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年04月16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7〕208號 |
---|---|
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0-16 09:56:28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縮減審批事項,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122號)的要求,結合無錫實際,就進一步推進我市的“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決策部署,全方位為企業開辦經營提供便利化服務;進一步整合涉企證照事項,將“一照一碼”向更多部門、更多領域拓展,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圍繞“三個工作日”企業注冊開業目標,進一步壓減審批環節,加快解決涉企證照數量較多、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準入不準營”等問題;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載體,加快實現“一照一碼”后的信息共享和數據互認,加快完善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
二、主要任務
(一)梳理涉企證照事項,擴大“多證合一”范圍
1.按照國務院“能整合的盡量整合、能簡化的盡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原則,全面梳理、分類處理涉企證照事項。在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和企業公章刻制備案“六證合一”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在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 21 個涉企證照事項(詳見附件)中,對 1-17 項予以合并取消,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 18項實現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信息共享;19-21項不再另行賦碼,實現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信息共享。
2.對于目前尚不具備整合條件的其他涉企證照事項,特別是審批頻次較高、辦理周期較長、企業意見反映比較集中的,要進一步精簡審批要件,簡化辦事的環節和流程。對于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以及可以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對于關系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的涉企證照事項繼續予以保留,實行準入清單管理。對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非按法定程序設定的涉企證照事項一律予以取消。
3.加快建立涉企證照事項清單目錄,實行“多證合一”涉企證照事項清單動態化管理。對暫未列入清單的事項,要積極創造條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實施一批。各市(縣)、區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特點及區域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梳理、整合涉及市以下行政權力的事項,擴大“多證合一”的覆蓋面。
(二)簡化申請材料,優化工作流程
列入合并取消的項目堅持“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份檔案、信息共享、核發一照”的工作模式,在原有“六證合一”工作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相關部門的業務規范,統一“多證合一”登記申請表格樣式和注冊登記提交材料清單。申請人辦理企業登記注冊時,由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收件,并負責“多證合一”一次性數據采集;登記部門完成登記后,企業登記信息通過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實時推送給相關部門共享使用,并將“多證合一”相關信息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登記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代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同時具有參與“多證合一”的其他部門原證照功能,申請人不再辦理“多證合一”其他部門的審批或備案手續(指1-17項,下同)。
(三)整合業務系統,完善網上服務
相關部門要加快適應“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變化,升級改造本部門業務系統,保證各相關系統與市場監管信息平臺的有效對接,實現部門間信息的實時傳遞與無障礙交換,通過平臺共享數據實現各自管理需要。對于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本部門工作需要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開展業務時補充采集。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快建立實體服務大廳與政務服務網、線上與線下登記相融合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加快實現“多證合一”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公示、發照等的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提高行政審批的效率。
(四)規范信息采集,推進信息共享互認
按照全省統一的數據采集和交換標準體系,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唯一標識,實現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在各部門間的互聯互通互認和共享。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全面公開涉企證照信息和程序,明確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從嚴控制個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和申請人重復提交;凡是應由行政機關及相關機構調查核實的信息,由部門自行核實,實現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檔管理”,避免讓企業重復登記、重復提交材料。對于企業登記基礎信息無法滿足管理需要以及個性化信息采集需求的,應由相關部門在監管過程中進行采集。
(五)推動“多證合一”營業執照互通互認,拓展應用領域各部門應依托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互換和檔案互認。“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后,被合并取消的證照不再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應成為市場主體的唯一身份證明,企業憑“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可在政府機關、金融、保險等機構證明其主體身份、辦理相關業務。各相關部門、各單位應強化對“多證合一”營業執照的認可,并積極推廣應用,確保企業原需使用被合并取消證照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多證合一”營業執照辦理,讓企業憑“一碼”走天下。
(六)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式方法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理念,增強履職意識,明確監管責任。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對“多證合一”改革中被整合的審批、登記、備案不再保留的,主管該行業或領域的部門仍應承擔監管責任,強化主動監管。要積極探索市場監管新模式,充分利用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推送的企業登記信息,主動核對企業信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充分利用“多證合一”改革為提高監管信息化、現代化水平提供的便利條件,以企業登記信息大數據為基礎,加強部門聯合對監管風險研判分析,實行市場風險類監管,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決策依據,切實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重要意義,加快組織實施,確保2017年10月20日前推進到位。市編辦、行政審批局、工商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列入目錄的“多證合一”整合工作。在此基礎上,各地區、各部門也要進一步研究、協調“多證合一”向更多部門的推廣和使用。
(二)加強法制保障
各地區、各部門應堅持先行先試與依法推動相結合,大力推進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和改革配套政策聯動。各相關部門應盡快清理與“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相沖突的規定、文件。依照法定程序開展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前進。
(三)加強窗口建設
“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擴大領域后,各級登記窗口壓力將進一步增大。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和登記部門要通過合理調整,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工作,配足配強窗口人員隊伍,必要時可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窗口服務的能力和效率。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圍繞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加強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一線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要進一步完善各部門的咨詢服務內容,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實現窗口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四)加強監督考核
各地區、各部門要將“多證合一”工作列入本單位、本部門年度工作任務清單,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考核機制。要堅持鼓勵先進和鞭策落后相結合,注重激發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市編辦、行政審批局、工商局要會同相關部門適時組織聯合督導,對各地落實“多證合一”改革情況進行檢查,及時推動、指導改革工作,推廣改革經驗。
(五)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做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和法律法規的解讀,使廣大群眾準確理解改革的精神,掌握改革的程序和要求,充分享受改革帶來的紅利,努力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歡迎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多證合一”各項措施順利實施。
附件:“多證合一”新增整合事項清單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