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3-00074 | 生成日期 | 2023-01-05 | 公開日期 | 2023-01-05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司法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政策咨詢 | |
內容概述 | 制定《條例》的必要性、主要依據、過程、主要內容等 |
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2020年5月,中央政法委正式批復無錫為全國首批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市域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具有相對完備的立法權限和創新探索的政策空間。我市在推進試點過程中,注重把握市級主題、發揮市級優勢、突出市域特點,研究出臺了一批重點領域規范性文件,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實戰管用的特色經驗做法。當前,市域社會治理各類不穩定、不安全的風險隱患依然嚴峻,一些難點、痛點、堵點問題依然突出且較為分散,解難題補短板促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共建共治共享的促進激勵機制有待規范完善。面對形勢,我市社會治理工作的制度性、體系性尚有欠缺,重點問題治理的鏈條性、協同性依然不足,各類治理主體、治理要素、治理方式分散在各個文件。以試點工作為契機,充分發揮市域地方立法作用,梳理匯總相關政策性文件和好的經驗做法,固化為市級地方立法,發揮法治穩預期利長遠固根本作用,有助于補齊我市社會治理制度性短板,激發全社會多元參與社會治理活力,破解制約市域社會治理的制度瓶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制定《條例》的主要依據和過程
制定《條例》主要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等法律政策法規,參考了《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指引》《江蘇省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辦法》《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等文件和其他地方的立法實踐。
2021年3月12日,無錫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域辦”)提交《關于加快推動<無錫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立法工作的專題報告》,市委主要領導批示同意。根據立法計劃安排,市域辦與市人大相關工委、市司法局加強溝通協調,成立了立法調研小組。調研組赴各市(縣)、區及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應急局、市信訪局等單位開展立法調研會60余場,起草形成征求意見稿,通過門戶網站公布和下發通知,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和各地各單位修改意見,同步開展立法風險評估和專家論證工作。2022年1月至3月初,市域辦會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監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召開多輪立法會商。2022年3月9日,市域辦形成《無錫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送審稿)》。《條例(送審稿)》報市政府后,市司法局對《條例(送審稿)》開展了程序審查和實體內容審查。根據立法程序,3月9日至4月11日,在無錫市司法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書面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關政府部門、管理相對人、政府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的意見和建議,并赴濱湖區開展立法調研,聽取區級黨委政府及街道、社區代表的意見建議。4月13日,提請市政協開展立法協商,聽取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意見。4月20日、25日,市司法局會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監察和司法工委和市域辦進行會商;4月27日,市司法局召開辦公會議,對制度設計、條款表述等進行全面審查;書面聽取了市政府有關領導反饋意見,經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安全風險防范、社會治安防控、矛盾糾紛化解、基層社會治理、保障監督機制、附則七個部分。《條例》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作出了重點規定:
(一)關于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
《條例》有效解決了市域社會治理的體系性問題。一是明確了社會治理各主體的責任體系,理順了市縣鎮村四級治理體系,完善了社會協同、議事協商、區域合作等拓展內容;二是將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會治安、社會矛盾、公共安全、網絡安全“五類風險”和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作為重點任務;三是注重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方式”作用;四是統籌發揮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文明建設等宣傳教育作用;五是系統規范社會治理文化建設、法律服務、心理服務、公益訴訟、誠信建設、財政保障等內容;六是構建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二)關于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
《條例》系統構建了完整的社會治安、社會矛盾、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治理閉環。一是社會治安方面包含了全領域社會面防控體系建設、重點地區整治、突出問題治理、困難群體救助、新業態管理等內容;二是公共安全方面包含了全方位主體責任、監測預警、風險防范、中心建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物資儲備、分擔機制等內容;三是矛盾糾紛化解方面包含了全鏈條排查研判、風險評估、分流處置,以及平臺建設、組織建設、對接機制、社會參與等內容。
(三)關于社會治理創新集群化
《條例》系統固化了我市具有示范性、引領性的創新做法。一是將社會治理智能化建設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總體框架,建設三級聯動的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建立統一指揮、協調聯動的應急指揮中心;二是深化警務改革,健全街面合成作戰機制,構建立體布防、攻防兼備的現代治安防控大格局;三是創新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實現矛盾糾紛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體化運行、一攬子解決;四是系統規范網格化治理中的網格清單、隊伍建設、管理模式、聯動支撐等重點事項。
(四)關于社會治理重難點問題整治
《條例》堅持問題導向,以制度化形式提出高質量高效能解決方案。一是完善履責機制和協作體系,解決政府部門之間因職責交叉導致治理缺位問題;二是支持社會組織孵化建設,完善基層志愿服務激勵機制,解決社會協同活力不足問題;三是加強社會治理智能平臺建設,解決數字化轉型問題;四是系統化解決訴源治理問題;五是重點開展電信詐騙、非法金融、群租房、新業態等突出治安問題治理;六是完善居民小區治理架構解決物業矛盾;七是解決基層減負的機制性問題。
關聯閱讀: 無錫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
來源:無錫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