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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18-07283 | 生成日期 | 2018-09-12 | 公開日期 | 2018-09-20 |
文件編號 | 錫委農發〔2018〕86號錫 財 農〔2018〕87號 | 發布機構 | 中共無錫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推動經濟薄弱村精準幫扶、精準脫困,促進經濟薄弱村幫扶工作緊貼地區實際,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管理績效,制定2018年市幫扶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實施方案如下: |
各市(縣)區委農辦(農經水利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推動經濟薄弱村精準幫扶、精準脫困,促進經濟薄弱村幫扶工作緊貼地區實際,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管理績效,制定2018年市幫扶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實施方案如下:
一、獎補對象和獎補范圍
(一)獎補對象。本輪市級重點幫扶經濟薄弱村(詳見錫委辦發〔2016〕27號文件)。
(二)獎補范圍。
1.經濟發展項目獎補。用于支持經濟薄弱村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通過加強資源開發、盤活存量資產、發展物業經濟等,打造具有造血功能的產業項目。
2.民生改善項目獎補。用于支持經濟薄弱村開展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環境保護、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完善基礎設施,開展鄉風文明建設,打造宜居宜業新家園。
3.達標轉化獎勵。對2017年村級穩定性收入提前達到本輪脫困轉化目標的村給予達標轉化獎勵,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已享受過達標轉化獎勵的村不重復享受。村級收入數據以農經年報為準)。
4.定額補助。貫徹市委《關于加強城鄉社區治理與服務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8〕39號)規定,根據經濟薄弱村人口規模、社區基本運轉經費保障情況等因素,給予適當定額補助。
5.創新發展獎勵。用于支持市(縣)區、鎮(街道)、村積極探索聯合抱團發展模式,組建聯合經濟實體,發展經營性項目,視投建項目等情況,給予獎補。
本輪新建、文發前已竣工的項目均可納入獎補范圍(已獲獎補的項目除外),各級財政獎補資金總額不得超過申報項目總投資。未按規定實施民主決策、執行立項審批、實施招投標、通過工程竣工驗收的項目不得列入獎補范圍。
專項資金使用要充分體現“三個優先”原則,切實做到精準、集約、高效。對產業造血項目優先獎補。夯實打牢產業發展這一基礎,堅持走“造血式”脫困之路,多渠道、多形式扶持經濟薄弱村發展產業項目,促進穩定脫困。對聯合發展項目優先獎補。鼓勵抱團聯合發展,支持以鎮(街)為單位聯合組建村級發展平臺,提高集體經濟運營水平。對管理規范的村(社)優先獎補。切實加強村級“三資”管理,規范工程建設管理,著力提高資產經營和管理水平,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二、操作程序
(一)制定獎補方案。各市(縣)區委農辦(農經水利局)根據下達的獎補資金額度(附件1),編制本地區獎補實施方案,并聯合同級財政部門,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市委農辦。
(二)組織申報評審。各市(縣)區委農辦(農經水利局)組織和指導經濟薄弱村進行專項申報,并組織評審,經集體研究決策,予以公示,公示一周無異議的,批復下達專項資金。
實施方案和《2018年市級幫扶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獎補項目備案表》、《2018年市級經濟薄弱村定額補助匯總表》、《2018年市級經濟薄弱村達標轉化獎勵匯總表》、《2018年市級經濟薄弱村獎補情況匯總統計表》(附件2、3、4、5),于10月26日前報市委農辦。
(三)實施績效評價。2018年,全市要脫困轉化26個經濟薄弱村,市重點幫扶經濟薄弱村村級穩定性收入率先達超200萬元。市級將組織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進行績效評價、監督檢查,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違規使用或挪作他用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檔案管理。切實做好檔案管理,特別是工程項目立項、審批、用地、勘察、設計、招投標等工程準備階段形成的文件;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建設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反映工程管理和工程實體質量,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文件的建設工程檔案等,各市(縣)區、各村都要按規定整理入卷、歸檔備查。
三、獎補資金使用與核算
專項資金必須用于明確的獎補范圍,其中達標轉化獎勵、定額補助、創新發展獎勵用于培育特色經濟、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建設等支出,嚴禁用于鎮村干部個人獎金等違反規定的支出。
專項資金撥付和核算應嚴格按照無錫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無錫市農業專項資金報帳實施細則〉的通知》(錫財農〔2002〕3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專項資金管理的意見》(錫財農〔2003〕117號)規定規范操作,各級不得截留和挪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各市(縣)區要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關于經濟薄弱村脫困致富工程的實施意見》(錫委辦發〔2016〕27號)精神,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力組織實施好專項申報。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農業項目管理的意見》(錫政辦發﹝2016﹞159號)、《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本級政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錫政發〔2018〕29號)等文件精神,加強管理、規范流程,確保規范有序、扎實有效。
(二)強化精準意識。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集聚效應,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要精準立項。在科學論證、尊重民意的基礎上,精心選擇、精準確定一批有預期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獎補項目,確保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要精準謀劃。在深入調研,深挖潛力的基礎上,梳理論證好各經濟薄弱村儲備項目,為謀劃啟動新一輪經濟薄弱村幫扶工作打好基礎。
(三)明確責任分工。各市(縣)區委農辦(農經水利局)對經濟薄弱村項目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項目實施的可行性負責;同級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的合規性及資金使用的合理性負責。
(四)加大督查力度。要按照“陽光扶貧”監管系統要求,圍繞調研論證、項目立項、項目實施、績效評估四個環節開展項目和資金管理。其中,扶貧資金信息,市級在本通知下發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市(縣)區級資金額度的數據更新;扶貧項目信息,各地在本級立項批復文件下發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研論證、項目立項、項目實施的數據更新,績效評估信息在獎補資金報賬前完成數據更新。
附件:1.2018年無錫市幫扶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分配表
2.2018年市級幫扶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獎補項目備案表
3.2018年市級經濟薄弱村定額補助匯總表
4.2018年市級經濟薄弱村達標轉化獎勵匯總表
5.2018年市級經濟薄弱村獎補情況匯總統計表
中共無錫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無錫市財政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2018年無錫市幫扶經濟薄弱村發展專項資金分配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市(縣)區 |
獎補資金 |
1 |
江陰市 |
600 |
2 |
宜興市 |
1260 |
3 |
錫山區 |
470 |
4 |
惠山區 |
470 |
5 |
濱湖區 |
100 |
6 |
新吳區 |
100 |
附件2
2018年經濟薄弱村專項獎補備案表
市(縣)區(蓋章): 填表日期:
序 號 |
村名 |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別 |
項目實施內容 |
實施主體 |
投入 總額 (萬元) |
其中:村級投入金額 (萬元) |
市級獎補資金 (萬元) |
其他各級財政獎補資金 (萬元) |
建設起止時間 |
立項時間 |
招投標時間 |
通過驗收時間 |
市(縣)區批復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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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年經濟薄弱村專項定額補助匯總表
市(縣)區(蓋章): 填表日期:
序 號 |
村名 |
人口 (人) |
其中外來 人口(人) |
定額補助 獎勵 (萬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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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8年經濟薄弱村專項達標轉化獎勵匯總表
市(縣)區(蓋章): 填表日期:
序 號 |
村名 |
2017年村級穩定性收入 (萬元) |
達標轉化獎勵 (萬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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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8年經濟薄弱村專項獎補情況匯總表
單位:萬元
序 號 |
村名 |
本村 人口 (人) |
經濟發展項目 |
民生改善項目 |
定額 補助 |
達標 轉化 獎勵 |
創新 發展 獎勵 |
合計 獎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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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獎補 |
投入 |
獎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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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共無錫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