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年07月24日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20〕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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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18:15:05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差別化城鎮
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0〕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 年1月 20 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方案
為扎實推進產業強市主導戰略,進一步做好我市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工作,提升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4 號)、《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發〔2018〕136 號)、《中共無錫市委 無錫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7〕67 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要求,以單位資源產出效益為核心,客觀、公正、科學地對企業資源利用績效開展綜合評價,依據評價結果依法依規實施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政策,引導企業合理使用土地,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步伐,推動產業結構不斷優化調整。
二、實施范圍
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范圍為占用土地生產經營并應當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且按照《中共無錫市委 無錫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7〕67 號)要求納入我市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的工業企業。
三、主要措施
?。ㄒ唬╅_展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由無錫市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以各市(縣)、區為主體具體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各市(縣)、區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錫政辦發〔2019〕45號),對本區域內納入評價范圍的工業企業開展綜合評價,根據得分情況將企業劃分為“4+T”類:A類為優先發展類;B類為支持發展類;C 類為提升發展類;D 類為限制發展類;T 類為暫不評價類。綜合評價工作一般在每年第三季度完成,評價結果實行動態調整,每年度調整企業分類。評價結果由市(縣)、區對外進行通報,并由各市(縣)、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將評價結果分類名單于當年12 月31 日前報送各市(縣)、區稅務部門。
?。ǘ嵤┏擎偼恋厥褂枚愓{檔管理
根據工業企業評價結果,稅務部門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檔政策。對A類工業企業,評價次年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土地所在地的等級和稅額標準下調一檔稅額標準繳納。對土地等級已屬于適用所在地最低檔稅額標準的,不再下調稅額標準。每年的評價結果只適用于所屬期為次年度稅款的稅額調檔。
對存在欠稅、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的A類企業,自產生欠稅、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之月起不得適用上述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檔政策。A 類企業將欠稅、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繳納后,可自繳納完畢次月起適用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檔政策。對A類企業擁有的房地產開發用地、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閑置用地不得適用上述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檔政策。
全市各地稅務部門在接收到評價分類名單后,應于次年 2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完成對A類工業企業稅額標準調檔的系統維護工作,確保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工作有序開展。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協調合作。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職責,主動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企業綜合評價、城鎮土地使用稅調檔管理等工作,及時溝通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促進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有力有序開展實施。
?。ǘ┘訌娦麄髦笇А8鞯?、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輿論引導,通過各類媒體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要加強業務指導,增強企業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意識,促進企業優化調整、產業轉型升級,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其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檔政策自2020年4月1日起(申報期)執行。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