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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1-06075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公開日期 | 2021-07-20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中共無錫市委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建設法治社會是建設法治無錫的重要基礎,是實現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江蘇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結合無錫實際,制定本方案。 |
建設法治社會是建設法治無錫的重要基礎,是實現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江蘇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結合無錫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權利,建設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增強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勇做全省“爭當表率、爭作示范、走在前列”排頭兵、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筑牢堅實法治基礎、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必須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尊重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堅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堅持從實際出發,堅持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范更加健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形成具有時代特征、符合中國特色、體現無錫特點、人民群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實踐局面。全力建設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助推法治無錫、法治政府建設走在全省前列,助推高水平法治建設成為無錫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提升社會法治素養
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培育全社會法治信仰,使全市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決捍衛者。
(一)增強全民法治信仰。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大力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闡釋好民法典核心要義和重點內容,推動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強化法治培訓,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及“憲法進萬家”等系列主題教育活動,積極參與全省“百萬黨員學憲法學黨章考法律活動”,不斷增強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要求,加強法治師資培養,健全法治副校長(輔導員)制度,持續深化在校生“學憲法講憲法”等活動,健全青少年參與法治實踐機制,推進校園法治文化建設,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持續深化“法企同行”主題活動,完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制度,健全企業合規運營管理體系,完善以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切實增強企業管理者和職工的法治觀念。
(二)構建法治文化建設高地。把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法治文化建設政策、陣地、產品、活動“四落實”,完善知識普及、觀念引導、能力培養“三位一體”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體系。創作生產一批彰顯法治精神、宣傳法治文化的優秀文藝作品,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傳播品牌欄目、節目和工作室,建立優秀法治文化精品庫,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法治文藝。深化“法潤·無錫”法制宣傳品牌建設,廣泛開展法治文藝匯演、法治書畫展覽、法治圖書閱讀等豐富多彩的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推動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促進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按要求建設高質量法治文化“特色小鎮”,加強“省級法治文化示范點”的創建和鞏固提升,創新打造“長江”“太湖”“大運河”等主題鮮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帶(長廊),推動法治文化陣地“串點成線、拓線成面、覆蓋城鄉”。
(三)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在高質量發展和黨的建設考核中的權重。健全優化工作體系,在無錫廣電開通“部門講法”“以案釋法”“市民問法”等專題欄目。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履職評議,健全機關部門普法責任清單、重要工作提示單、重點任務督辦單、履行普法責任評價書“三單一書”制度。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和典型案例發布制度,著力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各環節。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新媒體普法集群和矩陣,實施“法治宣傳全屏計劃”,形成融“報、網、端、微、屏”于一體的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加強對社會熱點案(事)件的法治解讀評論,傳播法治正能量。發展壯大各類法治宣傳教育社會力量,充分發揮法律服務隊伍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統一的普法志愿者隊伍,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建設,優先發展法治宣傳教育類社會組織,重點培育“學法中心戶”“法律明白人”,形成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普法活動的實踐格局。
三、提升社會規范執行力
充分發揮道德規范、風俗習慣、行業規章、社會組織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等社會規范的積極作用,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正確維護法律權利、理性表達訴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
(四)完善社會領域法規體系。推動社會領域法律制度落實到位,建立健全解決就業、就學、住房、醫療、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等重大民生問題的制度機制,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源頭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全面加強公共衛生領域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建設,健全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健全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協調機制。對照民法典,加快對《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涉及民生領域相關的地方性法規的修訂、頒布實施、宣傳普及和落地落實。依法對《無錫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規、規章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完善社會治理規則體系。修訂完善市民公約、村規民約、學校章程等行為準則,制定落實生態文明公約、公共場所行為引導標準,建立健全行業規章制度,廣泛開展遵規守約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制訂自律性社會規范的示范文本,使社會規范制訂和實施更加符合法治原則。
