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7-02 14:00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產業強區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產業的發展,根據《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20〕8號)、《省政府關于加快全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5〕71號)、《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錫委發〔2018〕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高新區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評審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重點支持在物聯網、計算機、網絡通信、汽車電子、智能設備、高端顯示、衛星導航、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領域的集成電路設計開發類企業。
二、政策支持
1、支持項目落地建設
對在高新區新設立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實繳出資額500萬元以上,按其實繳出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
2、支持核心人員獎補
對在高新區新設立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公司成立起連續三年,對核心高管層(原則上不超過5名)和核心技術人員(原則上不超過公司非高管層的30%,學歷需符合集成電路領域985、211本科以上或碩士研究生),分別按其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新區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和50%予以獎勵。
3、支持公共平臺服務
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可以優惠價格使用江陰集成電路設計創新中心公共服務平臺(EDA服務平臺、封裝與測試服務平臺及培訓平臺),獲得基于研發、測試、演示、驗證、教育等方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按照使用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費的50%予以支持,年度最高30萬元。
4、支持發展國產軟件
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國產EDA設計工具軟件的,按照實際購買金額的20%予以補助,最高200萬元。對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國產IP開展高端芯片研發,按照實際購買金額的20%予以補助,最高200萬元。對高新區從事集成電路EDA設計工具研發的企業,按照EDA研發費用的30%予以補助,最高500萬元。
5、支持重要環節補助
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工藝制程達到一定節點的產品進行工程流片(含MPW)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按照該款產品首輪流片(含IP授權、掩模制版)費用的50%給予補助,對在本地生產企業(含無錫)掩模流片的,按照首輪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助。首輪流片普通產品最高200萬元,工藝制程達到45nm及以下的產品最高400萬元。
二次流片按照該款產品二次流片(含IP授權、掩模制版)費用的10%給予補助,對在本地生產企業(含無錫)掩模流片的,按照二次流片費用的20%給予補助。二次流片普通產品最高100萬元,工藝制程達到45nm及以下的產品最高200萬元。
6、支持產業人才培養
優先支持集成電路設計高層次人才申報國家級重大人才工程、省“雙創計劃”及無錫“太湖人才計劃”等人才項目。支持有資質的單位開設集成電路設計培訓班和高級培訓班,鼓勵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組織員工參加培訓,對參加培訓班并順利畢業的按照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800元/人、1000元/人、1500元/人的培訓補貼。對參加高級培訓班畢業并取得國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培訓登記備案或行業認可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2000元/人的補貼。
從培訓班、高級培訓班畢業的個人同時享受《關于實施高新區人才政策“升級版”加快集聚創新創業人才實施意見》(澄高委〔2020〕3號)中給予人才租房及安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7、支持培育龍頭企業
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設計的產品或服務,當年開票銷售首次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8、支持企業資質備案
對當年首次通過“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備案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加快推進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利用集成電路設計布圖、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
9、支持企業兼并重組
鼓勵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通過兼并、收購等形式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跨國(境)的兼并重組和投資合作。對成功并購國內外集成電路產業鏈相關企業(含重點研發機構),并購方對目標企業的實際現金購買價格、承擔債務金額或目標企業凈資產作價入股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最高按照并購實際發生金額的8%給予并購補貼,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
10、支持發展總部經濟
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年入庫稅金500萬元以上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評審認定為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總部的,自獲評年度起對企業所得稅按照第一年和第二年高新區地方留成部分80%予以獎勵,第三年到第五年高新區地方留成部分50%予以獎勵。
11、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
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在境內上市首發募集1億元(含)-5億元、5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企業,在市政策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在境外首發募集資金5000萬元(含)-1億元、1億元(含)-5億元、5億元以上,在市政策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支持設立產業基金
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在高新區設立集成電路產業基金,對規模超過1億元的集成電路產業基金當年投資高新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對受委托的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按其實際投資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資金的5%給予獎勵,每年最高300萬元,連續支持不超過2年。
三、其他事項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期一年,試行期結束后,將根據政策執行評估情況予以修訂、完善。本政策與高新區其他政策有交叉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本政策由高新區經濟發展局負責解釋。
來源: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