業作為智慧體育建設發展的根本出發點,把全社會普遍受惠、長期受益作為信息化推進的根本宗旨,圍繞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推動體育行業的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平臺的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無錫體育的軟硬件基礎設施水平,提升體育公共服務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2.統籌規劃,集約建設。以全面提高體育公共服務和管理能力為目標,從全市體育的智慧化轉型發展大局出發,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分工實施各類應用系統的建設和整合,開發利用并共享信息資源。在統一規劃指導下,各級各部門分工協作、協調配合,綜合利用已有的各種軟硬件資源和公共設施,統籌推進智慧體育的各項建設任務。
3.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發揮政府在智慧體育中的市場管理和政策引導作用,促進智慧技術和體育產業的融合發展。鼓勵社會參與、吸引社會投資,促進體育領域公共資源全面開放,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參與開發利用。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智慧體育領域,建立公益性服務、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營的服務模式。
4.統一標準,確保安全。按智慧城市統一標準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的智慧體育公共設施、基礎網絡和支撐平臺,提升體育行業信息化水平,促進產業鏈資源和數據共享互通。嚴格執行國家電子政務標準規范,遵守有關信息系統安全建設和管理的規定,建立規范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智慧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1.建設全市體育信息服務網絡。以云計算和大數據作支撐,打造覆蓋各市(縣)、區的體育信息服務網絡。進一步明確信息服務資源、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的范圍,深度整合底層信息系統、數據與服務平臺以及相應入口等,加強信息數據的獲取、處理與更新。整合市體育局網站、市全民健身網,結合體育政務和體育公共服務內容,建設專業體育信息化服務平臺,實現智慧體育資訊一網通查、體育政務一網通辦。
2.建設無錫智慧體育大數據中心。依托無錫智慧城市建設的協同優勢,利用無錫市智慧城市云計算中心現有的硬件、軟件運行環境,搭建智慧體育所需要的數據中心。實現向上與省級體育數據中心無縫對接,向下與無錫市各體育相關部門信息系統互通互聯,橫向實現與市級政府部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通過現有數據導入、利用信息手段感知、鋪設終端收集、大眾自由登記、市場機構合作、智慧城市數據協同支持等方式,建設涵蓋大眾健身、健身場所、體育社會組織、國民體質監測、專業人才、賽事活動、資訊傳播、賽事成績、企業需求、企業服務產品等數據庫,保持數據動態更新,并與智慧衛生、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等模塊形成數據共享互通,實現體育大數據的開放應用和有效監管,并為城市體育的智能決策和智能服務提供有力支撐。重視構建數據存儲與安全保障體系,依托無錫城市大數據中心,采用統一部署、統一存儲、統一運維方式進行管理和維護。各子數據庫采用多種對接方式與大數據中心和相應的接口平臺進行對接,由大數據中心提供數據存儲空間,政務外網和互聯網鏈路應符合國家等保三級的數據安全保障體系。
3.搭建智慧體育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整合面向政府、公眾、企業不同服務對象的體育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集中管理與多樣化應用,推行云端服務。為社會提供體育數據資源開放調用服務,穩步推動體育公共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鼓勵企業在統一的開放式框架下自主開發智慧體育應用。對于政務需求,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企業開發相關應用;對于公眾需求,在確保政府對數據安全性監管的前提下,由企業主導開發公眾企業需要的市場化應用。
(二)體育政務管理智慧化工程
1.打造體育綜合政務類服務平臺。整合市體育局門戶網站、體育信息公開目錄系統、體育局網上運行系統、在建的市級辦公自動化系統等體育政務相關信息處理平臺,重組優化組織架構和辦公流程,建立一體化政務辦公平臺,實現和智慧城市平臺、省體育局辦公系統的信息交換和共享。建立體育輿情監管應用,加強信息搜索、檢索及利用,實現對體育類輿情的快速反應。整合政府門戶、公眾號和微博集群等進行統一管理。布設感知終端,對無錫市重點體育設施、重點項目、重點體育賽事等具有較高發生風險可能的運動場所進行全時段監督管控工作,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場所開展針對性監管。
