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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辦發〔2018〕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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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6-05 10:10:19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放管服”改革,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151號)要求,現結合實際,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規范
(一)加強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統一規范。開展權責清單的標準化建設工作,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行政權責清單相關工作進行統籌管理。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三級四同”標準化要求,形成本地區本部門的權責清單, 在此基礎上,配套公開辦事指南,公布辦理范圍、運行流程、材料目錄、法定辦理時限、承諾辦結時限、涉及的中介服務機構等基本信息。嚴格執行權力清單制度,不得擅自新設權力事項,不得在已公開的權力清單之外行使權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要求和省政府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對本地本部門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梳理,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發布辦事指南,對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咨詢方式等內容進行統一規范,并實行動態調整。
(二)建立健全政務公開事項目錄。依據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梳理權力運行和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逐項認定公開屬性,形成市、市(縣)區、鎮(街道)三級政務公開事項目錄體系,對公開信息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進行規范。發改、財政、環保、住建、稅務、安監、文化、司法、食藥監、教育、經信、公安、民政、人社、國土、交通、商務、衛計、海關、工商、質監、檢驗檢疫等市級部門要主動對接省級條線部門,制定本部門本系統政務公開事項目錄,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 2018年底前,市級部門全面完成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編制工作,并實行動態調整,確保我市權責清單“法定、全面、準確、清晰”。各市(縣)區、鎮(街道)參照市級部門時序進度,2018年底前,同步完成本地區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編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建立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監督制度,加強權責清單考核評估和日常監管工作。
(三)制定完善政務公開工作規則。大力推進“五公開”,使政務公開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同步運轉。一是公文辦理要嚴格政務公開程序。行政機關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部分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本機關負責人審簽;擬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公文審簽前應先送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報請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負責起草的部門應在請示正文部分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并說明理由;沒有明確公開屬性建議和依法依規說明理由的,收文部門可按規定予以退文。凡主動公開的公文,需要在公文附注部分標注“此件公開發布”字樣。各級行政機關要定期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可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二是會議辦理要落實政務公開要求。各級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辦公會議審議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起草部門應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及時公布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采納的,公布時要說明理由。報請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辦公會議審議的重大民生事項議題,政策起草部門應列明是否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提出是否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隨審議文件一同報批;會議審議時,政策起草部門應將意見征集和采納情況做出說明。2018年6月底前市政府制定出臺邀請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制度,邀請對象可以是政策的利益相關方、公眾和企業家代表、專家、媒體等。探索在政務服務大廳等場所,公開直播市政府有關會議過程。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可采取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四)進一步完善政策解讀機制。堅持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認真落《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意見》(錫政辦發〔2017〕95 號),進一步明確政策文件解讀的范圍、責任、流程和方式。要注重解讀實效,著重解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使政策內涵權威透明,避免誤解誤讀。尤其要做好政策文件執行過程中的輿情跟蹤,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增強政策解讀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時效性。除了發揮主流媒體及政府門戶網站的“定向定調”作用,更要充分利用新媒體,做好分眾化、對象化傳播,提高政策解讀的到達率、知曉率。
(五)推動政務輿情回應制度化規范化。及時監測輿情。各地各部門要全天候監測以下政務輿情:涉及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及政府部門重要決定事項的輿情信息;涉及“兩會”、經濟數據發布和經濟形勢、重大改革舉措、重大政務活動的輿情信息;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安全穩定的不實信息等。各地各部門可根據實際,進一步細化監測范圍和重點,制定本地本部門的輿情監測標準。
明確回應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涉及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市相關職能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市(縣)、區的政務輿情,市(縣)、區涉事責任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多個地區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部門之間應加強溝通協商,確保回應的信息準確一致,必要時可由本級政府辦公室確定牽頭部門。有重大影響的輿情發生后,涉事部門要第一時間向本級黨委政府報告情況,宣傳部門牽頭協調做好輿情處置和信息發布。
健全回應機制。建立輿情收集制度,通過安排人員和力量、購買服務等方式,對主要門戶網站、用戶活躍論壇、“兩微一端”等新媒體,以及傳統媒體等進行日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及時掌握輿情動態。對收集到的政務輿情加強研判分類處置,其中,對建設性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要對外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研究解決情況要對外公布;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布;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布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信息,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力爭在3小時內、最遲不超過5小時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權威信息,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針對重大政務輿情,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互聯網+”政務公開平臺
(六)建設智慧便捷的政府網站。各級政府辦公室是本級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加強對政府網站的建設管理,按照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優化欄目設置,強化檢索功能,及時更新維護,進一步提高政府網站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和引導輿論的能力和水平,把政府網站打造成本級政府政務公開第一平臺。要暢通網站互動交流渠道,開設留言評論、在線訪談、征集調查、咨詢投訴等功能,為聽取民意、匯聚民智、回應民聲提供支撐。要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平臺,及時在線受理信息公開申請。要主動與市政府門戶網站做好對接,即時轉載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發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做好重點領域政務公開專題專欄的維護保障工作。2018年底之前完成全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
