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5166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公開日期 | 2024-09-03 |
文件編號 | 錫政辦發〔2024〕41號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推進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于加強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運行維護的通知》(建城〔2024〕18號)要求,扎實推動太湖無錫水域水質根本性好轉九大專項行動,全面推進“雨污一體化”管理,實現“廠網一體”專業化運維,強化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以下簡稱排水許可)管理,推動全市排水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污水治理和城市排水防澇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以構建完備的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和城市排水防澇體系為核心,堅持系統觀念、集成思維,按照“優化體制、統一規劃、雨污一體、廠網一體、監管一體”原則,持續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制,圍繞“城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目標,推行雨污同治統管、“廠網一體化”運維,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建立健全“廠、站、網、戶”全鏈條運營管理機制。到2025年底,基本實現排水設施“雨污一體化”“廠網一體化”管理,自建排水設施(住宅小區、排水戶內部管網)專業化運維。到2027年底,實現城鄉雨污水設施管理、運維全覆蓋,形成責任明確、邊界清晰、監管嚴格、運轉高效的排水管理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排水管理體制
市市政園林局作為全市排水行業主管部門,對全市排水行業統一監督管理。由無錫市照明和排水管理中心具體承擔全市排水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設施的總體規劃、標準制定、監督評價;建立和完善行業監管體系,指導和協調各市(縣)、區政府落實排水各項工作,規范排水設施運行管理,統籌推進全市“雨污一體化”“廠網一體化”管理工作。
各市(縣)、區政府按照排水行業統一監督管理要求,明確一個部門負責雨污水管理工作,完善獨立法人性質的排水管理機構,配足配強排水管理專業人員,負責轄區范圍內排水日常管理,推進實施“雨污一體化”管理;根據市級排水總體規劃細化完善設施建設規劃,并負責統籌實施;負責市(縣)、區管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監督評價;組織協調轄區范圍內城市道路排水防澇應急保障工作,確保污水有效收集處理、雨水排放順暢、應急保障及時到位。
(二)加強排水設施建設管理
各級排水管理部門要堅持雨污統管,統籌排水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維各個環節,規范建設流程、完善管護機制、健全評價體系,實現建管有效銜接。
加強排水設施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無錫市排水管網設計、施工、驗收及運維管理技術指南》有關要求,強化排水技術方案審查,加強施工監管,嚴控工程驗收。嚴格做好新建排水項目的設計審查,重點就接駁點位置、支管設置、主材選用等方面出具排水專業技術審查意見,并督促各建設單位執行,新建污水管網宜采用球墨鑄鐵管、實壁PE管等管材,窨井宜采用混凝土現澆結構或模塊磚結構;嚴格規范施工過程中溝槽開挖、安管、回填等關鍵工序和作業流程;排水設施建設項目嚴格執行雨污分流,施工完成后進行整體閉水試驗和管道視頻檢測,試驗和檢測結果作為排水管道實體質量驗收依據;完善排水設施信息系統建設,動態更新排水管網地理信息。
(三)持續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
以“城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為目標,持續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對進水CODcr濃度低于260毫克/升、BOD5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實施清單管理,開展“一廠一策”系統化分析和整治;推進問題管網排查改造,按照“雨污同查、內外同查”要求,以5—10年為一輪排查周期,持續推進管網評估和修復;重點做好水體沿線雨水排口截流設施管理,嚴防河水倒灌生活污水管網;強化源頭管控,推進工業廢水分類分質處理,開展排水戶整治,規范設置預處理設施,推進自建排水設施專業化維護。
繼續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以下簡稱達標區)建設,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回頭看”,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到2024年底,在建成區全面建成達標區,同步將達標區建設向城鄉結合部、集鎮建成區、主要入湖河道及國省考斷面周邊區域擴展延伸;到2025年底,完成建成區達標區“回頭看”,城市水平衡核算區域實現達標區全覆蓋,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92%以上,有條件地區力爭達到100%;到2027年底,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達標區全覆蓋,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100%。
(四)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統籌城—鎮—村污水一體化治理,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質增效行動,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常態化開展已建設施“回頭看”,建立問題清單,制定提升改造計劃;以管網破損、水質不穩定、設施老舊為重點內容,以太湖一級保護區、主要入湖河道、國省考斷面周邊村莊為重點區域,高質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底,主要入湖河道兩側自然村和農戶生活污水基本實現有效治理,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達100%、自然村治理率達95%;到2027年底,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均達100%。
嚴格落實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2〕143號),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運維監管,推進整縣(區)制專業運維,各市(縣)、區政府可委托1—3家運維單位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整縣(區)制專業運維;深化各類設施日常監管,加大出水水質檢測頻次和覆蓋面,確保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率穩定在90%左右;加強與電力部門合作,深化“電力看農污”行動,推進處理設施非現場監管。
(五)推行污水設施“廠網一體化”運維管理
各市(縣)、區政府要加快廠網設施資源整合,成立或依托現有水務(排水)公司,對轄區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市政污水管網和污水泵站進行統一運維管理;政府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優先用于支付污水處理服務費,不足部分由各地財政補足。到2025年底,各市(縣)、區基本實現“廠網一體化”運維管理。
