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1-22 17:46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依據《無錫市養老服務項目補貼辦法》(錫民福〔2018〕6號)、《無錫市市區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補貼實施細則》(錫民聯發〔2019〕15號)等文件規定,經養老服務機構申報、區民政局審核、市民政局審批,擬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養老服務項目給予補貼(見附件)。現將擬補貼項目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擬補貼項目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市民政局反映。聯系電話:81821976、81824436;傳真:81821948。
附件:2021年度擬補貼養老服務項目(第二批)名單.docx
無錫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來源:養老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