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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發〔2018〕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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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10-25 10:06:11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市各金融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推進普惠金融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8〕6號)精神,積極推進普惠金融發展,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完善基礎金融服務與改進重點領域金融服務相結合,以增進民生福祉為目的,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服務實體經濟為主線,以補齊金融短板為重點,不斷提高普惠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使最廣大人民群眾公平分享金融改革發展的成果,為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加強制度和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發展的政策制度及體制機制,強化對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提高準確性與有效性,促進普惠金融持續發展。
(二)堅持平等和適度原則。以增進民生福祉為目的,讓所有階層和群體都能夠平等、便利、合理地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點的金融服務。
(三)統籌市場和政府作用。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尊重市場規律,讓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在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作用,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機統一。
(四)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發展與規范并行,完善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穩定。在合法合規和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
三、發展目標
到 2020 年,建立與全面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務可得性,明顯增強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的獲得感,顯著提升金融服務滿意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服務需求,特別是要讓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提高金融服務覆蓋率。基本實現鄉鎮有機構、村村有服務,提高助農取款保險服務點覆蓋率和利用效率,推動行政村一級實現更多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拓展城市社區金融服務廣度和深度,顯著改善城鎮企業和居民金融服務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務可得性。大力改善對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加大對新業態、新模式、新主體的金融支持。充分發揮信用檔案作用,提高小微企業和農戶貸款覆蓋率。提高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覆蓋率,農業保險實現應保盡保。
提高金融服務滿意度。有效提升金融服務效率,提高小微企業和農戶申貸獲得率和貸款滿意度。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工作力度,明顯降低金融服務投訴率。
四、健全多元化機構體系
(一)發揮各類機構作用
強化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功能定位,增強在服務“三農”、精準扶貧以及農村開發、水利建設、棚戶區改造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貸款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支持農業銀行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支持大型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提高小微企業、“三農”服務的專業性。(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支持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以“客戶為中心”下沉服務重心,通過設立各類特色支行、事業部等方式,為“三農”、小微企業、社區、創新創業企業等提供針對性、精準化的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發揮農村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作用。鼓勵農村商業銀行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發展壯大。支持有條件的農村商業銀行發行“三農”、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拓寬支農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推動村鎮銀行到鄉鎮設點,創新服務手段和服務模式,切實加強基層和社區金融服務,提高“三農”的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二)規范發展各類新型金融組織
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調整完善監管政策。堅持小額貸款公司“服務三農、服務小微、小額分散”的經營宗旨,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開展“惠農貸”“小微貸”業務。支持小額貸款公司之間加強信息交流和業務合作,提升小額貸款公司整體競爭力;支持小額貸款公司適度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開展投貸聯動業務、供應鏈融資、融資擔保等業務。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設立惠農擔保公司,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責任單位:市金融辦、無錫銀監分局)
促進互聯網金融組織規范發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開展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范發展業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
(三)積極發揮保險公司保障優勢
支持保險機構優化縣域網點布局,加大農村網點資源配置和政策傾斜力度。推動保險機構與各級農業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農業服務組織和農業合作社的合作。探索支農支小融資模式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開展面向“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鼓勵保險機構建立健全針對貧困農戶的保險保障體系,開展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險業務,防止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災返貧問題。推動保險資金以股權、債權和資產支持計劃等形式加大對城鎮化、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的投資。(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市委農辦、市住建局)
支持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進一步擴大承保規模和企業覆蓋面,全力助推我市外貿穩增長和企業“走出去”。充分發揮我市中小企業出口信用風險基本保障機制作用,為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出口企業提供更大力度的風險保障。積極發揮保險增信作用,拓展保單融資服務,緩解出口企業融資困難。(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金融辦)
五、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
