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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3-02385 | 生成日期 | 2023-05-11 | 公開日期 | 2023-05-12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教育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無錫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 |
各市(縣)區教育局,各有關直屬學校,市屬各有關民辦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相關規定,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與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現就做好2023年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家、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和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各項要求,堅持依法治教、嚴格管理,切實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努力促進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辦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為中小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則
1.實行公民同招。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所有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
2.堅持免試入學。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公辦初中實行對口直升。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3.確保公平公正。各地各校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確保招生工作規范運行,平穩實施。
三、主要內容
(一)小學階段招生
1.報名條件
小學招生對象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應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各小學不得招收年齡不足的兒童入學。
報名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應具有施教區正式戶籍,適齡兒童戶籍原則上應與監護人相同,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施教區內一戶地址六年內只享有一次對口入學機會(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非獨生子女家庭除外)。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持有相關證明,按正常情況入學辦理:
(1)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3)適齡兒童為孤兒,隨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4)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適齡兒童為施教區單立戶籍,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常住的;
(5)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常年同住,且無戶口遷移史的。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1)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家庭戶籍、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2)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施教區內一戶地址六年內已有適齡兒童入學的;
報名市屬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適齡兒童擁有市區戶籍②監護人在市區有房產③非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在市區有3個月以上居住證。報名區屬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適齡兒童擁有該區戶籍②監護人在該區有房產③非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在該區有3個月以上居住證。
2.報名時間和入學辦法
公辦民辦小學報名錄取工作均通過市區陽光招生平臺進行,家長可通過電腦、手機或平板進行操作。平臺網址:http://ywjy.wxeic.cn。
(1)5月16日-19日,所有適齡兒童家長在招生平臺注冊賬號并完善、驗證信息。符合條件且有意愿報名市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還須根據戶籍、房產或居住證情況在平臺上確定所在區域,否則無法報名民辦小學,截止后不得更改。
(2)5月22日起,公辦民辦小學同時接受適齡兒童報名,公辦民辦學校可兼報,但每人最多只能填報1所公辦小學和1所民辦小學。雙胞胎或多胞胎家庭子女如果報名同一所民辦小學的,家長可以申請用一個報名號綁定參與電腦派位,如不申請,則按照一人一號規則進行電腦派位,派位結果只對報名對象本人有效。(申請地址:無錫市太湖新城市民中心12號樓教育惠民中心窗口,申請時間:5月22日-26日,隨帶材料: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市屬民辦小學5月22日-26日接受市區適齡兒童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區屬民辦小學5月22日-24日只接受本區內適齡兒童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區屬民辦小學如果區內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該學校報名結束;如果區內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所有報名適齡兒童全部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于5月25日-26日接受市區其他適齡兒童報名,經補報名后如果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則在補報名適齡兒童中電腦派位;如果補報名人數少于剩余招生計劃,則全部錄取。
5月22日-6月2日,公辦小學接受報名并進行材料驗證。
(3)5月29日-6月2日,對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進行資格審核,初審未通過的家長需要上傳家庭材料(含戶籍、房產或居住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取消報名資格。
(4)6月12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電腦派位。
(5)6月13日-14日,民辦小學錄取。
(6)6月13日起,公辦小學錄取。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符合施教區入學條件的由施教區學校接收入學。
(二)初中階段招生
1.基本要求
(1)為確保小學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錄取工作統一安排在小學畢業考試后,所有初中學校在小學畢業考試前均不得確認錄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費用。
(2)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為本地區所轄小學每個畢業生安排對口公辦初中的一個學位。學生不在對口初中就讀,可按規定選擇民辦初中或公辦特色初中(項目)。
(3)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和辦法,通過統一的招生平臺進行招生和錄取工作。
(4)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同一舉辦者的學校間應首先滿足其小學畢業生的直升需求,如果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余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體育、藝術、女子特色學校及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項目,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5)市區民辦小學畢業生要求升入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公辦初中就讀的,由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安排對口入學。
(6)市教育局成立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負責對市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指導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統一的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強化檢查監督。
2.具體安排
(1)5月22日-24日,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同一舉辦者的學校間完成初中直升工作,學生通過統一招生平臺(http://ywjy.wxeic.cn)填報直升志愿,選擇直升的學生不能再報名其他民辦初中或公辦特色初中(項目),填報截止后不得更改或取消。
(2)5月25日-26日,有意愿報名市區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的市區小學畢業生在平臺上進行個人信息校核。在外地就讀小學的無錫市區戶籍應屆畢業生,如要報名市區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須在平臺上進行個人信息新增并驗證戶籍信息。截止后不再接受個人信息新增或修改。
報名市屬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的學生須滿足下列條件:學生擁有市區戶籍或市區小學學籍。報名區屬民辦初中的學生須滿足下列條件:學生擁有該區戶籍或該區小學學籍。所有報名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的學生必須在平臺上根據戶籍或學籍情況確定所在區域。
