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8-04 13:50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錫政辦發〔2020〕37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全面推進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無錫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4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
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圓滿完成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各項工作任務,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0〕4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思維,緊緊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充分運用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成果,緊密聯系實際,創新工作,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覆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不斷增強政府公信力、透明度,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需求導向,探索公開方式。各地各部門要緊緊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以涉及群眾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公開事項和服務事項為導向,結合各地區各部門特點,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努力提高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
堅持依法執政,建立公開標準。依據法定職能,圍繞政務公開的基本要求,結合實際建立政務公開動態調整和定期巡查機制,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
結合工作實際,強化標準引領。結合服務群眾的實際,積極探索適應本地區的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體系,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
堅持點面結合,勇于改革創新。立足自身實際,結合試點先進經驗,著力在政務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制度建設等方面勇于創新、取得突破,力求公開更高效、服務更便捷。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縣)區、鎮(街道)兩級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基層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公開平臺、專業隊伍健全完善,群眾獲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廣、辦事流程更加公開透明。到2021年,基層政務公開事項向農村和社區延伸,推動村(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和公開屬于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實現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2021年6月底前編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補充目錄。到2023年底,基層政府全流程權力公開、全過程服務公開、全要素事項公開、全渠道信息獲取、全方位監督評價“五全”目標基本實現,基層政務開放參與水平進一步提高,透明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梳理政務公開事項。各市(縣)區要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本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權力運行和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按照條目方式逐項認定公開屬性,確保公開事項內容全面、分類科學、名稱規范、指向明確。同時,嚴格落實保密審查制度,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系。
(二)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在全面梳理政務公開事項的基礎上,逐項確定每個具體事項的公開標準,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目錄至少應當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并實行動態調整,接受社會監督。公開標準要覆蓋“五公開”全流程和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公開工作全環節。
(三)健全政府公開工作機制。在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同時,要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推進“五公開”要求,全面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由26個領域涉及的市級部門牽頭,對本領域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進行審核把關,逐一明確公開事項的單位、處室、崗位、權限、程序和時限等,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固化到辦公系統和業務系統中。
(四)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方式。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中涉及的內容全部通過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統一規范發布。加強政務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的協同聯動,充分發揮政務服務大廳、公示欄、便民服務點的作用,針對不同對象的各類信息需求,選擇合適的發布手段,針對重大事項信息發布,采用全媒體發布的形式擴大知曉范圍。
(五)建立健全政策解讀制度和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要求,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門從需求側進行分段、多次解讀;建立健全政務輿情回應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輿情回應職責;對突發公共事件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事項,要根據職責和授權,梳理細化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明確不同響應級別公開信息的內容、格式、平臺、時限等,以及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的方式和途徑,制定突發事件信息公開方案。
三、實施步驟
(一)開展前期調研(2020年7月上旬至8月底)。市政府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到各地調研,了解基層政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公開的現狀,以及基層政務服務大廳、社區便民服務點的建設情況;與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網進行對接,確定目錄公開方案;組織設計單位分別與26個領域的市縣兩級部門進行對接,設計制作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模板設計方案》。
(二)組織學習培訓(2020年9月初)。市政府辦公室適時組織各地區學習濱湖區試點工作經驗,參觀政務公開體驗區、便民服務點;對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使基層干部充分認識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重要意義,請有關專家對標準體系、標準目錄的編制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三)開展事項梳理(2020年9月初至11月底)。基層26個領域的政府部門對照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按照《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模板設計方案》,全面梳理細化權力運行和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逐項認定公開屬性,除了做好本級事項的梳理工作,還要完成鎮(街道)事項的梳理任務;市相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對上溝通和對下指導工作,針對各地不同的情況進行分類指導,對最終目錄進行審核把關,確保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務。
