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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19-02076 | 生成日期 | 2019-03-18 | 公開日期 | 2019-03-19 |
文件編號 | 澄委發〔2019〕19號 | 發布機構 | 中共江陰市委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關于進一步優化經濟薄弱村扶持政策的意見 |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鞏固我市第九輪經濟薄弱村扶持成效,聚焦精準再發力,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幫扶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實現新發展,為加快實現鄉村振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江陰奠定堅實基礎。現就進一步優化我市經濟薄弱村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見:
一、扶持對象
以2018年度農經報表為主要依據,在統一村級穩定性收入科目核算范圍的基礎上,根據市鎮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對全市村級穩定性收入不足250萬元或人均村級穩定性收入不足500元的行政村進行精準識別,確定24個符合市鎮產業發展規劃的行政村列為扶持對象。
二、工作目標
按照“標準再提高、重點再聚焦、內涵再豐富、底線再筑牢”的總體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脫困轉化,進一步壯大薄弱村經濟實力,提升村級均衡發展水平。力爭到2020年末,實現經濟薄弱村穩定性收入250萬元以上且人均村級穩定收入500元以上,維持基本正常運轉。同時,鞏固好上一輪經濟薄弱村脫貧轉化成效,在政策上支持、資金上傾斜、精神上鼓勵,防止摘帽后再返貧。
三、主要措施
按照“結對支援、政策支撐、資金支持、機制倒逼”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優化扶持政策、創新扶持方式,加快推進薄弱村脫困轉化步伐,實現增加村級收入、保障正常運轉、維護基層穩定、提升發展活力的目標。具體措施如下:
(一)拓展發展渠道
1.盤活存量資產。在開展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的基礎上,支持經濟薄弱村對原有閑置或低效使用的辦公用房、校舍、會堂、廠房、倉庫等集體房產通過整修或翻建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率,挖掘存量物業資產價值,搞活存量物業市場化經營,實現穩步增收。
2.培育特色產業。具有農業資源優勢的村,鼓勵將村級經濟發展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相結合,通過實施土地股份合作、完善農業配套服務設施等方式,積極投資建設農業設施,建設育種設備和灌溉設施等提高土地附加值的農業生產配套設施,因地制宜發展現代農業,增加村級收益。具有人文歷史、民俗風情、生態環境等資源優勢的村,鼓勵借助社會資本力量,結合美麗鄉村、田園鄉村建設,積極發展休閑農業、觀光農業、生態農業等鄉村旅游產業,提高資源利用效益,增加經營服務收入。
3.發展合作經濟。引導薄弱村以抱團發展的方式組建聯合經濟體,通過資產化整合、權益化聯結、規范化運營,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加村級穩定性收入。鼓勵薄弱村創辦農業專業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勞務合作社等服務實體,發展加工、流通、倉儲、勞務、物業等有償服務。市、鎮(街道)范圍新增集中居住區和商業貿易區配套設施、社會公益事業、土地整理等惠農項目,向經濟薄弱村傾斜;鼓勵具有一定規模、運作規范的村集體勞務合作社,承接市、鎮街園區財政出資實施的道路養護、綠化、物業管理、環衛清潔、河道清淤等公共服務和小型投資工程。
(二)加大扶持力度
4.專項資金保障。市、鎮(街道)設立集體經濟薄弱村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在市領導慰問補助基礎上,按照村級人口、耕地、有效收入等規模,分70萬元、80萬元、90萬元三個檔次,每年給予薄弱村資金支持,其中40%用于基本補貼,其余60%根據村級發展實效用于考核補貼,并依據考核結果發放考核補貼。專項資金支出按照現行體制分擔,開放園區自行承擔。
5.惠農項目傾斜。各級各部門涉農惠農資金,要向經濟薄弱村傾斜,一事一議、環境整治、產業發展等各條線的扶持項目,優先考慮經濟薄弱村,用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6.結對掛鉤幫扶。深化領導掛鉤、部門結對幫扶機制,按照“領導掛鉤、部門結對、企業參與”的結對原則,組織市領導和市級機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駐澄單位,掛鉤結對幫扶經濟薄弱村(詳見附表)。結對部門不僅要在部門公用經費中資助一定資金,幫助薄弱村維持正常運轉,更要幫助薄弱村加強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有條件的部門要運用好部門職能和行業資源,把資源、技術、人才和信息集中到發展村級增收載體上來,重點實施項目扶助,幫助薄弱村增加標準廠房、農業地產、物業房產等經營性資產,多途徑幫助發展特色經濟,形成穩定的村級增收來源。各鎮(街道)要積極組織當地骨干企業結對薄弱村,積極挖掘各種資源稟賦,開展多種形式的結對幫扶工作。
7.生態補償支持。全面落實《關于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澄委發﹝2015﹞2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調整完善生態補償政策,加大補償力度,擴大補償范圍,提高補償標準。
(三)嚴控村級支出
8.嚴格開支管控。薄弱村要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村級招待費實現“零開支”,杜絕一切鋪張浪費。薄弱村書記報酬由基礎報酬和考核獎金組成,基礎報酬不得超過8萬元;考核獎金由鎮(街道)出臺考核辦法,根據考核實績適當發放,資金由鎮(街道)財政承擔。薄弱村應嚴格按照量入為出原則,不得舉債發放村干部工資報酬。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進民生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不盲目“攀高求洋”,嚴禁舉債進行非生產性投入。要大力弘揚勤儉持村,村干部要組織帶領村民一起積極參與村莊整治整理等公益事業建設,降低運行成本,融洽干群關系。
9.規范村民福利。要嚴格清查本應向村民收繳卻由村集體承擔的各項費用,將村民福利和承擔義務分清理順,引導村級該收則收、該支則支,給老百姓以明白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繳費的征繳,要嚴格按照市、鎮(街道)、個人出資規定額度組織征收,薄弱村集體不得承擔應由個人承擔的籌資任務。
10.理清權責關系。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創新的實施意見》(澄委辦〔2014〕84號)的要求,對行政村依法履職事項和依法協助事項“兩張清單”外的事項,需要由村級協調處理而產生的費用,根據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由上級相關部門承擔,不得轉嫁到村級負擔。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考慮村級事權和財權的配比原則,切實減少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嚴禁對村級集體進行任何名目的攤派。
(四)強化村級管理
11.規范租賃收益管理。嚴格落實《關于建立江陰市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澄委辦〔2015〕43號)文件精神,建立競爭性發包機制,薄弱村集體資產資源租賃、出讓要全部進入各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公開交易,限額以上的要進入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立租金正常增長機制,以集體建設用地面積計租的土地租金應按現行征地成本和銀行貸款利率合理確定,原則上每畝土地年租金不低于16000元;以房屋面積計租的房屋租金應按重置成本和銀行貸款利率合理確定,原則上每平方米年租金不低于100元。相對偏遠、破舊的廠房和土地租賃價格不得低于以上指導價格的70%。各鎮(街道)要組織監察、財政、農經、審計等部門,清理薄弱村資產資源出租的合同協議,嚴格規范出租方式,對租賃期限長、租金標準低、投入產出少的租賃企業實施限期整改。禁止將村級經營性資產出租給“散亂污”作坊式小企業。