2.建立體育人才服務平臺。推進全市體育人才資源管理智慧化,依托大數據中心建立市級體育人才資源庫。建立我市取得體育行業職業技能資格從業人員、二級運動員、二級裁判員信息庫,建立我市注冊的專業運動員電子檔案庫,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與省級及以上體育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交換,提供局系統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電子檔案調閱、教育培訓、信用記錄、檔案管理等服務,為體育人才選拔任用、運動員選材、運動員退役保障等提供支持。依托企業主體,集聚智庫資源,通過建設退役運動員、體育專業人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等形式,探索體育人才服務創新模式。
3.建設無錫特色體育智庫。推進新型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積極引進智庫資源,建立智慧體育研究院、智慧體育無錫創新中心、智慧體育檢測中心,開展前瞻性、專業性、綜合性研究和學術研討、論壇交流等活動,提供體育發展研究報告、體育決策參考等專項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大數據中心優勢,建立智慧體育大數據決策支持平臺,聯通智慧城市數據中心各類型信息資源,實現對我市體育發展信息的整合統計。同時運用大數據檢索、整理、分析技術手段,對各細分領域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為體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定制服務。
(三)全民健身智慧化工程
1.建設科學健身信息服務系統。以“e動錫城”項目為基礎,完善基于物聯網大數據的科學體質測試和健身指導系統,通過傳感器收集人體運動數據并結合體質監測數據分析后提供健康處方。完善國民體質監測網絡,進一步推進國民體質監測站點鋪設,通過科學健身運動處方為城鄉居民提供系統性、連續性健康保障服務。根據市級統一部署,整合符合條件的體育消費資源,實現體育類消費支付和市民卡功能融合,方便市民更好地享受智慧健身服務。打通無錫智慧醫療模塊數據,實現“醫療+健身”大健康數據的互聯互通,通過醫體融合,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為市民提供符合個體需求的精確健身指導服務。
2.打造智慧體育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包括公共設施信息、政府公共服務、體育組織管理、全民健身服務在內的統一信息發布平臺終端——智體寶。以建設“10分鐘健身圈電子地圖”和“公共體育設施”為核心,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并在平臺上提供設施開放、賽事活動及惠民咨詢等查詢,實現場地預定、門票銷售、比賽報名、在線支付、健身指導、社交等服務。整合“無錫市體育局網站”、“無錫市全民健身網”等信息平臺,發布公共服務信息。鼓勵體育類社團、俱樂部及非正式注冊體育類愛好者團體使用社會組織管理信息平臺,推進體育類社會組織的管理信息化。建設全民健身活動信息服務平臺,引導體育類社會組織、商業機構、學校及企事業單位、體育愛好者自發開展的各類群眾性體育活動進行信息化備案,開拓全民健身活動消費市場。
3.整合推送公共體育服務資源。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大數據中心,通過多種方式推送優質數字化體育資源,采取匯聚、自建、共建、引進、購買等形式,建設涵蓋休閑健身、運動康復、戶外運動、體育賽事等具有指導性、教學性、觀賞性的數字化體育資源中心。建設以何振梁和奧林匹克陳列館為示范應用的數字博物館,將其建成精品體育知識庫、文化庫,并通過公共體育設施信息服務平臺進行展示。鼓勵體育文化作品創作,利用信息技術發展體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推進體育賽事轉播商業化工程,與廣電、媒體、企業合作,開發賽事推廣、賽事轉播等體育產業信息資源,根據不同需求,嘗試免費或商業低付費的體育賽事播放機制,開拓體育賽事消費市場,實現公共體育服務便捷化、內容多元化。
(四)競技運動訓練智慧化工程
1.打造訓科醫管信息化系統。整合體育傳統學校、運動隊運動訓練、科研、醫務和管理相關的數據資源,對其日常訓練方式與方法、訓練選地和器材、醫療恢復和營養措施等進行一體化科學管理。提供個性化服務,對訓練全過程及訓練后的恢復進行有效的監控和配合,實現訓練、科研、醫學優勢資源的最佳整合。整合運動員個人信息、所屬團隊信息、參賽歷史和得獎情況等數據,建立運動員檔案管理系統,使運動員檔案的統計、錄入、查詢全部信息化。建立檔案分級查閱制度,根據權限實現公眾和管理人員的分級查閱。結合智慧醫療相關功能模塊,融合醫療物聯網,建設遠程醫療和大數據智能決策等現代化科學康復管理系統。
