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年08月31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20〕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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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06 10:12:31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進知識產權運營服務
體系建設 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的
若干政策意見
錫政辦發〔2020〕1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有效推進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實施知識產權強市戰略,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財辦建(錫政辦發〔2019〕48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錫政辦發〔2018〕135號)要求,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鼓勵高質量的知識產權創造
1.激發知識產權創造活力。發揮蘇南自主創新示范區重要核心區作用,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開展知識產權創造活動,企事業單位取得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授權,每件最高給予0.5萬元獎補;取得外觀專利(含國防專利)授權,每件最高給予0.05萬元獎補;維持發明專利第7—9年年費(含國防專利),每件最高給予0.2萬元獎補;支持知識產權海外布局,通過PCT途徑取得境外專利授權,每件最高給予5萬元獎補;取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授權,每件最高給予1萬元獎補。市對各市(縣)、區按照“因素法”給予獎補支持,各地區統籌市區兩級資金使用,市級資金比例不高于60%,每件獎補資金不得超過在申請、代理、授權(或注冊)以及維持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總和,對個人減半支持。為鼓勵企事業單位培育更多高質量知識產權成果,各地區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知識產權產出成績突出的企事業單位單獨出臺獎勵政策。
2.實施知識產權強企戰略。以國際先進水平同步為目標,圍繞產業鏈核心技術和關鍵環節,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繼續推動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專項工作,鼓勵企業增強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搶占技術創新制高點,每個項目最高支持30萬元。
3.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聚焦我市重點產業領域經濟發展的重大需求,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培育規模較大、布局合理、對產業發展和國際競爭力提升具有支撐保障作用的高價值專利組合,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修訂《無錫市專利獎實施辦法》,對獲得專利獎金獎、銀獎和優秀獎項目按新的辦法給予獎勵。
二、促進高效益的知識產權運用
4.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建設。鼓勵企事業單位貫徹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建設,重視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推動知識產權綜合價值實現,對取得“貫標”國家認證的最高給予5萬元獎補,省績效評價合格的優先支持;對獲得省績效評價優秀且取得“貫標”國家認證的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5.推動知識產權混合質押融資。鼓勵企業以知識產權成果進行質押貸款融資,對符合條件的貸款給予50%的貼息獎補,每個項目最高支持50萬元。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混合質押業務,將授信標準由單戶“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納入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等風險補償業務,對于確定的合作銀行不良貸款風險容忍率最高可達5%,最大風險補償比例可達到所貸金額的80%,企業發生質押融資風險根據《無錫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業務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
6.拓展知識產權保險領域。鼓勵保險公司拓展服務領域,推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證保險、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開發專利未授權損失險、代理人執業保險等產品,大力開展單個或組合混合知識產權保險。鼓勵和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機構投保知識產權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資助,每個項目最高支持30萬元。
7.探索知識產權金融創新。推動知識產權金融為企業創新發展賦能,市區與社會資本多方聯動,設立支持重點知識產權企業的投資基金,通過階段參股、直接投資等方式,投資孵化知識產權驅動型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推進金融機構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對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產品單位,一事一議,給予資助。
三、發展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服務
8.推動運營服務集聚區發展。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高標準、高規格遴選優質載體,建設市級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集聚區,形成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集群發展優勢,打造輻射全市乃至長三角的知識產權服務窗口,按建設進度分階段支持,最高2000萬元。
9.促進特色產業運營。對接全球創新資源,圍繞我市重點特色產業,鼓勵知識產權運營機構與各市(縣)、區政府合作共建,建設若干個專業領域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引入國內外知識產權增量,盤活我市本土知識產權存量,加快知識產權成果在錫轉移轉化,服務地方產業、與集聚區協同發展,按建設進度分階段支持,每個平臺最高800萬元。
10.整合公共服務資源。鼓勵專業機構與集聚區合作,建設知識產權大數據、金融等公共服務平臺,推進知識產權信息資源整合,建立綠色通道,免費開放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基礎信息,為中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數據檢索、信息推送、利用、托管、評估等服務,按建設進度分階段支持,每個平臺最高500萬元。
11.提升服務機構整體水平。鼓勵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無錫,根據其投入規模、專業人才數量、業務領域等,每家最高支持100萬元。支持本地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從基礎代理向戰略咨詢、分析評議、價值評估、訴訟維權等高端業務攀升,實現規模化、高端化發展,根據服務成效、人才引進培養等績效評價結果,每家最高支持50萬元。
12.發揮知識產權聯盟和協會作用。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組建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和協會,圍繞產業鏈上下游核心技術和產品,構建集中許可授權的專利池,相互支撐形成群體優勢,開展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調查、培訓、交流等活動,單個項目最高支持30萬元。
四、實施高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
13.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健全知識產權保護互聯互通工作體系,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對國內外重大知識產權糾紛維權成功的,按維權訴訟實際發生的律師費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費的50%給予后補助,單個項目最高支持50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主動應對商標糾紛,在維權過程中被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每個商標最高給予資助50萬元。
14.提升知識產權風險防御能力。推行知識產權國際化戰略,實施專利導航預警,加強風險防控,提高國際競爭力。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開展專利預警分析項目,單個項目最高支持30萬元。鼓勵各市(縣)區、開發區和各類園區,積極申報國家、省知識產權區域試點示范和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支持試點示范區域和園區圍繞地區主導產業推進知識產權導航項目,單個項目最高支持50萬元。
15.加大地理標志保護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培育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強、有較高知名度的地理標志品牌,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的,每件最高給予支持10萬元;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每件最高給予支持5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全面實施地理標志保護運用促進工程,每個項目最高支持20萬元。
16.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全面提高無錫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水平,鼓勵社會各界策劃舉辦行業內有影響力、具有國際化水平、涵蓋多元化知識產權元素的高端論壇、高級別博覽會等活動,進一步集聚全球創新和知識產權資源,促成更多的國際性會議、平臺落地無錫,根據活動規模和影響力,給予適當支持。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覆蓋江陰市、宜興市。各市(縣)、區要根據自身區域發展特點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本政策意見與其他知識產權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的原則執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錫政辦發〔2017〕179號)同時廢止。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