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年05月22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19〕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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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2-16 13:44:04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無錫市現代農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錫政辦發〔2019〕6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2號),推動《中共無錫市委辦公室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錫委辦發〔2019〕105號)實施,加快以產業振興帶動鄉村全面振興,現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支持產業融合發展
1.支持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建設。鼓勵農業與文化、康養、教育、電商、休閑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現代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對列為國家級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先導區)、省級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的,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50萬元獎補;對符合條件的市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
2.支持休閑農業發展建設。鼓勵休閑農業提檔升級,對列為中國美麗休閑鄉村、全國精品農園、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星級企業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對符合條件的市級休閑觀光農業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獎補。
二、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培育
3.支持培育創建農業龍頭企業。鼓勵培育農業龍頭企業,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5萬元、10萬元獎補。
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升級改造。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壯大,對符合農業龍頭企業升級改造的項目,以貸款貼息形式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
5.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境內外上市。鼓勵和培育農業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加快發展,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農業龍頭企業享受《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現代產業發展政策的意見》(錫委發〔2019〕21號)中有關的扶持政策。
三、支持農業項目園區帶動
6.支持重大農業產業項目引進。對引進總投資2億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符合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現代農業重大項目進行重點扶持。其中,每新引進一個總投資在2億元(含)—5億元的項目,給予最高350萬元的綜合獎補;總投資超過5億元的重大產業項目,按“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獎補金額。
7.支持“百企建百園”工程建設。鼓勵工商資本投農,對評為國家級、省級農業園區的,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獎補;對符合條件的“百企建百園”農業園區,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
四、支持農業產業強鎮創建
8.推動農業產業強鎮示范發展。對創建為國家級農業產業強鎮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
五、支持農業新型主體提升
9.支持家庭農場建設。鼓勵培育家庭農場,對認定為市級家庭農場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補。
10.支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建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利益聯結為紐帶實現一體化農業經營,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和符合條件的市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項目,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補。
11.支持農村科技服務超市及科技型農業專業合作社建設。根據服務機構技術水平、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礎條件、輻射帶動成效等,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補。
六、支持農業綠色生態引領
12.支持美麗田園建設。鼓勵結合美麗鄉村建設,打造“凈化、綠化、美化”的美麗田園,對符合條件的市級美麗田園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獎補。
13.支持現代生態循環農業建設。鼓勵發展現代生態循環農業,對列為國家級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省級現代生態循環農業試點縣(市、區)的,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獎補。
七、支持農業優質品牌塑造
14.支持發展優質農產品。鼓勵引導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創建優質品牌,對當年新增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每個產品給予最高5萬元獎補;對新增地理標志農產品的,每個產品給予最高15萬元獎補;對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每家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
15.支持綠色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鼓勵推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等綠色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對獲得部級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省級綠色優質農產品基地證書的,每個分別給予最高15萬元獎補。
八、支持農業科技創新驅動
16.支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鼓勵圍繞農業重點產業開展政產學研合作,支持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對列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給予最高50萬元研發資助資金。
17.支持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優勢互補、分工協作,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
18.支持現代農業眾創空間建設。鼓勵打造現代農業眾創平臺,對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
19.支持農機化和農機裝備轉型升級。重點開展農機化推廣應用,對符合條件的農機化推廣應用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
20.支持蔬菜基地建設。將蔬菜大棚等設施裝備更新改造納入市級蔬菜基地專項。
九、支持農業智慧平臺互聯
21.支持智慧農業發展。鼓勵應用推廣農業物聯網技術,對符合條件的農業物聯網示范項目,給予最高40萬元獎補。
22.支持農業電商發展。鼓勵網上營銷農特產品,對符合條件以銷售農特產品為主的農產品電子商務培育項目,給予最高30萬元獎補。
十、支持農業優秀人才培養
23.支持領軍人才(團隊)引進。對我市引進的促進鄉村振興、發展現代農業等成效明顯、具有較大示范帶動作用的農業領軍人才、農業科技創新團隊等,經評審納入市“太湖人才計劃”支持范圍。
24.支持鄉土人才發展。對評定的“無錫市優秀鄉土人才”,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津貼資助;對評定的“無錫市鄉土人才大師工作室”,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25.支持農業人才培養。強化農業用工支持,適時組織農業企業負責人赴境內外學習培訓,鼓勵優秀農業人才參加“鄉村振興技藝師”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本政策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及資金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工作目標任務,結合扶持政策專項資金預算制定相關績效目標,并對政策執行過程中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政策執行中的問題,確保績效目標實現。政策執行完成后,對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政策執行、調整和完善的重要依據。
本政策意見在市區范圍內實施,江陰市、宜興市參照本意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扶持政策。市級財政根據江陰市、宜興市完成市級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情況給予適當獎勵,獎勵細則在具體實施意見及資金管理辦法中明確。涉及到市人才、科技、產業等相關政策的,按市現行相關政策執行。本政策意見與其他政策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