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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
現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省醫療保障局、省政務辦《關于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4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無錫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實施。
一、強化部門間數據共享。充分依托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及時交換相關部門數據,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補貼提供支持。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女職工的二孩、三孩生育登記數據,醫療保障部門負責提供女職工6個月產假期間企業繳納的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費數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提供女職工6個月產假期間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數據。
二、統一申領程序。用人單位可通過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場所辦理,也可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辦理,在申請時應提交《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花名冊》和女職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補貼的申請受理,結合相關部門提供的共享數據進行審核,及時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補貼。
三、資金使用和管理。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擴大試點支出范圍資金和就業補助資金中統籌列支。如國家、省失業保險擴大支出試點政策發生變化,將根據資金支出情況重新調整。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規定認真做好數據比對審核,確保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對資金加強監管。對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將責令退回,并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對各級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違規發放補貼資金的,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關于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47號)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財政局
無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無錫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5日
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