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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7314 | 生成日期 | 2024-07-12 | 公開日期 | 2024-07-19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政策咨詢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政策解讀 |
經市政府同意,《無錫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錫政辦發〔2024〕32號)已于2024年7月12日公布施行。相較于2018年12月29日發布的《無錫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錫政辦發〔2018〕157號),此次調整主要有以下四大變化:
一、適用范圍變化
調整后的區劃仍適用于無錫市轄六區(梁溪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吳區和無錫經開區)。根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區劃面積由1643.88km2調整為1643.8915km2,增加0.0115km2。
調整前的區劃根據《機場周圍區域飛機噪聲環境標準》(GB9660-88)及《無錫碩放機場飛行區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噪聲影響預測結果,劃定蘇南碩放國際機場周圍的聲功能區作為特殊區域。調整后明確機場周圍區域受飛機通過(起飛、降落、低空飛越)噪聲的影響不適用于本區劃,具體影響區域以經批準的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所確定的區域為準。飛機通過所產生的噪聲管控按照《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GB 9660)等標準要求執行。
二、適用區域劃分變化
除機場用地區域不再劃定外,調整后的區劃仍分為1類區(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2類區(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3類區(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4類區(其中4a類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4b類晝間≤70分貝,夜間≤60分貝)。
根據無錫市區用地規劃及現狀,結合現場勘查主要調整了2類區和3類區范圍。一是,將8處實際已不屬于工業、倉儲用地地塊由3類區調整為2類區;二是,新增惠山區1處規劃及現狀均為工業用地地塊,由2類區調整為3類區;三是,根據最新工業園區批復及《無錫市“十四五”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錫政辦發〔2021〕89號),調整工業園區及物流園區范圍;四是,保留原已劃入3類區且現狀仍為工業用地、倉儲用地的12處園區外地塊功能。
根據劃分技術規范及城市發展,細化更新4類區的劃分,調出原劃定的中化石油無錫分銷碼頭、新安大橋作業區碼頭。
三、附圖繪制變化
調整后的區劃為保證附圖與方案描述一致性,將大型工業園區中的非工業用地按照2類區進行圖示,更新站場、服務區及機場用地區域圖例。
四、其他規定變化
新增解釋單位,明確區劃調整方案由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關聯閱讀: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