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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錫政辦發〔2021〕8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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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10:21:54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鎮(街道、園區)
行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1〕8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無錫市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和監管效能,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根據《中共無錫市委辦公室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辦法〉的通知》(錫委辦發〔2018〕106號),建立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全市所有鎮(街道、園區)。
二、職責內容
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依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直接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把安全生產納入鎮(街道、園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年度重點工作和工作報告重要內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每季度至少1次系統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
(二)組織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推進實施,落實安全生產警示提示、約談、通報、述職、履職報告制度,加強重點工作督查。
(三)充實本級安委辦力量。
(四)加強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工作指導,督促指導班子成員加強專委會規范建設,每年至少1次專題檢查督查各專委會工作情況。
(五)組織制定行政班子成員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清單,并督促落實。
(六)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業態,及時明確本地區相關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職責,督促制定落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清單。
(七)推動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制度,按屬地管理原則,明確本地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
(九)完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體系,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安全生產履職考核獎勵制度。
(十)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配足配強安全監管人員,保障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編制,確保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在職在崗履職,保障監管執法、通訊、安全防護、信息處理、應急救援等裝備設施配備到位,進一步優化提升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
(十一)設立并規范使用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與財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長。
(十二)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落實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作為鞏固安委會“雙主任”制成果、進一步強化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組織領導的有利契機,第一時間貫徹制度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這一制度在2022年1月底前全面落地落實,推動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水平和治理效能再上新臺階。
(二)壓實責任,注重督導推進。各地要加強對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的督查,對工作推進不力或存在形式主義的,及時采取警示提示、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落實。要加強制度落實過程中的業務指導,幫助協調解決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三)注重實效,強化履職考核。各地要將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加強對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動態管理和日常監督,指導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對照安全生產責任清單、重點任務要求,建立安全生產履職檔案,做到一事一記、隨做隨記,推動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加強結果運用,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鎮(街道、園區)行政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先評優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