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運河無錫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試行)》的發布稿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大運河無錫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試行)》已于2023年7月13日由市政府印發。下面我介紹一下《細則》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細則》出臺背景
2019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2020年各省相繼編制各類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2021年省政府印發《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為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區劃定了國土空間管控“紅線”,要求核心監控區涉及的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及時制定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
此次出臺《細則》,是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要求,細化省管控暫行辦法,為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我市大運河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提供重要保障,同時化解大運河沿線管控沖突,協調現實發展矛盾。
二、《細則》的主要內容
《細則》從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引領、嚴格國土空間準入管理、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加強國土空間整治修復、強化空間形態與風貌引導等5個方面,明確了管控要求。
一是關于空間規劃引領。嚴格貫徹落實上級對于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的管控要求,同時兼顧無錫段的特點,劃定大運河(無錫段)核心監控區范圍,并對該核心監控區提出分級、分類的國土空間管控要求。核心監控區是指大運河無錫段主河道(包括江南運河無錫段與新運河)兩岸各2千米的范圍。本《細則》在確定核心監控區起始線和終止線的基礎上,劃定了建成區、濱河生態空間與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三類管控區域。其中,建成區是指在核心監控區內,城鎮開發邊界以內的區域和城鎮開發邊界以外的村莊建設區;濱河生態空間是指核心監控區內,原則上除建成區外,大運河無錫段主河道兩側各1千米范圍內的區域;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是指核心監控區內除建成區、濱河生態空間以外的區域。
二是關于國土空間準入。國土空間準入實行清單管理,控制開發規模和強度,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岸線,維護岸線基本穩定。建成區內,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嚴禁實施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劃和管制要求的建設項目,并進一步細化了老城傳統風貌區和大運河遺產保護區的分類準入要求。濱河生態空間內,嚴控新增非公益建設用地,新增項目實施正面清單管理,除軍事外交用地、基礎設施用地、公共事業用地以及納入國家、省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規劃的建設項目外,禁止準入。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內實行負面清單準入管理,禁止大規模新建擴建房地產、高風險高污染產業等項目準入。
三是關于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差別化管理,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嚴格落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嚴格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岸線。在村莊建設區內,全面保護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等文物古跡,鼓勵各項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的鄉村特色產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在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鼓勵與大運河文化相關的設施與公園綠地建設,鼓勵與城市發展匹配的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各類建設用地結構。
四是關于國土空間整治修復。開展核心監控區內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的整治提升,依法依規逐步關停、轉移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化工企業、園區,加速落后產業淘汰和不合理用地騰退,推動存量資源合理流動。同時遵循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水則水、宜農則農的原則,推進國土空間綜合整治與生態保護修復,構建生態網絡體系,加強水生態修復。
五是關于空間形態與風貌引導。合理進行風貌分段引導,將核心監控區分為北、中、南三段分別進行引導;細化風貌管控要求,將核心監控區劃分為老城傳統風貌區、現代生活風貌區、產城融合風貌區及山水生態風貌區四類風貌區進行管控。
核心監控區內嚴格進行建筑高度管控,其中,老城傳統風貌區應加強建筑高度管控,新建建筑高度實行高層禁建區管理,具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大運河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無錫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相關保護要求進行管控;沿河區域的非城鎮中心地區,除臨水建筑外,臨水邊界線起200米范圍內新建建筑高度原則上不得大于建筑退讓臨水邊界線距離的三分之二;沿河區域的城鎮中心地區,新建建筑高度應通過城市設計研究確定,形成富有韻律節奏的沿大運河城市天際線;濱水生態綠地區域,可點狀布置相關公共設施,建筑高度以低多層為主。同時加強視廊、風廊空間體系的管控,實現沿線景觀的整體保護和塑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強宣傳解讀。政策措施牽頭部門將通過多種方式,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同時各地各相關部門也將及時跟進,做好政策宣傳的相關工作。
二要完善政策落地。各地、各部門將按照《細則》要求,細化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三要開展效果評估。在政策措施實施一段時間后,牽頭部門將開展政策效果的效果評估工作,作為下一步政策制定的參考和依據。
謝謝大家。
《無錫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發布稿
無錫市生態環境局
近期,無錫市印發了《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23〕3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下面我就《實施方案》內容向各位作簡要介紹:
一、出臺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81號)要求,扎實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結合無錫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新污染物的概念
新污染物是指已經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環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但尚未納入環境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目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完成國家、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環境信息調查、監測及環境風險評估,落實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包括六大類16項工作任務,通過全面排查、科學識別、全過程管控,統籌推進全市新污染物環境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落實屬地責任。建立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單位)參與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制度。
二是開展調查、監測和評估,篩查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按要求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等工作任務,探索新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動態更新發布全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
三是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
四是強化過程及使用監管,減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制造,加強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監管,強化農藥使用管理。
五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開展化工園區等新污染物治理試點示范。
六是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加大科技支撐力度,發揮在錫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專業技術人才優勢,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發投入,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三)保障措施
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各方在管理、執法、資金、宣傳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為確保新污染物治理各項行動舉措落地見效,《行動方案》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對保障措施的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落實屬地責任,各部門(單位)加強分工協作,抓好工作落實,2025年對本工作方案實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排放執法監測和重點區域環境監測。
三是落實資金保障。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新污染物治理領域,通過綠色金融政策加大對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無錫市市區共有產權保障房管理辦法》的發布稿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位領導,新聞界各位朋友,上午好!
