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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辦發〔202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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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10:11:43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城鎮燃氣安全
提升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1〕96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城鎮燃氣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城鎮燃氣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根據《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21〕4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城鎮燃氣安全長效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錫安〔2020〕25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城鎮燃氣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防范燃氣安全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城鎮燃氣安全作為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著力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構建城鎮燃氣安全全鏈條責任體系,全面提升城鎮燃氣本質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堅持統籌規劃、保障安全、確保供應的原則,通過條塊結合、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采取創新突破、務實管用的工作舉措,凝聚政企協作、社會共治的工作合力,著力整治安全隱患,持續壓降燃氣安全事故。
——到2022年底,全面開展瓶裝液化氣企業整合和場站標準化建設,落實瓶裝燃氣統一配送,推進市智慧燃氣安全監管云平臺建設,完成非居民燃氣用戶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完成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更換安裝金屬包覆軟管和帶自閉功能的減壓閥,推進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更換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推進全市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氣用戶安裝具有遠程傳輸、泄漏報警和緊急切斷功能的復合型燃氣智能表,完成全市超高層居民用戶加裝“智能表(遠傳+切斷)+報警器”,持續推進“瓶改管”“瓶改電”工作,嚴格管控動土施工作業,違法違規使用燃氣行為“動態清零”。
——到2023年底,完成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更換安裝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繼續推動燃氣老舊管網更新改造,有效壓降燃氣管道第三方破壞事故,持續推進“瓶改管”“瓶改電”工作,常態化運行“雙網格”機制,持續完善智慧監管手段,基本實現智慧燃氣安全“一網通管”。
——到2024年底,完成全市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餐飲場所“瓶改管”“瓶改電”,持續推進居民用戶“瓶改管”工作,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體制更趨成熟,市場經營規范有序,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城鎮燃氣安全監管機制
1.完善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市地下管網和城鎮燃氣安全專委會聯席會議制度和部門協同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各地政府和市各相關部門履行燃氣管理職責的監督檢查。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專委會聯席會議,統籌協調全市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燃氣領域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會商會辦燃氣領域突出問題。各市(縣)、區要參照市級燃氣專委會工作機制,完善本級專委會工作機制。
2.建立常態化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各地要組織專門力量對燃氣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建立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的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燃氣儲存、充裝、運輸、經營、使用等環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全面檢查燃氣企業、用氣單位(用氣人)燃氣安全責任落實、隱患排查整改等情況,對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及時消除隱患。
3.建立上下聯動的安全協同監管機制。發揮燃氣企業入戶安檢和網格化社會治理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著力構建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第一時間發現報告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利用市智慧燃氣安全監管平臺“錫氣安碼”(靈錫—錫氣安),建立城鎮燃氣“雙網格”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充分利用12345政府熱線、12319城建服務熱線等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提供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問題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市安委會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4.完善燃氣安全應急處理響應機制。各市(縣)、區要及時更新完善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社區和物業管理單位應急能力建設,將燃氣應急處置納入社區和物業管理單位應急管理體系。燃氣企業應當編制并動態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開展2次綜合應急演練。
(二)落實燃氣安全管理責任
1.嚴格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切實落實和履行燃氣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原則,全面檢查燃氣企業、用氣單位(用氣人)燃氣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繼續排查老舊小區、農村安置房、群租房、車庫住人私拉亂接天然氣及違規使用瓶裝氣等隱患,實現整治全覆蓋;督促燃氣企業定期檢查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情況;督促用戶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和氣瓶;督促單位燃氣用戶(含餐飲場所)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經營,及時處置占壓燃氣管道、破壞燃氣設施的行為,及時處理燃氣事故。建立燃氣事故統計分析制度,定期通報事故處理結果。
2.嚴格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職責。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根據“三管三必須”的原則,按照《無錫市城市地下管網和燃氣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方案》(錫地燃安〔2021〕1號)和《無錫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實施方案(試行)》(錫燃安治〔2020〕6號)等要求,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
