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2-03519 | 生成日期 | 2022-07-11 | 公開日期 | 2022-07-11 |
文件編號 | 錫審發〔2022〕47 號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審計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薛古路(貢湖大道-南湖大道) 新建道路工程審計結果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無錫市審計局對江蘇無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無錫市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經開區管委會)實施的薛古路(貢湖大道-南湖大道)新建道路工程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薛古路(貢湖大道-南湖大道)新建道路工程經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無錫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批準實施,項目立項單位為原無錫市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具體由無錫市太湖新城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太湖新城集團)負責實施。項目建設范圍西起貢湖大道,東至南湖大道,全長約 571 米,道路紅線寬15 米,全線新設橋(涵)1 座。批準建設投資概算為 2391.66 萬元,工程于 2016 年 3 月開工建設,2018 年 8 月竣工驗收。
二、審計結果及評價意見
原無錫市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市太湖新城集團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能夠與參建各方配合,確保工程順利推進。項目工程及財務資料較為完整,基本真實反映了項目管理和工程財務收支狀況。但在基本建設程序的規范性、項目竣工決算報送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需加以糾正和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該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送審金額 693.69 萬元,審定金額 682.48萬元,核減 11.21 萬元。審計也發現,該項目存在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項目竣工決算編制不及時等問題。
四、處理情況及審計建議
針對審計核減的問題,無錫市審計局出具了審計決定,要求經開區管委會按審定金額調整項目建設成本。
審計建議經開區管委會應加強對工程建設的規范管理,切實履行各項基本建設程序,依法依規推進項目的有序建設,同時項目完工后按照規定準確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五、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要求,經開區管委會積極組織進行整改。已按審定結果調整項目建設成本,同時承諾在今后項目建設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項目完工后按照規定及時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來源:無錫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