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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加強和改進耕地保護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最嚴格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加強補充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規范補充耕地質量評定程序和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蘇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補充耕地質量評定規范的通知》(蘇農業〔2013〕30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發〔2021〕5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的重要性
耕地是糧食安全的基石,是生態系統的基礎,是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根基,要采取“長牙齒”的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耕地紅線,決不能有閃失。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嚴格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耕地占補平衡對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占用耕地的補救作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既是實現建設占用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確保耕地占補平衡數量質量雙到位的重要舉措,又是確保工業化、城鎮化用地需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用地服務的重要保障。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落實和完善耕地占補平衡政策,建立補充耕地立項、實施、驗收、管護全程監管機制,確保補充可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實現補充耕地產能與所占耕地相當。省政府承接國務院建設用地審批權下放部門聯席會審工作明確要求,用于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補充耕地必須通過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對此,各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規劃、生態環境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嚴格開展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落實各方工作職責
項目實施主體應落實補充耕地項目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按照項目規劃方案推進補充耕地項目建設,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及時提出補充耕地質量評定申請。
農業農村部門根據項目實施主體申請,組織開展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形成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報告,建立補充耕地質量數據庫。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補充耕地質量評定管理工作,對市(縣)區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市(縣)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會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組織開展補充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負責補充耕地項目組織入庫、驗收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補充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指導工作,協助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規劃部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做好項目建設的環境質量管理。
三、加強補充耕地質量管理
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是開展補充耕地項目驗收的重要環節。全市各類土地整治項目包括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復墾項目、工礦廢棄地復墾項目等,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開展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評定結果作為補充耕地進入耕地儲備庫的重要依據。
項目立項前,市(縣)區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對擬立項地塊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編制《項目入庫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作為項目立項的依據。
項目實施主體應嚴格按照項目規劃方案進行建設,確保項目地塊平整無雜物,土壤肥沃無污染,與周邊田塊落差小,相關指標符合《農業生產條件符合性評價指標與要求》。建設過程中應強化填土管控,排查填土來源,確保填土質量符合耕地建設要求。嚴禁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礦(渣、土)、污水處理廠與垃圾填埋場底泥、盾構機隧道掘出土(包括上述廢棄物的制成品)及其他可能對土壤造成污染的固體廢物。
農業農村部門應依照《江蘇省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技術規程》(蘇農辦農〔2014〕14號)和《無錫市補充耕地質量評定規范》(見附件)中的具體程序、方法、技術內容以及評定報告格式等要求進行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在補充耕地質量評定過程中要加強對補充耕地的農業生產條件符合性評價,重點把控補充耕地是否符合耕地立地要求、是否具備耕種的基本條件,形成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報告,建立補充耕地質量數據庫。
自然資源規劃部門依據《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GB/T 28407-2012)、《土地整治項目驗收規程》(TD/T 1013-2013)和《江蘇省耕地質量等別成果補充完善實施方案》(2011 年度)中的技術路線、方法步驟和參數體系,實測地塊評定因素,采用標準的計算方法,統一使用利用等對土地整治耕地質量等別進行評定,編制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報告,建立耕地質量等別評定數據庫,成果可用于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工作。
市(縣)區和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加強補充耕地項目建設的指導,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告知項目實施主體整改要求。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強化部門協調和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強信息共享,統籌推進全市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各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規劃、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補充耕地項目的管理和指導,及時掌握項目實施進度,提前謀劃準備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提高評定效率。要加強耕地質量保護工作機構建設,強化人員配置,提升工作能力,確保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及時、有序、順利實施。
二是加強經費保障。要將補充耕地質量評定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積極爭取中央、省和地方各級財政資金支持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
三是加強技術保障。嚴格落實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規范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技術路線。市級建立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專家庫和定點土壤檢測機構名錄,強化對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專家和土壤樣品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來源:無錫市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