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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3-01229 | 生成日期 | 2023-03-20 | 公開日期 | 2023-03-20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公示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公示
《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的第二十一項整改事項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項
印染、電鍍等重點行業整治有差距。《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太湖流域應當限期淘汰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落后工藝和設備。蘇州市、無錫市仍分別有474臺、145臺印染行業染缸等落后設備未淘汰。
二、責任單位:無錫市委、市政府。
三、驗收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配合。
四、整改目標:淘汰印染行業染缸等落后設備。
五、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按照國家和省關于淘汰落后工藝裝備要求,2022 年12月底前無錫市淘汰145臺印染行業落后設備,確保應退盡退。
(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以及《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要求的落后工藝和設備,依法依規堅決予以淘汰。
(三)引導企業積極采用節能、環保、安全的新工藝和新技術,推動印染行業綠色發展。
七、整改完成情況
1.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中央第二輪生態環保督察報告指出問題整治整改相關要求,制訂了無錫市印染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工作方案。按照屬地原則明確責任分工,對督察反饋的落后設備清單,逐企核實確認并制訂淘汰拆除計劃,明確淘汰拆除時限和相關整改要求。至2022年11月30日,無錫市印染行業落后設備全部拆除。
2.定期召開印染行業落后設備淘汰推進會,通報印染行業落后設備淘汰工作進展情況,加大工作推進。工信、生態環境、發改、應急等部門多方聯動,督促企業抓緊拆除的同時,也指導企業注意作業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確保拆除工作有序推進、安全完成。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加強印染行業落后設備排查梳理,摸清行業現有設備情況,形成了較為全面的行業清單。在此基礎上,依法依規淘汰印染行業落后工藝和設備。
3.出臺了《無錫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為無錫市印染企業技術改造提供了可能和方向,有利于推動無錫市印染行業壓減企業總數、提升治污水平,實現氮磷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從而推動行業的綠色發展、轉型發展和優化提升。
對照江蘇省整改方案要求,該項整改任務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標。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反映。
監督電話:81821686。
電子郵箱:wxgx315@163.com。
中共無錫市委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來源: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