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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3-00635 | 生成日期 | 2023-01-30 | 公開日期 | 2023-01-30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政策咨詢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無錫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2022年無錫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已經2022年12月30日市政府第 16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實施。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廁所革命”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對推進“廁所革命”作出了系列部署,市委、市政府連續多年把“廁所革命” 列入民生實事予以推進,自2019年我市實施“廁所革命”以來,公共廁所數量、硬件設施、衛生管理等都有了明顯提升,目前無錫市區有環衛公廁933座,其中一類公廁175座,二類公廁592座,二類及以上公廁比例達到82%;市區投用旅游廁所685座,其中AAA級廁所120座;推進社會公廁對外開放,開放聯盟廁所1100余座;全市現有農廁3500多座,全部達到三類以上,并于2021年實現每個行政村建成一座二類以上公廁的目標。但對照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等相關要求和標準,我市公共廁所建設管理中仍然存在著局部區域數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維護管理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部分農貿市場、加油站配建的社會公廁還存在管理責任不明確、硬件設施不齊全、衛生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因此,通過制定本《辦法》,從制度層面保障公廁建設管理,有助于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依據和過程
《辦法》的制定,主要依據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公廁管理辦法》、《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規章,參照了蘇州、武漢、杭州、長春、成都等地的公廁管理辦法以及《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公共廁所衛生規范》、《無錫市環衛公廁建設與管理技術導則》等標準。
按照市政府2022年政府規章制定計劃,2022年年初市城管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組,組織專門力量進行了前期調研,認真梳理了當前公共廁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起草了初稿,先后征求相關部門、各區城管局、社會公眾意見,并組織了立法風險評估,召開了立法聽證會、進行了部門合法性審查等。另外,對文本中涉及男女平等的內容,市婦聯組織開展了性別平等咨詢評估。市司法局對《辦法》送審稿進行了合法性審核,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書。市城管局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對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32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適用范圍并對公廁進行分類。《辦法》在公廁定義和類別上,參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將公廁界定為在公共場所獨立設置或者附設于其他建筑物,供社會公眾使用的廁所,包括環衛公廁和社會公廁。明確了適用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廁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工作,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對旅游廁所、農村廁所的建設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明確了公廁建設和管理維護資金投入責任主體。《辦法》規定,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公廁建設、管理和維護的資金投入。同時,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拓寬多元化投資渠道,鼓勵通過政企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社會資金和力量參與環衛公廁的建設和管理。
(三)解決公廁規劃設置和建設落地問題。《辦法》規定,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編制公廁規劃,作為環境衛生專項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定期對公廁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公廁建設計劃的編制依據。
同時,土地招拍掛或者協議出讓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應當按照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要求,將公廁建設納入土地規劃設計要求。在建成的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新建公廁的,由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政園林、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協商明確公廁位置,按規定進行審批。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方案論證時,涉及公廁建設的,應當聽取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意見。按照規劃設計要求配套建設的公廁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建設資金納入建設工程概算
在建設標準方面,《辦法》規定,新改擴建環衛公廁應當達到二類及以上標準。鼓勵商業街區、重要公共設施等環境要求高的區域建設一類公廁。《辦法》規定,公廁設計應適當提高女性廁位數量,人流量集中場所女性廁位和男性廁位的比例應當不小于二比一。公廁設計應當注重人性化和隱私保護,按照規定設置輪椅坡道、扶手抓桿等無障礙設施設備,滿足特殊人群如廁需求。
(四)規定了應當設置公廁的場所。《辦法》規定,主要交通干道兩側、廣場、車站、碼頭、機場、醫院、文體場館、旅游景點、開放式公園、大型公共綠地、商業綜合體、市場、有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機關事業單位等人流聚集公共場所的對外開放區域以及工業園服務配套區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廁。
(五)規定了公廁的維護管理和服務要求。為保證公共廁所維護管理質量,提高公共廁所環境衛生水平,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并公布公廁的保潔和維護標準。在使用方面,具備條件的環衛公廁提供24小時開放服務或設置24小時男女通用廁間。同時明確了公廁指引服務、標志標識設置、維護和保潔要求。
(六)規定了臨時廁所配置相關要求。《辦法》規定,用于減災避險的應急場所應當預留應急公廁用水、用電、排污管接駁口,做好臨時廁所等設備材料的儲備,遇有突發事件,及時提供應急服務。建設工地、中高考等大型考試或者舉辦大型商業、文化、體育等活動,相關場所及附近沒有公廁或者現有公廁不能滿足如廁需求的,屬地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相關單位應當設置臨時廁所。施工、考試、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拆除。
(七)法律責任方面。公廁屬于環境衛生設施,適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法律責任。鑒于法律責任已有相關法律規定,沒有設定罰款等處罰,而是援引有關法律規定,2023年1月12日江蘇省人大發布了新修訂的《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部分,違反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規定的處罰條款同樣適用公廁管理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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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