2.打造體育賽事綜合服務信息系統。在我市專業體育賽事中引入信息化組織管理平臺,以無錫馬拉松等專項品牌賽事為示范,打造智慧體育賽事服務鏈,開發賽事推廣、賽事轉播等賽事信息,實現對賽事報名、信息發布、現場控制、實時監控、賽后分析等一系列內容的自動化處理。通過引進智能穿戴設備、采集數據,和城市大數據結合,為參賽選手提供始于賽事而不止于賽事的系統性、連續性服務。與媒體、企業合作,開發賽事推廣、賽事轉播等體育產業信息資源,根據不同需求,開拓體育賽事消費市場。以市、區級綜合性運動會為示范,整合比賽項目、運動隊、運動會、比賽成績等數據,建立一個面向多對象、開放的綜合信息管理系統。
(五)體育產業智慧化工程
1.建設各類智慧體育場館。加強體育場館智能化建設,推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社交網絡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智慧場館中的創新應用,建設覆蓋場館日常運行各個環節的高速有線、無線網絡及各種智能信息終端;建立電子身份及統一認證系統;建設智能節能系統,將視頻監控系統、空調計量系統、照明系統、消控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多個子系統集中監控和管理,通過智能化手段實現遠程控制,減少設備維護成本,降低能耗;構建滿足大眾健身、賽事承辦、場館運營等管理服務需求,基于O2O、O2C等不同模式下開展的智慧管理、智慧服務與智慧營銷,發揮并釋放與市場要素、關聯產業的聯動效應,將場館信息平臺接入城市大數據中心,形成一體化、智能化的場館環境。率先執行國家《智慧化社區全民健身中心建設標準及運營管理》等標準,推行智慧體育場館認證,形成智慧體育場館集群。鼓勵民營健身場館通過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統,提升健身培訓從業人員科學指導的能力,運用電子商務等方式開展體驗式營銷,通過商業模式創新,發掘民營健身場館的經營潛力。規范、完善預付款制度,支持民營健身場館將運營數據納入城市大數據中心。
2.建立體育資源交易平臺。依托中國體育產業網,建立集資源交易、電子商務、信息服務網等功能為一體的平臺,以市場化方式提升體育資源優化配置水平。促進體育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轉。推進具備交易條件的體育資源,包括體育賽事、體育場館、運動員等體育產業相關領域的物權、經營權、知識產權、股權、債券等進行交易,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過程電子化。利用互聯網打造體育產業服務鏈,建設以體育設施為主導的供應鏈交易中心,建設涉及體育用品、健身器材、體育設施等體育運動相關產業的B2B電子商務平臺,為供應商和采購商提供全方位服務。建設面向健身休閑、場館服務、競賽表演、中介培訓等體育服務業的門戶網站,采用線上定制、線下服務的模式,為體育企業提供產業孵化、融資、人員培訓等服務。
3.推進智慧體育產業創新發展。加大政產學研力度,促進科技成果和體育產業需求融合發展,推進技術成果的市場轉化與應用推廣,服務體育產業的轉型升級發展;鼓勵和扶持傳統體育產業服務商和生產商向信息化、大數據、物聯網領域拓展,扶持智慧體育中小微企業研發創新。推進智慧體育眾創空間建設,充分發揮無錫智慧體育產業園的先發優勢,招引國內一流“互聯網+體育”企業。總結招商孵化經驗,形成集招商、服務、管理、統計功能在內的企業信息在線平臺。打造智慧體育功能區,運用新技術手段在社會閑置空間設置體育設施,擴大學校、企事業等公共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范圍,推廣智慧型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體育綜合體、體育健康小鎮等模式,通過引入市場化操作和互聯網手段,進一步提升體育場地開展大眾健身活動的使用效率,促進體育消費升級。制定市級各類智慧型公共體育載體的建設規范,引導社會力量按統一標準進行開發,并接入城市大數據中心,形成“全民健身中心+公園+全民健身點”的面向不同大眾健身需求的三層智慧體育功能區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市智慧體育建設組織協調機構,統籌智慧體育各項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強化市體育局及下屬各部門、各相關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規范,實行智慧體育重點工程領導分工聯系制度,制定市智慧體育建設方案,明確責任任務和工作進度。建立健全智慧體育建設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多層互動、多方聯動的工作模式,確保智慧體育建設有序、協調推進。各級基層體育行政部門明確相應智慧體育工作推進聯系人,按照本規劃要求,認真部署、有力推進,推動智慧產業領域包括體育政務、全民健身、競技體育和體育產業發展的各類政策出臺,做到政策導向和市場行為相結合,短期效益和長遠利益相統一,資產投入與應用實效相協調,充分發揮好政府引導和政策引領的作用。
(二)保障經費投入
拓寬智慧體育資金籌措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以無錫智慧城市建設發展公司等市場化主體為平臺,引導社會資本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參與智慧體育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積極培育多元市場主體,充分調動全社會積極性與創造力,增加體育服務和產品有效供給。