(六)加強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深入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強化道德規范的教育、評價、監管等功能,倡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美德善行,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加大對先進典型和英雄模范的關愛禮遇,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行政和社會管理、輿論監督等各種手段,加大道德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力度,依法懲處公德失范的違法行為,定期發布道德領域典型司法案例。全面推進和規范基層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等評議機制,設立善行義舉榜等平臺,按規定開展“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最美退役軍人”等評選,形成良好的道德約束激勵機制。著力開展弘揚時代新風活動,深化“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教育實踐,持續推進文明餐飲、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觀賽(觀演)等系列活動,引導群眾養成厲行節約、拒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綠色出行、遵守公共場所行為規范的好習慣。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七)切實加強社會誠信建設。持續加強政務誠信和營商環境建設,加快推廣“蘇證通”應用,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產權保護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將產權保護列為專項治理、信用示范、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縣)、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優化市、市(縣)區一體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進一步強化和規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紅名單”嘉許、“黑名單”懲戒以及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深入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加強行業協會商會誠信建設。加強誠信理念宣傳教育,組織誠信主題實踐活動,引導群眾誠實做人、守信做事。
四、提升人民群眾法治幸福感獲得感
切實加強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和人身權、財產權等的保障,有效維護各類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和承擔社會責任。
(八)推進法治惠民實事工程建設。依法盡責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持續推出市、市(縣)區、鎮(街道)三級法治惠民實事工程項目。規范與約束公權力,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讓群眾切實享受到法治建設的紅利。
(九)推進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進程。制定和實施《無錫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完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決策中作用發揮的制度機制,健全企業、職工、行業協會、商會等參與涉企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制定機制,暢通公眾參與重大決策渠道。
(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快構建備案審查、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應訴“三位一體”大監督格局。加快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示范體系建設。加快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規范行政執法的程序和行為。尊重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建立人民群眾監督評價機制,不斷提升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和執法效果。
(十一)加強司法領域人權保障。認真貫徹實施民法典,依法妥善辦理涉民生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法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按上級部署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落實“三項規程”,嚴格證明標準,堅持證據裁判原則,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健全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長效機制,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854模式”迭代升級,探索智慧執行新模式,切實從源頭解決執行難問題。加強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深化落實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做好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政審、培訓、管理等工作,根據上級要求深入研究事實審和法律審的區分規則以及法官指引操作辦法,完善陪審制大合議庭運行機制,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審判、調解、聽證等司法活動的有效參與和監督。扎實推進大數據、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人工智能、物聯網等科技創新成果同執行辦案工作深度融合,不斷提升實用性和智能化水平。
(十二)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快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普惠均等、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法律服務,不斷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的群眾知曉率、首選率、滿意率。提升法律援助質效,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廣運用遠程網絡等法律服務模式,改善服務條件。加快律師、公證、仲裁、司法鑒定等行業改革發展,健全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掛牌服務”“見面服務”等制度,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精準化建設,提升服務能力。統籌優化全市法律服務資源配置,推進法律服務供給側改革。
五、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促進社會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十三)深入開展法治化社會治理。加快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進程,制定《無錫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依法加快社會治理基礎性制度建設,全面開展網格化服務標準化建設,推動重大矛盾風險就地解決。深化城鄉社區依法治理,市(縣)區、鎮(街道)職能部門制定和落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完善村(社區)服務體系,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協調運行機制,推動市域社會治理向基層下移,向基層放權賦能。深化鎮(街道)服務管理創新,在黨組織領導下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為載體,推動法治鄉村建設,推進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廣泛開展基層鄉村“援法議事”活動。全面推進基層單位依法治理,推動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普遍完善業務和管理活動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平臺和機制。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推進法治化社會治理方式,做到業務標準持續完善、合法合規審查到位、防范化解風險及時、法律監督全面有效。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促進民族關系、宗教關系和諧。
(十四)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明確群團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支持群團組織充分發揮各自陣地作用,教育和組織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誠信自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廣泛動員城鄉群眾參與社會治理。依法合規探索建立行業自律組織,支持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強化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發揮社區組織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深化行風建設,規范行業行為,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