(七)優化提升全市政務服務網。嚴格按照“三級四同”清單公布權力事項,進一步明確“應上盡上”服務清單,加快推進全市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標準化,全面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服務、同一標準、同一編碼”,實時動態更新管理,建設公共服務運行平臺,加強電子監管。完善綜合服務“旗艦店”和“APP無錫站”功能,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增強用戶使用黏性。梳理并發布覆蓋市(縣)、區以及部門的“不見面”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行“網上統一受理、線上線下幫辦、信息資源共享、內網并聯審批、外網實時反饋”,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的“不見面”審批能力。建設市、縣、鎮、村聯動的網上政務服務體系,加快縣級政務服務事項受理下移,做到凡與基層群眾聯系密切的事項均可在鎮(街道)受理反饋,并逐步向村(社區)延伸,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的改革模式,在市行政審批局開展政務服務“一窗受理”綜合柜臺試點,在總結經驗基礎上逐步向全市推開,真正實現由“一站式”服務向“一窗式”服務轉變。
(八)做大做強政務發布新媒體。開通“無錫政務發布”手機軟件,及時做好政府官方信息發布工作,尤其是與社會公眾關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務信息。強化引導回應,對涉及重大突發事件、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網絡傳言等,按程序及時進行發布,表明政府態度,回應公眾關切。規范工作程序,加強審核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做好與政府門戶網站的同步發布工作,重大信息發布按市相關規定履行審核簽批手續,避免發布不當言論。
(九)發揮政府公報標準文本作用。政府公報要集中統一刊登本級政府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及所屬部門規范性文件,為公眾查閱、司法審判等提供有效的標準文本。政府公報堅持公益性原則,以贈閱為主要發行方式,不得刊登商業性廣告。進一步完善政府公報編輯工作相關規定,優化工作流程,健全管理規范,實現政府公報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著力辦好電子版公報,在政府網站首頁設立政府公報專欄,提供目錄導航和內容檢索。將創刊以來刊登的內容全部入庫管理,提供在線服務,方便公眾查閱。
三、提升企業和群眾參與度獲得感
(十)細化公眾參與范圍。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目錄化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及公眾參與事項范圍,讓企業和群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重點圍繞城鄉規劃、城市治理、市場監管、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民生事項和惠民政策措施的執行落地,規范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討論決定五大決策程序環節,擴大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的參與,推動重大行政決策的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十一)規范公眾參與方式。實行重大決策公開征求意見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必須通過主流媒體、政府網站、政務發布新媒體等平臺發布公告,公開征求重大決策事項意見建議,通過座談咨詢、列席會議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并及時反饋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嚴格落實聽證程序,與民生關系密切或需社會廣泛知曉的聽證會,除了通過媒體發布公告外,可以探索網上直播形式,擴大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政策措施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
(十二)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政府網站的領導信箱、調查征集、訪談直播等互動功能,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完善“無錫12345在線”體系建設,全面完成市、市(縣)區兩級系統對接、數據歸集和業務協同。梳理“群眾提問頻繁、社會普遍關注”的民生熱點知識,以“一問一答”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實施12345在線服務“一號答”,開通微信答復平臺,打造全省“不見面審批(服務)”咨詢直通車,把“無錫12345在線”建成企業群眾的參與平臺、評價平臺和監督平臺。今年起,與經濟發展、民生問題、社會管理密切相關的部門,每年至少開展1次政府開放日主題活動,強化政民互動環節,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四、積極推進政務數據共享開放
(十三)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市級部門內部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將分散獨立的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大系統”。2018年7月底前,市級部門重要業務系統實現與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編制完成業務系統整合實施方案,為整合后的政務信息系統接入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做好基礎工作。開展全市政務信息資源普查,進一步梳理所掌握的信息資源,2018年底前構建完善覆蓋市、市(縣)區兩級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做到應錄盡錄,在此基礎上,形成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制定開放共享標準。
(十四)建設統一集中的公共數據開放網站。加快我市城市大數據中心建設,做實人口、法人、電子證照、公共信用等基礎數據庫,統籌整合貫通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數據的采集、管理、應用和安全工作。2018年底前,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和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統一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市公共數據開放網站,按照公共數據開放有關要求,推動政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原始性、可機器讀取、可供社會化再利用的數據集向社會開放。優先推動城市治理、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領域,以及我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涉及領域的政務數據資源向社會有序開放。
(十五)加強對政務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充分開發利用政務數據資源,積極開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匯聚發布基于政務數據資源開發的應用程序等增值服務,滿足群眾和企業對政務數據的“知情權”和“使用權”。積極探索政務數據與社會化數據的融合應用,進一步挖掘數據價值,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五、強化組織保障工作
(十六)明確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將政務公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推動工作。分管負責人具體抓,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研究提出具有本地本部門特色的政務公開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并抓好實施。政務公開工作要納入領導分工,并在網站公布。
(十七)健全協調機制。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制度安排和重大事項,研究提出全市政務公開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點,并抓好任務落實和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也要建立政務公開組織領導機構,按照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有力有效部署推進工作。
(十八)整合力量資源。各級政府及其工作機構是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尚未在政府辦公室內設政務公開工作機構的地區,要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機構組建工作,市級部門要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處室和崗位,配備專職在編工作人員,確保有專門力量開展工作。
(十九)加大教育培訓。市政府辦公室制定政務公開專項業務培訓計劃,按照每兩年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的要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研討交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新任職公務員的培訓,著力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政務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
(二十)強化考核評估。各地各部門要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互聯網+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公眾參與等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體系,政務公開工作分值權重不低于4%。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有效的量評估指標體系,規范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方式,定期開展評估評議。市政府辦公室將加強督查考評,并適時進行通報。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