水務(排水)公司要做好污水廠網設施日常運維,定期開展接入市政排水管網排水戶、住宅小區污水排放排查,及時發現雨污混接、私接亂排、設施損壞等問題,整改情況報各級排水管理部門。
現有老舊小區污水管網按照《無錫市控源截污長效管理實施辦法》由屬地政府或排水管理部門委托水務(排水)公司或專業單位運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污水管網運維管理延伸到公共建筑和商品房小區內部,視情給予財政補貼;排水管理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商品房小區排水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提升排水設施養護質量和水平。
(六)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和證后監管
全面推行排水戶分級分類管理,積極探索實踐“市級統籌、屬地為主”的排水許可管理新模式。各市(縣)、區排水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排水許可管理制度,摸清轄區范圍內排水戶底數、制定排水戶全面巡查計劃,重點排查未領取排水許可證、排水許可證逾期等情況,實現全市排水戶排水許可證的應發盡發,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市排水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各市(縣)、區排水許可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抽查檢查力度。
依據《無錫市排水管理條例》,加強對排水戶污水排放的監管,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安裝水質自動監測設備,并與污水監管系統聯網;對排放工業廢水、列入重點管理〔商業綜合體、醫院、學校、餐飲飯店、加油(氣)站、洗車場等〕的排水戶,應提高日常檢查頻率,確保排水設施完好、雨污分流到位、排水許可證有效;鼓勵企事業單位、工商業場所、商品房小區等主體委托專業單位對自建排水設施進行運維管理,確保設施正常規范運行。
排水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生態環境、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水利、城管、教育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加強對工業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物業服務單位、學校等排水戶的聯合監管執法,嚴肅整治排水戶將污水倒入雨水篦子、管道等行為,杜絕工業企業通過雨水管網違法排污等情況發生。
(七)系統推進雨水設施體系建設
理順全市雨水管理體制機制,完善規劃、建設、養護全流程管理體系。對照管網體系優化目標和建設要求,編制完善城市排水防澇綜合規劃,合理確定排水分區和雨水排放單元;實施雨水設施提升改造工程,聚焦易澇積水點、雨水排放瓶頸管段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雨水排放單元為單位編制系統化建設改造方案,加快補齊排水防澇設施短板。
提升排水防澇管理能力,明確城市雨水設施養護職責分工。加強市(縣)區、鎮(街道)管理機構、技術隊伍建設,強化專業養護、規范作業全過程監管,嚴格按照《城鎮排水管渠與泵站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設施運行維護和監督評價。
試點實施初期雨水治理,持續削減入河污染物總量。建成區初期雨水治理以末端控制為主,可在雨水排口附近設置雨水調蓄池和處理裝置,優先就地處理達標排放;當污染物濃度較高時,經排水管理部門批準后輸送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要加強對各類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的事前技術審查和事后維護管理,所有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的運行數據接入污水監管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嚴禁擅自將雨水、河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
(八)建立健全評價制度
嚴格規范評價體系,完善城鎮排水行業評價細則,將污水處理服務費與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濃度、主要污染物削減總量、管網養護和維修質量、管網低水位運行以及投訴處理質量、污泥安全無害化處理等內容掛鉤,以廠為單位進行廠網一體工作評價,評價結果作為結算污水處理服務費的重要依據。
市市政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采取現場抽查、年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圍繞污水處理廠和管網運營監管、提質增效、農村污水治理、排水防澇提升等工作對各市(縣)、區進行全面評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充分認識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意義,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各項工作快速、有序開展;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雨污一體化、廠網一體化”等工作,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共同推進,切實提升排水設施管護水平。
(二)落實資金保障
堅持排水事業基礎性、公益性發展導向,多渠道加大對排水設施及管網建設養護的投入。各級政府要統籌保障公共排水設施建設及養護資金,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排水設施補助。適時修訂完善《無錫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加強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征收,確保污水處理費應收盡收。按照補償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泵站系統正常運行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建立與污水處理標準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費和污水處理服務費動態調整機制。
(三)強化督促通報
各地、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將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制和排水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重點任務。市市政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大對各市(縣)、區排水管理和農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導、協調、支持和督促力度,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形成工作通報。
(四)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刊、現場活動等形式廣泛宣傳規范排水的意義,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信息公開,鼓勵公眾監督舉報向水體及雨水口排污、私搭亂接等違法行為,形成“政府主導、條塊結合、排水戶主動配合、居民群眾廣泛參與”的聯動機制,確保排水設施建設、運維、管理等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聯閱讀: 圖解:《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的實施意見》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