根據市政府新聞發布會議安排,下面,我代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就《無錫市市區共有產權保障房管理辦法》制定及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向各媒體進行通報。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20年,我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建設要求,試點建立共有產權保障房制度。同年8月,無錫市人民政府發布《無錫市市區共有產權保障房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發布后,因《民法典》頒布后有關法律精神的規定,以及根據《無錫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要求,原來辦法中規定的共有產權保障房實施機構主體、保障房建設體制均發生了變化。據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了《無錫市市區共有產權保障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工作,7月19日由市政府辦公室正式發布,為我市在住房保障民生領域探索產權共有提供了政策依據。
二、《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對比老辦法,新《管理辦法》實現了“五個優化”:
一是銷售價格調整方式優化。為進一步優化供給結構,更大限度發揮住房保障資源的政策效應,共有產權保障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并進行動態管理,由市發改會同市住建、財政、資規部門研究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二是土地供應方式優化。鑒于自然資源部正在完善《劃撥用地目錄》中符合劃撥供地方式的房產類別,本次修改,將土地供應方式優化為“按照國家規定的方式供應”,更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逐步健全完善的發展方向和總體規劃。
三是相關費用繳納方式優化。將原辦法中規定的購房家庭全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的內容,調整為按照購房合同約定進行繳納,以契合國家法律精神。
四是投資建設模式優化。由原先政府單一主體投資建設模式優化為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管理保障房建設,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五是房產銷售模式優化。從現房銷售調整為實行預(銷)售,有助于投資建設主體拓寬融資途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可促進合理住房需求的釋放。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完善《管理辦法》的相關配套細則。主要包括申請對象的準入條件、申請審核流程、購房選房注意事項、產證辦理以及上市交易等。
二是加快項目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切實擔負起住房保障行業主管部門職責,按照市委、市政府對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要求,強化項目管理,強力統籌協調,強抓項目進度,確保我市四個共有產權保障房按序時進度如期完成建設。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穩步推動符合準入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申請共有產權保障房的供應工作,力爭有序申請、規范審核、公平保障,切實實現我市住房保障廣覆蓋,用心托起百姓“安居夢”。
記者提問:
問題1:無錫新污染物治理將如何發力?
答:新污染物治理采取“篩、評、控”和“禁、減、治”的總體工作思路,對此《實施方案》提出通過全市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和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篩選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高危害、難降解的特征化學物質;通過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科學制定并依法實施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遵循以源頭淘汰限制為主、兼顧過程減排和末端治理的全過程綜合管控思路。
問題2:我們看到《細則》中,專門有一段提到了明確“一軸、四脈、十廊、八尖”的空間結構,請問空間結構塑造具體要實現什么目標,目前重要節點打造上具體有什么舉措?
謝謝這位記者的提問。圍繞“文化傳承、運河興城”的總體目標,我們在此次《細則》編制中,重點對如何協調好文化遺產保護、生態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關系進行了研究,明確了重點打造大運河綜合發展軸,穩定水網空間,拓展綠色廊道,挖掘文化資源,強化河口、河尖節點塑造的工作要求,同時結合“生態、生活、生產”三生空間布局的優化,最終將大運河無錫段核心監控區建設成為兼具經濟發展、文化展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與流量儲備的復合型區域。
前期,我市已完成運河公園提升改造工作,建設中充分融入公共藝術元素,實現了“人”“城”“園”的完美融合;目前,我市正在開展北尖公園、南尖公園、江南運河文化公園等重要節點的設計、建設工作,隨著項目建設的推進,市民游客對于高品質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在運河沿線將得到進一步滿足。
問題3:共有產權保障房是新生事物,它和商品房有什么區別呢?
答:謝謝媒體朋友的提問。二者的最大區別有以下三點:一是產權和使用權的歸屬不同。共有產權保障房產權歸購房者和政府共有,由購房家庭使用。根據辦法的規定,我市目前的共有產權保障房,購房家庭和政府各持有50%;二是申請條件不同。共有產權保障房的申請條件比商品房要嚴格,需要符合特定條件才可申購。三是轉讓條件不同。共有產權保障房有轉讓限定條件,必須滿5年后才能上市轉讓。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