3.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燃氣企業要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燃氣設施進行定期巡查、檢修和更新,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和消除;嚴禁向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提供天然氣和瓶裝燃氣;加強各類危險源安全管理,建立危險源臺賬檔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建立事故搶修隊伍,配齊配全搶修設備和器材。
4.嚴格落實用戶安全使用責任。用氣單位負責人和用氣人是燃氣使用安全責任人。用氣單位要將燃氣安全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加強安全隱患自查整改,對燃氣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要依法購買合規氣源,使用合格燃氣燃燒器具、配件,安裝燃氣泄漏保護裝置。用氣人要提高安全用氣意識,掌握安全用氣常識和處置技能,配合燃氣企業開展入戶安檢,及時整改燃氣使用安全隱患。
(三)加強管道天然氣全方位監管
1.強化管道運行維護管理。管道天然氣企業要完善對燃氣場站及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檢查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巡線制度,加強巡檢情況的檢查督查,及時發現、處置燃氣管道安全隱患,及時更新、補齊燃氣管道地面標識標志。深入排查燃氣管道材質、使用年限、運行狀況、周邊環境,對15年以上灰口鑄鐵管、30年以上PE管和鋼管立即開展評估,建立問題清單,落實整改。對違章占壓開展滾動排查、及時整治,先有燃氣管道后有違法占壓的,由屬地負責整治;先有建(構)筑物后有燃氣管道的,由燃氣企業負責整治。(牽頭單位:市市政園林局;配合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政集團)
2.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燃氣場站、燃氣管道等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督促管道天然氣企業進一步加強自有工程施工管理。老舊小區改造時要同步實施小區內燃氣管道改造。(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配合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3.開展壓力管道法定檢驗。嚴格落實燃氣壓力管道法定檢驗責任,提升壓力管道法定檢驗覆蓋率,2022年12月底前在用燃氣壓力管道實現應檢盡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壓力管道不得投入使用。(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市政園林局)
4.嚴格管控動土施工行為。動土作業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辦理燃氣管線查詢,明確動土作業流程,會同管道天然氣企業進行技術交底,并制定燃氣保護方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要加大動土作業首次檢查力度,各級燃氣主管部門要對動土前檢查內容備案核查。動土施工中,燃氣企業要派專人監護。對違反相關規定挖斷燃氣管道的,各級燃氣管理部門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并將處罰信息上傳至市級信用系統平臺;對野蠻施工嚴重破壞燃氣設施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查處。(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審批局;配合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5.推廣技防措施應用。2022年在已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基礎上,全市管道天然氣餐飲場所和單位食堂完成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或切斷閥的加裝工作。全市新建住宅使用管道天然氣的,自2022年起啟動安裝具有遠程傳輸、泄漏報警和緊急切斷功能的復合型燃氣智能表,其中市區安裝“智能表(遠傳+切斷)+報警器”,安裝和運維費用由發展改革部門核算后納入房屋建設成本。市區既有住宅使用管道天然氣的,按照“用戶主動,政府支持,企業實施,各方共擔”的原則,對全市207.5萬戶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推廣更換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各地可采取直接委托燃氣企業具體實施的方式組織實施,2023年底安裝到位;安裝費用由用戶承擔,區級財政和供氣企業予以補貼,供氣企業承擔的費用按照政府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相關規定,計入供氣企業成本,市級考核后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補助各區。對全市100米以上超高層居民用戶,推廣加裝“智能表+報警器”,2022年底前安裝到位,智能表費用由供氣企業承擔,報警器費用按發展改革部門核定價格由用戶承擔,區級財政和供氣企業予以補貼。對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人員(三類人員)由供氣企業免費更換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費用由供氣企業承擔。(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市政園林局)
6.強化燃氣用戶隱患整改。各地要加強對公眾聚集場所、歷史文化街區、底層“住改商”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場所燃氣使用安全的監督檢查。重點開展車庫住人私拉亂接燃氣管道專項治理,加大力度開展違法使用燃氣清理整治工作,2022年底前,全市私拉亂接燃氣管道及住宅底層車庫、地下半地下、商住樓、高層建筑等場所違規使用燃氣實現“動態清零”。建立底層“住改商”用氣報告制度,產權人(使用人)須向街道(鄉鎮)報告并對安全使用燃氣作出書面承諾。街道(鄉鎮)應組織對用氣承諾主動報告和承諾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推廣“隱患整改示范社區”成功經驗,積極推進居民用戶隱患整改工作,督促指導用戶使用合格的燃氣器具和配件。(牽頭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四)強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全過程監管
1.加強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監管。各地要積極推進液化石油氣場站(儲配站、供應站)標準化建設。督促液化石油氣企業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場站二道門應設置人員、車輛進出智能監控,值班室加裝實時監控,接入市智慧燃氣安全監管云平臺。各地要督促充裝單位嚴格落實氣瓶充裝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一瓶一碼”“一掃一充”,嚴禁使用通用碼、口袋碼,加大對充裝非自有氣瓶行為的執法打擊力度。(牽頭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大液化石油氣市場整合力度。強化規劃剛性約束,合理布設瓶裝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積極引導現有液化氣企業整合聯合,優先整合儲氣容量低于200立方米的儲配站。嚴格按照規劃布局液化石油氣供應站點,大力推進Ⅱ類供應站建設。(牽頭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市場監管局)
3.規范液化石油氣氣瓶配送服務管理。落實氣瓶統一配送,將配送人員、車輛納入企業統一管理,建立送氣人員積分制管理制度。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配送管理,實行人臉識別啟動車輛、配送服務區域設置電子圍欄、車身涂刷相應顏色標識,督促企業落實定人定車管理制度。(牽頭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園林局、市交通運輸局)
