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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制定《無錫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草案)》的說明
根據《無錫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對《無錫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制定《條例(草案)》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方面立法體系日趨完備,國家除了在憲法、民法典等立法中對科技活動做出規定外,還就科學技術普及、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專利等方面進行了專門立法。江蘇省為貫徹落實上位法,制定了《江蘇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江蘇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江蘇省專利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2018年制定了《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深圳、上海等地通過在科技創新及促進方面立法為創新賦能,為我市開展科技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鑒。近年來,市委市政府相繼出臺了《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核心戰略的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核心戰略加快建設科技創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無錫作為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的重要節點城市,正扎實推進創新驅動核心戰略和產業強市主導戰略,以此為背景探索我市科技創新立法新途徑,提升、強化相關政策性文件規定,有助于補齊科技創新發展短板,激發科技、經濟、金融、教育、財政等全要素活力,破解制約創新驅動發展的制度瓶頸。因此,以制度創新推動科技創新,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制度效能,推進太湖灣科技創新帶建設,促進我市科技創新事業發展,制定一部科技創新促進條例非常必要。
二、制定《條例(草案)》的主要依據和過程
《條例(草案)》制定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及《江蘇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江蘇省專利促進條例》《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參考了深圳、廣州等地科技創新及促進立法的實踐。
根據2021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安排,2020年10月,市科技局成立了條例起草工作小組,在深入調研、專家論證、書面征求意見、開展風險評估、反復研討與修改的基礎上,形成了《無錫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送審稿)》)。《條例(送審稿)》報政府后,市司法局根據立法程序,書面征求了市政協、市監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市政府立法聯系點的意見,同時在市司法局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上公布全文,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召開了專家論證會,赴基層召開了立法調研座談會。在此基礎上,市司法局會同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委、市科技局進行多次會商、論證和修改,形成了現在的《條例(草案)》。
三、《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
《條例(草案)》共十章七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與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創新主體與人才、創新載體、知識產權、科技金融、創新環境和監督管理。《條例(草案)》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作出了重點規定:
(一)關于科技成果轉化
無錫具有堅實的產業基礎,企業技術創新素質比較高,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開展的比較好,為了固化我市已有的做法,《條例(草案)》一是明確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制度;二是明確建立成果跨區域轉化分配機制,鼓勵重大科技成果孵化項目在市域內部轉移,建立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考核和財政收益共享分配機制,優化產業鏈布局;三是明確個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落實。
(二)關于創新主體和人才
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科技創新的主力軍,也是科技創新促進工作的重要對象。同時,為改善我市人才凈流入數量不大的問題,《條例(草案)》提出一系列措施來促進科技創新主體發展和招才引智。一是支持企業增強自主研發能力;二是推進構建主體多元的創新聯合體;三是引導鼓勵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四是完善人才引進獎勵及人才多元化評價機制;五是為高層次人才尤其是外籍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
(三)關于創新載體
創新載體建設是順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趨勢,打造專業、特色載體,凸顯功能定位,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水平的有力支撐。《條例(草案)》緊扣高質量和無錫特色兩個關鍵詞,立法保障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一是促進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開展激勵創新政策先行先試;二是加快建設太湖灣科創帶,健全跨區域統籌協調和聯動推進機制,建立發展專項政策體系,支持布局重大技術創新平臺、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引育高層次人才等;三是完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體系,加快開發區向現代創新型產業園區轉型,完善基礎設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培育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四是支持科技創業孵化載體跨區域孵化,打造專業化、全鏈條孵化育成體系。
(四)關于政府投入和創新環境
《條例(草案)》提出了構建科技創新良好生態的具體舉措。一是加大科技創新經費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創新經費投入體系;二是建立科技創新促進協調機制,保障政策實施的連貫性和協同性,協調解決科技創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三是支持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科技公共服務等平臺資源共享與科技服務類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四是營造寬容失敗氛圍,對在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工作中出現的偏差失誤,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勤勉盡責、未謀私利,能夠及時糾錯改正的,不做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或者從輕減輕處理。
以上說明和《條例(草案)》,請予審議。
來源:無錫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