12.嚴格專項資金管理。對上級部門轉移支付、專項補助、社會捐贈等扶持資金,要實行統一入賬、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專款專用,薄弱村不得擅自擴大使用范圍,不得改變資金用途,使用情況應專項公開。
13.強化集體“三資”管理。要加快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平臺建設,推廣“戶戶通”民主公開做法,充分發揮信息化管理系統作用,提高“三資”規范化管理水平。2019年,薄弱村要全部實現“戶戶通”全覆蓋。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把經濟薄弱村脫困轉化工作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班子成員定村定責、包干脫困的幫扶機制,組織和調動各方力量全力推進這項工作,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機制。要加強經濟薄弱村“兩委”班子建設,結合村“兩委”集中換屆,堅持“雙強”標準,拓寬選人視野,調優配強村級“領頭雁”。鼓勵“三個一線”掛職干部、大學生村官、現代農業經營者積極投身薄弱村建設,不斷優化村級班子的年齡結構、文化結構、能力結構,把村級班子建設成能夠帶領農民群眾脫困致富的堅強集體。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經濟薄弱村脫困轉化工作放上重要位置,真正落實扶持經濟薄弱村發展的責任。市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各級扶持政策的落實和督導,協調和指導各地做好薄弱村脫困轉化工作。各鎮(街道)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要切實履行主管責任,真正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制訂經濟薄弱村脫貧轉化方案,研究落實扶持項目,確保經濟薄弱村早日實現脫困轉化任務。各經濟薄弱村要切實承擔起脫困轉化的主體責任,自覺克服“等、靠、要”的觀念,主動對接各結對單位,明確脫貧目標,細化脫貧任務,落實脫貧措施。各結對幫扶單位要堅持幫扶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帶頭抓幫扶,帶頭促落實。
(三)強化跟蹤問效。市委、市政府將經濟薄弱村扶持工作納入各鎮(街道)和機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對扶持成效、脫貧效果明顯的有關單位予以表彰。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要配套完善資金管理辦法,鼓勵和引導經濟薄弱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增強內生發展動力,加快脫困轉化步伐。要加強對扶持經濟薄弱村的各類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考核,并加強跟蹤檢查,對違規使用扶持資金的鎮(街道)村依有關規定嚴肅問責。要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經濟薄弱村干部,給予表揚獎勵和優先提拔,進一步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要及時收集扶貧幫困工作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好典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介和網絡等現代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扶貧濟困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市領導、部門幫扶薄弱村結對關系表
附件
市領導、部門幫扶薄弱村結對關系表
市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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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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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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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對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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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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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委常委、江陰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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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涇鎮蒲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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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辦、農業農村局、供銷社、總工會、浦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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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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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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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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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書記、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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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塘鎮永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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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辦、財政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審計局、光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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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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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協副主席