(3)5月29日-6月2日,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接受學生報名,每人最多只能填報1所民辦初中或公辦特色初中(項目)。雙胞胎或多胞胎家庭子女如果報名同一所民辦初中的,家長可以申請用一個報名號綁定參與電腦派位,如不申請,則按照一人一號規則進行電腦派位, 派位結果只對報名對象本人有效。(申請地址:無錫市太湖新城市民中心12號樓教育惠民中心窗口,申請時間:5月29日-6月2日,隨帶材料: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市屬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5月29日-6月2日接受市區學生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區屬民辦初中5月29日-5月31日只接受本區內學生報名,截止后鎖定報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區屬民辦初中如果區內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該學校報名結束;如果區內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則報名學生全部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于6月1日-2日接受市區其他學生報名,經補報名后如果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則在補報名人數中電腦派位;如果補報名人數少于剩余招生計劃,則全部錄取。
(4)6月6日-8日,對報名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初審未通過的家長需要在招生平臺上傳戶籍信息,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取消報名資格。
(5)6月10日-11日,體育、藝術、女子特色學校及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項目進行術科測評。
(6)6月19日-20日,各小學組織畢業考試。
(7)6月21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電腦派位。
(8)6月22日-23日,各民辦初中和公辦特色初中(項目)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市區初中招生辦公室安排對口入學。
(9)7月15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四、相關政策
1.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按《關于優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的通知》(錫教發〔2023〕5號)精神辦理。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各地和相關學校統籌安排。
2.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按《無錫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錫教基發〔2022〕3號)精神辦理。
3.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141號)精神辦理。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精神辦理。
5.港澳臺子女入學,按《關于深化錫港澳多領域合作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錫委辦發〔2020〕61號)和《市教育局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在錫臺商子女入學問題的若干意見》(錫教發〔2006〕180號)精神辦理。
6.市區各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太湖人才計劃”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實施辦法》(錫人才辦〔2019〕9號)、《關于保障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若干舉措》(錫人才辦〔2020〕7號)等相關精神辦理,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人才環境。
7.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按《關于城市重點工程拆遷中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有關問題的通知》(錫教學〔2006〕215號)精神辦理。
8.集體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由集體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落戶在市人才市場的集體戶籍人員子女入學由實際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9.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入學,按《無錫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錫人發﹝2019﹞5號)精神辦理。
五、有關要求
1.各地各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積極作為,落實要求。要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多種方式,加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的強大合力。各校要樹立人民至上理念,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公布咨詢電話,宣傳解釋好相關入學政策,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學。要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全平穩。
2.各地各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采用聯控聯保機制,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努力將控輟的工作與責任落實到各級政府和相關責任人、每所學校和相關教師,確保義務教育入學“一個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違反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地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3.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無錫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條例》和《市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依據各學段學齡人口增長變化情況,精準規劃中小學布局,加大資源建設力度,持續增加學位供給,著力推進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合理確定施教區范圍,保證施教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要著眼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提升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整體質量水平,抓好新優質學校培育建設等項目,推動優質學校、普通學校結對共建、集團化辦學,完善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努力縮小校際之間辦學水平差距,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
4.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標準班額等審核、編制和下達年度招生計劃。要認真落實《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確保學校辦學規模與辦學條件相適應,實行標準班額辦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要切實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通過擴大公辦學校招生規模、政府購買服務、控制民辦學校招生規模等途徑,確保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生比例達到規定要求。各民辦學校在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后仍有空余學額的,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招收的政府購買服務、學校與樓盤開發商簽訂入學協議的學生(原協議到期以后補簽或2020年以后簽訂協議的不享受此政策)及其他各類優撫照顧對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軍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援派干部人才子女、港澳臺及外籍學生、本校教職工子女等)可不參加電腦派位,但須列入總招生計劃,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
5.各地各校要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地區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各地應依法對特殊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對安置結果有爭議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實施仲裁。
6.各地各校要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隨遷子女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7.各地各校要嚴格規范招生與編班行為,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市區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招生,公證機構全程參與,接受紀委監委機關和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違規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非起始年級掐尖招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不得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強化班、實驗班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分層走班等形式變相分快慢班。按課程標準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符合入學政策的學生在學籍所在初中讀滿三年才能獲得完中直升和熱門高中分配指標的資格。
8.各地要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主動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并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督導,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于違規招生和弄虛作假的學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減少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江陰、宜興兩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參照本意見精神執行。
無錫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來源:無錫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