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4-29 17:4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根據《民政部關于加強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民發〔2019〕93號)中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的要求,2021年3月23日、4月21日及4月27日,市民政局錢青艷、顧煒、蔡坤強對我市的德林義肢康復器材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無錫和誠殘疾人輔助器具有限公司、無錫雙健假肢與矯形器有限公司、無錫精博康復輔具有限公司和無錫市江南假肢裝配康復中心等五家假肢和矯形器生產裝配企業進行了現場抽查。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是五家企業均配備有獨立接待室、制作室和功能訓練室,經營場地使用面積分別為385平方米、785平方米、1094平方米、650平方米和650平方米;
二是五家企業均配備有執業假肢制作師、假肢裝配工,執業矯形器制作師、矯形器裝配工。以上技術人員與企業均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企業也為其正常繳納社保;
三是五家企業均配備有測量取型、石膏加工、對線調整、假肢訓練等必備工具和器材。
來源:無錫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