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26 17:1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無錫市區公辦初中收費表
單位:元/生·學期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 注 |
|
服 務 性 收 費 |
住宿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錫價費 [2005] 35號 蘇價費 [2008] 288號 錫價費 [2008] 183號 蘇財教 [2009] 272號 蘇價費 [2010] 336號 錫價費 [2011] 95號 錫價規 [2012] 2號 錫價費 [2016] 119號 蘇價規 [2017] 10號 錫教發 [2021] 69號 錫教發 [2022] 34號 |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費。 |
伙食費 |
按實收取 |
|
||
課后服務費 |
300 |
|
||
代 收 費 |
社會實踐 活動費 |
120 |
指門票、交通費、食宿費,學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不補。 |
|
校服費 |
|
實行統一招投標,按招標價執行。農村中小學不作要求。 |
||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
按實收取 |
|
||
說 明 |
根據《無錫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市教育局市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事項的通知》(錫教發[2022]34號文件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無錫市區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收費說明
1、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費及住宿費實行屬地管理,其中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2、民辦中小學(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除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據實收取(不以盈利為目的),其項目與公辦學校一致。 3、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和項目自主制定。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學生,按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免除學費。 4、根據《無錫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市教育局市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事項的通知》(錫教發[2022]34號文件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備注:
教育收費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市發展改革委咨詢電話:81825031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68789000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電話:12315
江陰市、宜興市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由江陰市、宜興市公布。
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無錫市教育局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來源:無錫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