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6-15 10:0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錫政函〔2018〕29號
對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682號提案的答復
范澤鋒委員:
您提出的《發揮名人效應,打響旅游品牌——關于宜興市西渚鎮更名為云湖鎮的建議》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您提案的主旨,對發揮星云大師名人效應、打造“云湖”旅游品牌、提升區域文化品位和旅游產業吸引力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二、行政區劃名稱的更改牽一發動全身,一旦更名,企事業單位名稱、印章、證件、道路標識、法律文書、檔案資料以及個人的各類證件等都要進行更換,會大幅增加行政管理和社會管理成本,必須審慎對待。因此,在更名前需要對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以及給居民和企業帶來的影響、利弊得失等進行全面詳細的評估、調研、論證和謀劃。
三、國務院1985年頒布的《關于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明確規定,鎮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的變更及政府駐地的遷移由省人民政府審批。鎮的更名程序為:由市(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附鎮人民政府的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各級民政部門按照同級政府批轉意見進行調研,提出意見。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批復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復市(縣)人民政府。同時,要嚴格按照江蘇省《關于規范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申報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民政廳《江蘇省行政區劃調整專家論證評估辦法》規定辦理,組織專家對鎮的更名進行方案論證、合法性審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此項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可控性進行綜合評估,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化解處置方案。
四、圍繞西渚鎮更名的提案,無錫市政府高度重視,市政府主要領導簽批交辦,無錫市民政局專題研究,提供了專業意見。宜興市政府及宜興市民政局到西渚鎮進行了專題調研,聽取西渚鎮黨委、政府及部分村書記、群眾的意見。宜興市西渚鎮前期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討論,在鎮人代會、相關行政村的村民大會上進行了表決,并形成了決議,同時專門制訂了更名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的更名工作領導小組。目前,宜興市政府正在按照更名有關程序要求有序推進中。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抄 送: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政協提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