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4-12 10:0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尊敬的普查對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已進入普查登記階段尾聲,現將有關補充登記事項告知如下:
一、登記對象:全市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但仍未參與普查登記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
二、普查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財務狀況、從業人員情況、經營情況、固定資產投資、能源及生石灰生產、研發活動、信息通信技術應用和數字化轉型情況、數字經濟活動情況。
三、所需資料:《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企業公章,2023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應付職工薪酬明細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科目余額表(2023年折舊、應付職工薪酬等指標)等相關財務報表資料。
請各相關單位于4月25日前主動前往就近的集中填報點進行登記,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到現場登記的,請致電各市(縣)區、鎮(街道)普查辦聯系普查登記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請您積極配合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如實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對拒絕或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或虛報瞞報漏報普查數據的普查對象,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被依法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
普查對象填報的數據信息,我們將嚴格保密,且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無錫市經普辦聯系電話:0510-12340、0510-81823750(業務咨詢)、0510-81823745(違法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無錫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集中填報點地址及電話
無錫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12日
來源: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