(一)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
推廣針對小微企業、高校畢業生、農戶,以及精準扶貧對象等特殊群體的小額信貸產品。針對不同類型和經營規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提供差別化融資方案,推廣“一次授信、余額控制、隨用隨貸、周轉使用”的信貸模式。推動無本續貸業務在銀行業盡快落地,推進相應的信貸流程改造,提高無本續貸業務在小微貸款中的比重。創新開展動產質押貸款業務,推廣物聯網動產質押融資業務,推動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銀稅互動”、小微金融服務平臺的應用,加強發展知識產權、股權、倉單、訂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和供應鏈融資業務。(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
深入推進“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探索擴大抵押物范圍。深入開展小微企業轉貸方式創新,優化合作模式,支持建立小微企業轉貸服務公司。積極推進“陽光信貸”工程,進一步提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陽光信貸”滲透率、普惠度和精準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委農辦、市金融辦)
鼓勵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發行私募債券、集合債券,探索發行小微企業集合信托。引導農業企業通過期貨市場進行農產品的套期保值。探索設立無錫市鄉村振興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先進技術、高端人才、現代管理等各類先進資源要素流向農業農村,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農業高質發展、農村綠色發展。鼓勵社會資本設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農業科技創業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基金,拓寬農業和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委農辦、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
完善銀行、融資擔保機構和信保基金之間的風險共擔機制,優化信保基金運行管理,擴大銀行和企業覆蓋面。提升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服務能力,加快設立江蘇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無錫分公司。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購買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的小微企業給予貸款優惠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補助資金安排規模,通過擔保貸款和銀行直貸模式,強化對大學生(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以及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農民、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網絡商戶等各類創業對象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出創業擔保貸款網上和移動端申請系統,逐步實現由線下服務模式向“互聯網+金融”綜合服務模式的轉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農辦、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金融辦)
提高農業保險覆蓋程度。鞏固發展主要種植業保險,大力發展高效農業保險。鼓勵保險機構開展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目標價格保險、收入保險、天氣指數保險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屬保險,全面提高保險服務現代農業建設的能力。(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金融辦)
積極探索針對跨境電商、服務貿易等新業態的保險、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跨境電商第三方支付線上系統和線下金融支持,解決目前支付機構境外收匯難、收費高、時間長、效率低等難題,推動服務貿易人民幣結算和融資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發揮互聯網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的有益作用
鼓勵具有資質的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小微企業、農戶和各類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額存貸款業務。支持農村商業銀行發揮機構、客戶優勢,通過手機銀行等服務方式,全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信息化、網絡化水平。鼓勵具有資質的各類金融機構、涉農電商探索開展“金融+互聯網+農業”經營模式,提升農村互聯網金融服務水平。(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金融辦)
六、完善金融基礎設施
(一)構建高效便捷的基礎金融服務體系
推動金融IC卡和移動金融創新應用。探索建立手機Pay、銀行業標準二維碼支付為代表的移動支付創新應用場景。推進智慧交通、智慧菜場、智慧街區、智慧醫療等領域的移動支付業務推廣,打造普惠金融智慧支付“示范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金融辦、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計委)
深入實施“流通人民幣亮化工程”和“小面額人民幣暢供工程”,優化現金流通服務,增強現鈔使用便利化程度。積極開展“家庭硬幣喚醒”活動,解決硬幣沉淀問題;優化硬幣自助設備布點,提高公眾存取硬幣的便捷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完善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服務功能,進一步疊加惠農補貼支取、繳費、金融服務信息收集、征信信息采集、金融消費者投訴接報、金融知識宣傳等服務。支持農村金融服務站與電商平臺村級服務站功能融合,打造農村金融服務站“升級版”,不斷提高為農村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的能力。(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
(二)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體系
依托企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加大對銀行和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力度,開展“大數據”整合。引導金融機構依托信息系統數據庫開發信貸產品,加大對優秀、守信、綠色中小企業和文化企業的政策扶持和融資培育,切實發揮信用體系建設在促進小微企業融資方面的積極作用。(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充分利用江蘇省農村經濟主體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縣域涉農公共信用信息和“三農”信息等資源,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信用檔案建檔覆蓋面。強化信用信息在促進“三農”融資方面的運用,引導涉農金融機構積極運用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創新金融服務,提高金融支農惠農的水平和實效。(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市委農辦、市經信委)
(三)做好普惠金融統計工作
建立涵蓋金融服務可得性、使用情況、服務質量的統計指標體系,開展普惠金融專項調查和統計,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務基礎數據和信息。建立普惠金融發展動態評估和考核機制,對普惠金融發展情況進行全面評價,督促各地區、各金融機構持續改進服務工作。(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金融辦)
七、發揮政策引導和激勵作用
(一)建設市級綜合金融服務平臺
建立無錫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按照“一個平臺、三大支撐”的總體思路,有效整合金融產品、融資需求、信息中介、征信服務、扶持政策等資源,實現網絡化、一站式、高效率融資對接。推動信保基金、轉貸基金等通過平臺進行對接。引導銀行、擔保、小貸公司、保險等金融機構上線發布金融產品,支持各類企業上線注冊、融資。加快對接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實現數據、資源共享。(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等)
