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26 11:22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醫保基金安全涉及全體參保人員切身利益,事關醫療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10月24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 通過五大部分、四個方面的改革措施,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為基金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法治和制度保障。據悉,到2025年,要推進建成適應我市高質量發展的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推動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意見》在全面承接、細化落實省83號文件要求“明確監管責任”以及建立九項監管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優化完善建立健全多層次基金監管責任體系、構建多部門綜合監管制度等,進一步豐富了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同時,《意見》針對近兩年基金監管源頭治理中發現問題,進一步壓實基金支出、使用等環節各方主體責任,明確醫保經辦機構管理責任、定點醫藥機構行業自律責任,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除此之外,《意見》還提到全面提升醫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醫保治理轉型,用數字化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明確推進落實全省統一的醫保智能監控系統,以及舉報線索受理處理平臺和信用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醫保“互聯網+監管”,實現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智能監管。(葛惠)
來源: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