|
||
孫小虎
|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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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閘街道南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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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辦、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商行、新國聯、天力燃氣
|
黃耀清
|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
徐冬青
|
市政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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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港街道維常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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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辦、衛生健康委、工商聯、江蘇行、城建產業發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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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東
|
市政協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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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秋中
|
市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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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港街道北郭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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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部、老干部局、僑聯、建行
|
計 軍
|
市委常委、臨港開發區
管委會主任
|
璜土鎮蘆墩村
|
統計局、信訪局、紅十字會、南洋商行
|
吳 芳
|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
月城鎮臥龍村
|
政法委、水利局、氣象局、交通行
|
陳興華
|
市委常委、高新區
黨工委副書記
|
青陽鎮桐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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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市委、法院、中行、融媒體中心
|
費 平
|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
華士鎮陸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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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平安銀行、江南水務
|
邵文松
|
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
顧山鎮漍南村
|
組織部、編辦、科協、南京行
|
程 政
|
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
青陽鎮鄧陽村
|
宣傳部、文聯、江蘇有線、民生行
|
尹 平
|
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
徐霞客鎮新街村
|
發改委、商務局、招商行、暨陽體育產業公司
|
靳佳高
|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市監委主任
|
南閘街道蔡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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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監委、環保局、土儲中心、浦發村鎮行
|
唐仲賢
|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月城鎮蔡莊村
|
城管局、檢察院、電信局、農發行
|
龔振東
|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利港街道蒼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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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市場監管局、殘聯、工商行
|
朱 敏
|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申港街道申浦村
|
科技局、人社局、中國移動江陰分公司、寧波行
|
虞衛才
|
副市長
|
祝塘鎮景陽村
|
司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中國聯通江陰分公司、農行
|
趙 強
|
副市長
|
利港街道后梅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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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局、供電公司、住房公積金中心、興業行
|
郁秋皓
|
副市長
|
南閘街道曙光村
|
應急管理局、煙草局、無錫農商行、人民醫院
|
張韶峰
|
副市長
|
月城鎮黃橋村
|
民政局、行政審批局、浙商行、秦望山產業園公司
|
許 晨
|
副市長
|
利港街道
西石橋社區
|
醫療保障局、婦聯、中信行、三院
|
王慶春
|
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
南閘街道龍運村
|
公安局、稅務局、恒豐銀行、交通產業發展公司
|
張英毅
|
市政協副主席
|
長涇鎮蔡橋村
|
公用事業局、郵政局、郵儲行、公用事業產業發展公司
|
陳興初
|
市政協副主席
|
璜土鎮常澤橋村
|
教育局、華夏行、旅游文化產業公司、中醫院
|
備注:1.按照結對關系延續原則,結合市領導包片分工,制定本結對關系表;2.市人大常委會黃耀清副主任,市政協韓民、喻偉力、張曉東副主席因上輪結對薄弱村已脫貧,故與市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共同結對幫扶1個薄弱村。
來源:中共江陰市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