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健全完善全市統一聯網、信息互聯、資源共享、市縣鄉三級聯動的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服務平臺,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進場交易“應進必進”,探索拓展網上競價、金融服務等功能。(責任單位:市委農辦)
支持設立農村綜合金融服務公司。積極發展小額信貸、信用擔保、農業保險代理、涉農產業投資、農業農村人才培訓等綜合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市(縣)、區組建農村資產經營公司,以市場化方式運營管理,開展農村各類經營性資產資源價值評估、抵押物回購處置等業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委農辦)
(二)加強金融監管政策差異化激勵
開展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加強評估結果反饋和運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通過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及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不斷引導金融機構貫徹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理念,將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合理確定轄區內使用再貸款資金發放的涉農、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水平,促進社會融資成本降低。加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考核,通過精準考核、有效激勵,提升金融機構支農支小的積極性。加強對轄區內地方法人機構已發行存續期小微金融債、三農金融債后續監督管理。(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
加強責任考核,研究制定業務和機構等方面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將金融資源更多投向小微企業、“三農”、貧困人群和特殊群體等普惠金融薄弱領域,特別是要研究完善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服務、考核方式,推動落實有關小微企業和“三農”不良貸款容忍度的監管要求,引導銀行業機構完善盡職免責相關制度,增強放貸積極性。(責任單位:無錫銀監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三)發揮財稅政策作用
設立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普惠金融發展,制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包括建立財政資金增信措施、貸款和擔保風險補償政策、支持直接融資和地方金融體系發展政策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壓實地方政府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第一責任
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重點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交易、非法保險等涉眾涉穩不法金融活動,完善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探索建設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切實加強金融監管,著力做好風險識別、監測、評估、預警和控制工作,完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妥善處置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金融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公安局、市維穩辦、市工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八、加強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加強金融知識普及教育
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督促金融機構多渠道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引導金融消費者樹立理性消費投資理念,提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鼓勵有條件的機構建設金融消費者宣教基地,方便社會公眾就近、便捷獲取教育資源。廣泛開展金融知識“銀發講堂”系列活動,打造無錫市金融宣傳的惠民工程,切實提升老年群體金融風險防范水平。大力推進金融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相關工作,重點做好小學階段的金融課程教育。(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教育局、市金融辦)
(二)提高公眾金融風險意識
以金融創新業務為重點,針對投資理財、融資擔保和網絡借貸平臺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深入宣傳金融風險防范知識,增強群眾風險防范意識,樹立“收益自享、風險自擔”觀念。督促金融機構重點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引導金融消費者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金融產品風險特征理性投資消費。(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
(三)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督檢查,及時查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維護金融消費市場健康有序運行。深入開展金融廣告治理工作,凈化轄區金融消費環境。督促金融機構切實擔負起受理、處理金融消費糾紛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改進服務質量。暢通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監管部門、仲裁、訴訟等金融消費爭議解決渠道,進一步發揮無錫銀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探索建立非訴第三方糾紛解決機制,引導金融消費者通過合法渠道解決金融糾紛。(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司法局)
九、加大普惠金融發展組織保障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由市金融辦牽頭,金融監管部門、市有關部門參加的普惠金融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金融監管部門、地方政府、金融企業之間的協調互動,強化意見實施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研究解決意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各市(縣)、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應的普惠金融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結合本地經濟金融發展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細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二)實施專項工程
圍繞普惠金融發展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集合資源,大力推進金融知識掃盲工程、移動金融工程、就業創業金融服務工程、扶貧信貸工程、大學生助學貸款工程等專項工程,促進普惠金融加快發展。
(三)強化督促檢查
市金融辦會同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監分局等切實做好督促檢查和情況匯總工作,把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工作作為目標責任考核和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大普惠金融發展的推進力度,按年度對本地區普惠金融發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8年 10 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