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30 10:5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為貫徹落實《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蘇發〔2020〕23號)、市委市政府《無錫市衛生健康“三名”戰略實施意見》(錫委發〔2019〕75號)、《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錫委發〔2022〕19號)關于“2025年前建設10個市級中醫藥重點學科”等精神,規范和加強我市中醫藥重點學科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我委印發了《無錫市“十四五”中醫藥重點學科項目建設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建設與管理辦法》),現解讀如下。
《建設與管理辦法》共分8大部分36條,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設置、組織管理、申報與評審、建設管理、經費管理和考核評價等。項目設置為市中醫臨床醫學中心、市中醫藥重點學科及市中醫藥培育學科等三個層次類別,每個層次項目的申報條件及建設目標任務從發展平臺、科研項目、學科帶頭人、中醫藥內涵及特色等方面設置分級指標。在“十四五”期內開展一輪重點學科項目評審及建設,評選出市中醫臨床醫學中心1-2個、市中醫藥重點學科2-3個、市中醫藥培育學科6-8個。同時明確申報與評審的流程,具體化項目建設管理中目標任務書簽訂、經費管理要求、項目中止退出機制等條款,確定了包括自評自查、年度考核、中期評估及終期驗收等組成的考核評價機制。
《建設與管理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級中醫重點學科建設管理工作,建設一批國內先進、省內領先、具有無錫特色的中醫藥重點學科,提高我市中醫藥自主創新能力、學術地位和服務水平,促進全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來源: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