(三)加強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智慧體育建設的相關配套制度。充分考慮智慧體育特點,支持智慧體育企業及人才在無錫發展。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提供智慧體育科研服務的社會組織,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市級產業扶持政策的智慧體育科研企業,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加強無形資產開發保護和創新驅動政策支持等。全面落實國家支持互聯網服務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大高層次、高技術、復合型的智慧體育人才的引進與培養,加強與高校合作,設立試點,開設智慧體育研究、實驗室,專門從事智慧體育的開發與應用,培育智慧體育人才;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職業教育等機構聯合培養信息化與信息安全的緊缺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展各類職業教育和培訓,加強校企合作,多渠道培養復合型智慧體育人才;積極引進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創新中心等機構落戶無錫,圍繞體育科學研究方面出臺落地政策,扶持相關企事業單位。
(四)創新運營模式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驅動,鼓勵社會參與。通過完善市場機制,培育多元市場主體,扶持一批創新水平高、運營能力強、行業理解深的企業參與智慧體育城市建設。通過發揮市場在體育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調動全社會發展體育產業的積極性,促進體育領域資源全面開放,推動體育資源市場化運作。重點培育品牌影響大、輻射帶動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骨干體育企業,按照政府引導與監督、企業研發和運營思路,選擇合適的PPP模式,開展智慧體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綜合管理平臺日常運營。支持通過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并購,打造跨界融合發展的智慧體育產業企業,并通過樹立無錫示范品牌,以市場化方式將無錫智慧體育發展模式向全省推廣并輻射全國。鼓勵支持本地中小微科技體育公司參與智慧體育各應用項目建設,引導企業按照統一數據標準和應用管理標準開展研發和運營,由綜合管理平臺按照“統一數據管理、獨立市場運營”的原則,根據市場及社會綜合評估動態納入智慧體育城市應用管理體系,每年予以更新,將優秀項目優先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菜單或推薦申報省市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五)加強信息安全
落實風險評估、等級保護、安全測評、應急管理等監管制度和國家標準,完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管理機制,提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自主可控水平。加快制定智慧體育云計算平臺、體育信息資源共享與綜合開發利用等標準。建設和完善信息安全監控體系,提高對信息安全事件的防范和應對能力,加強信息網監測和治理,提高抗干擾和抗攻擊能力,保護信息網絡安全。
(六)營造良好氛圍
廣泛宣傳智慧體育建設的重要意義,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抓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完善社會治理方式。推進各類體育信息服務平臺提供體育消費服務,促進線上線下融合,培養大眾體育信息消費習慣,提高智慧體育認知度和使用率。利用各種媒體全方位宣傳報道智慧體育建設成功經驗和創新做法,引導相關企業、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和廣大市民參與智慧體育建設,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濃厚氛圍。
注1:智慧體育是指通過各種傳感器全面連接和感知體育相關的要素及行為,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智能處理技術來處理分析海量數據,幫助政府、企業(機構)與個人在體育政務管理數據、公共體育服務數據、競技運動訓練和體育產業發展等領域更深刻地理解市場變化趨勢及需求、更高效地分析數據及信息并鑒于此采取相對應的行動。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