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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0-01593 | 生成日期 | 2020-03-27 | 公開日期 | 2020-03-27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市市場監管局召開部分藥店、超市價格行政約談會 |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秩序,3月25日,市市場監管局召開部分藥店、超市價格行政約談會,多家藥店、超市銷售單位負責人參加本次約談。
會上,市市場監管局向多家藥店、超市負責人發放《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自律的公開信》和《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保持衛生防護用品價格穩定的政策提醒函》,結合“青島大蝦”、“天價話梅”案例對明碼標價、不正當價格行為的法理依據和處罰依據進行詳細講解。并提出三點要求:
一、強化大局意識
疫情防控期間,經營者應積極響應黨和政府號召,強化責任擔當,齊心協力,共克時艱,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切實保障民生
經營者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要以合理的價格、優質的服務、誠信的經營樹立企業形象、贏得社會認可;
三、嚴格依法經營
落實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價格政策,不得利用疫情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擾亂市場秩序,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自覺維護良好的價格秩序。
下一步,我局將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繼續加強巡查,同時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機制,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辦案的高壓態勢,以實際成果,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