4.強化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分級分類監管開展定期檢查,及時督促用氣單位排查整改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居民和餐飲用戶實施“瓶改管”“瓶改電”工作。督促企業和用戶簽訂供用氣協議,嚴格落實用戶實名制登記。強化“灶管閥”產品質量監管,依法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布不合格產品名單,督促用戶及時更換不合格“灶管閥”。(牽頭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5.推動燃氣技防措施應用。2022年在已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基礎上,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餐飲場所和單位食堂完成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或切斷閥的加裝工作。對未能改造為管道天然氣的瓶裝液化氣居民用戶,安裝使用金屬包覆軟管和帶自閉功能的減壓閥,更換費用由用戶承擔,市區用戶由區級財政和供氣企業予以適當補貼,2022年底前全部安裝到位。對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人員(三類人員)由供氣企業免費進行更換。全市生產燃料用氣工業企業用戶中有氣化設備的場站全部安裝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報警+切斷)。(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市政園林局)
6.推動瓶裝燃氣信息化建設。各區要建立健全泄漏報警系統平臺,接入市級智慧燃氣監管平臺,全面應用“錫氣安碼”(靈錫—錫氣安),強化從供氣人、送氣人到用氣人的全鏈條管控,結合網格化治理,建立企業入戶安檢、社區協同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并消除用戶安全隱患。(牽頭單位:市市政園林局;配合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7.加快推動“瓶改管”“瓶改電”。本文件印發之日起全市管道天然氣、電能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新建餐飲場所優先考慮使用管道天然氣、電能等其他符合安全條件的能源。2022年底前,全市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所有行政事業單位、教育機構、醫療機構、民政服務機構、國有企業單位食堂全部完成“瓶改管”“瓶改電”。全市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餐飲場所主城區2年內、非主城區3年內完成“瓶改管”“瓶改電”。加快推動居民用戶“瓶改管”“瓶改電”工作,結合城市更新和“美麗鄉村”建設,按照“應改盡改、能改就改”的原則,計劃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每年減量3萬戶(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各1萬戶)。(牽頭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政集團,無錫供電公司)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1年12月底前)。各地對照本行動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具體時限,落實資金保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2年1月至12月)。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全部安裝使用金屬包覆軟管和帶自閉功能的減壓閥,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減量3萬戶。全市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更換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完成40%(其中市區完成60萬戶),全市超高層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全部加裝“智能表(遠傳+切斷)+報警器”,全市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氣用戶啟動安裝具有遠程傳輸、泄漏報警和緊急切斷功能的復合型燃氣智能表。
在已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基礎上,全市餐飲場所和單位食堂完成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或切斷閥的加裝工作,全市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所有行政事業單位、教育機構、醫療機構、民政服務機構、國有企業單位食堂全部完成“瓶改管”“瓶改電”。全市主城區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餐飲場所“瓶改管”“瓶改電”完成50%,非主城區完成30%。
全市生產燃料用氣工業企業用戶中有氣化設備的場站全部安裝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報警+切斷)。全市住宅底層車庫、地下半地下、商住樓、高層建筑等場所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實現“動態清零”。完成全部壓力管道法定檢驗,市區更新改造改造20年以上老舊管線15公里。
(三)完善提升階段(2023年1月至12月)。全市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全部更換金屬包覆軟管和自閉閥。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減量3萬戶。全市主城區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餐飲場所“瓶改管”“瓶改電”全部完成,非主城區累計完成60%。全市改造20年以上老舊管線15公里。
(四)長效管理階段(2024年1月至12月)。全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減量3萬戶。全市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接入條件的餐飲場所“瓶改管”“瓶改電”全部完成。全市改造20年以上老舊管線15公里。做好燃氣安全提升工作完善和收尾工作,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固化為規章制度,形成燃氣安全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地下管網和城市燃氣安全專委會統籌負責城鎮燃氣安全提升三年行動,專委會辦公室具體實施。各地要同步明確協調機構和牽頭部門,結合區域實際,將安全提升工作延伸到鎮(街道)、村(社區),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內容,全力抓好工作落實。
(二)配強監管力量。各市(縣)、區應設置燃氣管理辦公室,配足人員、配強力量,江陰市、宜興市燃氣管理辦公室應配置8名以上、各區應配置5名以上燃氣監管人員。建立燃氣安全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每個街道至少安排2名管理員,每個社區至少安排1名協管員,共同協助做好本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建立燃氣安全管理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燃氣安全管理、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建立燃氣安全監管人員培訓機制,確保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業務培訓。
(三)嚴格執法懲戒。經常性開展飛行檢查、明查暗訪等“四不兩直”檢查活動,依法嚴肅查處違法經營、儲存、運輸、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部門信用聯合懲戒,對管理混亂、違法經營、發生安全事故的相關企業和單位,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按規定限制參與項目招標、建設運營等活動,直至依法責令停業整頓。
(四)強化督導考核。將城鎮燃氣安全提升工作納入市安委會對市級機關單位服務高質量發展進檔升位考核指標,列入市安委會對市(縣)、區高質量發展年度重點工作考核事項。各地各部門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地下管網和城市燃氣安全專委會匯總。專委會建立安全提升工作“紅黑榜”,綜合采用飛行檢查、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評估等方式,定期對推進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江陰市、宜興市參照執行。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