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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1-06153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公開日期 | 2021-11-30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民政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惠農惠民財政補貼資金發放流程指導(特困家庭深度救助) |
一、申報
(一)補貼對象的資格、認定條件和申報主體。具有本市市區戶籍的城鄉居民,家庭收入無法覆蓋家庭必須支出,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經社會保障、大病保險、各類救助(賠償、補償)和社會幫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深度救助:
1.因遭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性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家庭財產較大損失,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
2.因患重大疾病(符合《無錫市醫療救助辦法》(錫政辦發〔2016〕169號)確定的12種重癥慢性病和門診特殊病種)年累計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醫療費個人負擔(自負、自理)過重,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
3.重病失能人員、喪失子女的60周歲(含)以上失能老人、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重殘人員,維持基本生活的護理費用負擔較重,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
4.因子女上學(九年義務教育除外),造成家庭負擔較重,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
5.因廉租房安置,需添置基本生活設施,造成家庭負擔較重,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
6.因家庭有殘疾人康復,造成家庭負擔較重,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
(二)申請方法、途徑。申請人申請深度救助,有申請人或委托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或者社區事務工作站(社區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三)申請材料。戶籍證明、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財產證明、家庭必須支出證明、困難情形證明、授權核查委托書和本人誠信承諾書,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審核
(一)審核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審核方法。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收到社區事務工作站(社區服務中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對無異議的額,簽署審核意見,上報區民政部門審批。
(三)公示。將申請人困難情況、救助金額等在其常住地公示
三、確認
(一)確認部門。區民政部門
(二)確認內容、時限。區民政部門對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上報的申請材料做出審批決定,并確定救助金額。
四、發放
救助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對特殊情況的可以進行先進發放。
來源:無錫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