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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發展改革委、無錫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市區各有關收費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6〕1415號)《江蘇省定價目錄》《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江蘇省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蘇發改服價發〔2019〕205號)的要求,對我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性收費進行了梳理和規范。現將《無錫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目錄清單》)予以公布。
一、《目錄清單》所公布的為本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包括國家、省級定價項目和江陰、宜興市制定收費標準的項目及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收費項目。
二、《目錄清單》中涉及新增、調整、優惠、減免、取消等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本次公布的《目錄清單》,為2019年3月31日前本級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將每年進行更新,并通過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四、本《目錄清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五、各市(縣)、區按規定公布本級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附件:《無錫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10日
抄送:省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室。
來源: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