(四)總結工作經驗(2020年12月)。各市(縣)區對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市政府辦公室。
(五)編制主動公開補充目錄(2021年6月前完成)。認真對照《條例》、各業務領域涉及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有關政策文件等,梳理細化法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編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補充目錄。加強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與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補充目錄的銜接,確保梳理不重復、事項無遺漏、公開標準統一。
(六)基層政務公開事項向農村和社區延伸(2021年12月底完成)。以基層群眾需求為導向,將與基層群眾關系密切、適應村(居)公開特點的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形成面向村(居)政務公開事項清單,通過村(居)民微信群、便民服務點、公示欄等渠道,公開村級財務、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內容,方便群眾知曉和監督。完善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使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內容對應一致。
(七)根據國務院部門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編制情況,及時完成其他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編制工作(根據上級要求適時推進)。
(八)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政務公開的制度建設、機制運行,不斷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平臺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政務公開顯政功能,打造公開透明、宜業宜居的政務環境。
(九)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逐步推進基層教育、養老、文化、體育、衛生健康、供水、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成立由26個領域相關部門處室負責同志組成的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組,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本地區、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督促指導。特別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經費保障。市(縣)、區政府辦公室作為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充實配強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切實組織協調好本地區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實現基層政務服務精準化。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組要加強業務指導,積極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服務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主動做好對下指導、對上溝通工作,定期研究和解決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市(縣)區要按照國家部委26個試點領域的標準指引和我市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組織力量、落實責任、倒排時序,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市政府辦公室將定期對各地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推進工作不力、工作進展緩慢、任務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將予以通報。
(三)強化示范引領。濱湖區作為全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地區,要充分發揮先行優勢,在前期已積累了9大試點領域豐富經驗的基礎上,加快將取得的經驗和成果推廣應用到其他各個領域。各地區要認真學習借鑒濱湖區的試點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創新工作方式,選擇1—2個優勢領域或特色地區培育創新示范點,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全面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各地開展學習交流活動。
附件: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2020年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
附件
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2020年
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
序號 |
事項名稱 |
具體內容 |
責任主體 |
完成時間 |
1 |
健全完善工作機制 |
建立健全政務公開保密審查、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責任追究等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公開事項動態調整、政策文件定期清理等制度
|
各市(縣)區、經開區,各鎮(街道) |
2020年8月底 |
2 |
開展目錄編制工作調研 |
標準設計單位赴市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調研,了解基層26個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的具體內容和程序,根據上級要求,結合試點經驗,設計制作適合我市實際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樣本 |
標準設計單位,26個領域市級主管部門,各市(縣)區、經開區 |
2020年8月底 |
3 |
指導培訓目錄編制工作 |
標準設計單位對全市基層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指導目錄的編制工作。在以后的編制過程中,為各地提供咨詢服務 |
標準設計單位,各市(縣)區、經開區 |
2020年9月初 |
4 |
制定本級政府權力清單 |
完成權力清單梳理工作
|
市委編辦,各市(縣)區、經開區 |
2020年9月底 |
5 |
制定本級政府責任清單 |
完成責任清單梳理工作 |
市委編辦,各市(縣)區、經開區 |
2020年10月底 |
6 |
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根據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和本級權責清單,編制完成26個領域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各市(縣)區、經開區按任務分工在市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目錄編制工作 |
2020年11月底 |
7 |
審核完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市相關部門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進行審核把關 |
26個領域市級主管部門 |
2020年12月底 |
8 |
建設政府網站展示平臺 |
通過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展示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成果,發布基層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清單 |
市大數據管理局,各市(縣)區、經開區,各鎮(街道) |
平臺后臺建設于2020年8月底完成;內容維護于2020年12月底完成 |
9 |
建設政務公開體驗區,完善便民服務功能 |
完善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功能,提供代辦、咨詢、答復等服務。各區至少建成1個政務公開體驗區,各鎮、街道至少建成1個便民服務點,與政務服務大廳形成互補,實現基層政務服務全天候、廣覆蓋 |
各市(縣)區、經開區,各鎮(街道) |
2020年12月底 |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