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新聞發布會預告 | |||||
時間 | 6月20日 | 地點 | 新聞發布中心 | ||
主辦單位 | 市應急局 | 出席單位 | 市人大常委會 | ||
新聞發言人 | 張敏 | 出席領導 | 李祖坤、姚愛軍 | ||
摘要 |
6月20日,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聚焦下月起正式施行的新版《無錫市安全生產條例》,圍繞《條例》的修訂背景、意義、特色亮點和主要內容進行全方位解讀。
高水平安全服務高質量發展,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自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后相關部門的名稱、職責發生重大變化,對安全生產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修訂后的《條例》共七章84條,系統總結了近年來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的經驗與成果,并緊扣監管體系、主體責任、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等方面進行補充完善。
安全生產沒有局外人和旁觀者,增設“安全生產社會共治”專章是本次修訂的“重頭戲”。新《條例》延伸安全生產社會治理的群體,在抓牢政府和企業兩個重要主體的前提下,通過舉報獎勵、行業自律、信用管理、中介機構、責任保險等多方主體參與,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多元共治、齊抓共管。法規提出,通過應急救援演練,提升公眾事故預防、自救互救的能力;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和聯合懲戒機制。此外,《條例》強調了保險預防作用,要求在高危行業領域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鼓勵各行業領域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明確保險公司應當提供事故預防服務。
法與時移,隨著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涌現,城市運行系統日益復雜,直擊“新問題”是本次修訂的發力點。《條例》增加對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的安全生產要求,并納入安全生產監管范圍;結合無錫企業特點,適時推動實行小微企業聯合體安全管理;根據近年生產安全事故特點,延伸從業人員的范圍,明確企業要將雇傭的勞務人員和其他單位委托培訓人員納入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同時,安全生產信用分級管理制度被明確納入《條例》,各管理機構將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的規定采取差異化管理措施,以高質量的地方立法、執法,護航企業發展行穩致遠。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