(十五)深化“平安無錫”建設。建立健全更高水平平安無錫建設協調機制,完善平安建設考評標準,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和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暴力恐怖、黃賭毒黑拐騙、高科技犯罪、網絡犯罪等違法犯罪活動,遏制和預防嚴重犯罪行為的發生。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提升疫情防控、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堅持最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依法強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安全生產、損害生態環境、破壞網絡安全等重點問題治理。將社會心理服務納入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隊伍和機構建設,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加強對貧困人口、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等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健全執法司法機關與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工作銜接,加強對執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導。根據上級部署推進“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建設,強化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十六)推進市域統籌社會治理。完善權責明晰、上下貫通的市域社會治理架構,構建區域聯動、部門協作的市域社會治理機制。堅持和完善“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治理機制,在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基礎上,打造市域三級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樞,實現一屏展示、一網統管、一鍵指揮,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推動“網格+N”融合發展。推進鎮(街道)治理創新,對鎮(街道)賦權賦能,強化鎮(街道)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推進社區治理創新,實現網格化治理“多網合一”、全域覆蓋。
(十七)構建多元高效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矛盾排查和風險研判,完善矛盾糾紛化解、非訴訟服務、公共法律服務、信訪事項處置等綜合化解機制,加快建設“最多跑一次服務零距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體系,打造“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體化運行,一攬子解決”矛盾糾紛化解平臺,成立市、市(縣)區、鎮(街)三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非訴訟服務中心)和村(社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室。開展“無訟村居”建設,嚴防矛盾糾紛外溢上行。鞏固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第一道防線”作用,建立健全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壯大專、兼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常態化開展人民調解業務培訓。鞏固和拓展信訪突出問題“深督導、重化解、促落實”專項行動成果,全面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落實領導干部下基層接訪制度,深入推進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充分發揮律師在調解中的作用,落實律師調解經費。加強行政調解、行政裁決工作,發揮行政機關化解糾紛的“分流閥”作用。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六、提升網絡空間依法治理力度
推動社會治理從現實社會向網絡空間覆蓋,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營造安全文明的網絡環境。
(十八)加強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基礎性制度建設。完善網絡信息服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依法依規研究制定短視頻平臺、網絡直播公益平臺、語音直播社交平臺等新技術應用的規范管理辦法。完善網絡安全法配套法規和標準體系,加強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基礎性制度建設。加強對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規范引導。開展互聯網技術、商業模式、大數據等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地方立法,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行為。
(十九)發展健康向上的網絡文化。深入實施網絡內容建設,健全正能量體制機制,深化無錫網絡文化季系列活動,組織“太湖明珠”系列短視頻大賽,推出傳播科學理論、弘揚優秀文化、倡導美好生活的新媒體產品。加強網絡文明建設,構建網絡誠信公益風尚。推動網絡社會組織誠信建設,以行業自律強化互聯網企業誠信辦網,以正能量帶動網民誠信守則,強化網上行為主體和行業的自律意識,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建立自媒體服務管理工作規范,組織編寫互聯網管理法律法規系列知識讀本,深化網民網絡素養教育。著力打造“興興相‘錫’”等網絡公益品牌,引導網民文明上網、理性表達,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深入開展“清朗”“凈網”行動,加大對網上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堅決依法打擊謠言、淫穢、暴力、迷信、邪教等違法和有害不良信息在網絡空間傳播蔓延,建設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的網絡空間。加強網絡社交平臺、各類公眾賬號管理,建立健全網絡輿情通報研判機制,加強對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的有效引導,組織網絡文明志愿者隊伍,批駁違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現象,讓主旋律、正能量充盈網絡空間,維護健康網絡秩序。
(二十)依法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深入開展“法治新時代、清朗e空間”等主題活動,不斷健全完善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立健全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一體化受理處置體系,健全網絡與信息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完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對網絡空間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嚴格規范收集使用用戶身份、通信內容等個人信息行為,加大對非法獲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監測發現和打擊查處能力建設,督促指導電信和互聯網企業攔截、追查電信詐騙等電話,嚴厲查處網絡非法集資等網絡金融犯罪、網絡誹謗、網絡詐騙、網絡色情、網絡攻擊盜竊、網絡盜版侵權、網絡賭博、網上制販槍爆物品、利用網絡制作傳播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
七、加強組織保障
堅持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在法治社會建設方面的職責,凝聚社會力量,扎實有序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二十一)加強黨的領導。要堅持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要充分履行領導職責,推動解決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法治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謀劃和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各項任務。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
(二十二)加強統籌協調。堅持法治社會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相協調,堅持法治社會建設與新時代經濟和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相適應。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法治社會建設運籌謀劃、全面推行法治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法治社會建設督促落實機制,形成上下協調、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公民、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在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法治社會建設。
(二十三)加強考核督察。建立健全對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落實和考核評價機制,確保關于法治社會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健全群眾滿意度測評制度,將群眾滿意度作為檢驗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
(二十四)加強輿論引導。以舉辦法治無錫建設新聞發布會、開展法治建設成果巡展等形式,加強社會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社會建設的良好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全面準確貫徹本方案精神和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出臺任務清單,抓好督促落實,確保方案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來源:中共無錫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