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年09月29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發〔2024〕14號 |
---|---|
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16:39:28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錫政發〔2024〕1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無錫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和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部署,積極穩妥做好全市碳達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四個走在前”“四個新”重大任務,推動高質量發展。“十四五”期間,全市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經濟體系初步形成,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的機制初步建立,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麗無錫建設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達目標任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林木覆蓋率達到27.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林木覆蓋率持續提升,確保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
二、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強化統籌謀劃,聚焦重點舉措、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主體,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達峰、能源低碳轉型、城鄉建設低碳、交通運輸低碳、節能增效提升、低碳技術創新、綠色低碳社會創建、各市(縣)區有序達峰等“碳達峰八大行動”。
(一)工業領域達峰行動。工業發展對全市碳達峰和能耗雙控目標實現具有重要影響,要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持續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用能效率。
1.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構建“465”現代產業集群,建強“3010”重點產業鏈,全力建設國際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產業科技創新高地,爭創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國家未來產業試驗先導區。依托太湖灣科技創新帶建設,努力構建產業鏈耦合共生、資源能源高效利用的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推動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深度推進傳統制造業節能減排、兩化融合、產品結構調整和工藝技術創新,加快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到202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上工業的比重分別達到42%和50%以上,節能環保產業產值規模達到1600億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負責,不再列出〕
2.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落實國家、省產能控制政策,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落實江蘇省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管理要求,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建立完善能耗預警機制。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嚴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推進高耗能行業綠色制造和清潔生產,對能源消耗占比高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和數據中心組織實施節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大幅提升行業整體能效水平。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定期調度機制和用能情況報送機制。切實依規做好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節能審查驗收工作,確保達到相關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數據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鋼鐵行業方面,堅決嚴禁新增鋼鐵產能,科學謀劃全市鋼鐵企業的兼并重組和轉型升級,推動全行業綜合能耗持續下降。大力推進鋼鐵生產工藝從長流程向短流程轉變。加強對氫能冶煉、非高爐煉鐵及碳捕集與利用等低碳冶煉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化工行業方面,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嚴格管控初級加工項目,嚴控新增煉油產能。推動化工園區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瞄準高端化工新材料加快推動產品結構調整,積極發展精餾系統綜合提效降碳、碳捕集與利用等新型技術。建材行業方面,加快建材行業低效產能退出,引導建材產品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進一步提升綠色建材、特種玻璃等高端品種比重。加快推動玻璃生產企業天然氣能源替換,逐步提高全市建材行業清潔能源消費比重。電力行業方面,按時完成碳排放報告有關數據原始記錄和管理臺賬的信息化存證工作,強化碳市場數據質量日常監管和信息披露,確保重點企業按時完成碳履約,堅持嚴控嚴查嚴罰,堅決打擊碳排放報告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提升重點行業企業和產業鏈數字化水平,探索構建行業企業碳評價體系,推動行業碳足跡追蹤與碳核算工業互聯網服務平臺建設先行先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能源低碳轉型行動。在保障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的前提下,綜合運用能效型降碳、結構型降碳和替代型降碳措施,加快構建清潔低碳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
1.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嚴格落實國家、省可再生能源建設相關政策,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建設。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11%。光伏方面,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多形式促進光伏系統應用。積極推進江陰市、宜興市、錫山區、惠山區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到2025年,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力爭達到253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力爭達到310萬千瓦以上。風電方面,推進環境友好型分散式風電的研究,推動風電整機制造向大型化、高端化發展,加強關鍵核心技術部件研發,提升智慧風電運維水平。生物質發電方面,統籌布局垃圾焚燒電站項目,因地制宜規劃發展生物質能,到2025年,全市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34萬千瓦。氫能方面,加強氫能長三角區域合作,加快推動氫能技術創新突破和應用場景拓展,提高氫能裝備產業化水平,提升氫氣制備及提純能力,突破氫氣儲運關鍵技術,建設氫燃料電池國產化制造高地,支持合理布局建設氫能基礎設施,打造集制氫、儲氫、加氫、氫能裝備為一體全產業鏈發展的氫能產業創新發展中心。到2025年,建成5座以上氫氣站,氫燃料電池汽車運行規模達到100輛以上,氫能船舶運行達到10艘以上,產值超億元的氫能和儲能企業達到10家以上,基本建成3個市級氫能和儲能產業特色園區,氫能產業總產值達到160億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國網無錫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控化石能源消費。持續推進非電行業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控制新增耗煤項目。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合理控制煤電裝機規模。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力爭實現發電煤耗逐年下降。加快電能替代步伐,在交通運輸、工業生產、農業生產、居民生活領域繼續推廣以電代煤、代油、代氣等電能替代技術,持續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合理布點實施熱電聯產,優化燃氣機組建設,積極推動大型機組供熱改造,全面推廣省級以上開發區(功能園區)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鼓勵園區優化用能結構,采用蒸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鍋爐和燃油鍋爐,同時大力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發展。到2025年,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41.2%左右,天然氣消費比重控制在17.8%左右,力爭天然氣發電裝機容量達到467萬千瓦左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國網無錫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打造新能源產業集群。發揮無錫新能源產業鏈齊全、產業基礎雄厚的優勢,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務化、品牌化、差異化為產業發展主導方向,激發新能源產業創新動能,實施新能源產業強鏈、補鏈、延鏈工程,擴大先進產能,積極培育上市主體,加強龍頭企業和重大項目招引,推動市場化規模應用,擴大新能源消納規模和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產業營業收入達3100億元,以2022年為基數,年均增幅達到25%以上。新能源產業新增營業收入超100億元企業3家、累計達5家,新增營業收入超50億元企業8家、累計達10家;新增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累計達23家,上市公司總市值達到4500億元;打造營業收入超500億元的市級新能源特色產業園區(集中區)1個,超100億元的產業園區(集中區)2個。建成各級研發平臺50個,授權專利達到4300項,參與制定省級以上行業標準50項,公共平臺研發人員達到500人。
4.強化能源安全保障。抓好化石能源對能源供給的保障兜底,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實現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動態完善成品油、天然氣、電力等重要能源產品應急保障預案,推動全市能源供給平穩有序。協同推進油氣儲輸和應急保障等設施建設,推動管網互聯、資源互濟、市場互通。建立健全油氣管道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產風險警示保障機制。積極推進煤電由主體性電源向調節性電源轉型,強化民生用能保障。做好應對極端天氣、尖峰負荷等情況下的應急保供預案,提高電力系統應急處置和抗災能力。(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無錫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基本建成滿足長三角區域性中心城市需求,適應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結構堅強、智能互動、運行靈活的城市電網。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推進燃氣調峰機組等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和高效燃煤機組靈活性改造,引導提升外來電的調節能力。加強電網建設,完善區域主網架,積極引入區外清潔電力,開展配電網智能化升級改造,構建分布式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加強供需雙向互動,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不斷加強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支持擴大電化學儲能產能規模,研發儲備物理儲能先進技術,加強先進儲能裝備制造布局,重點發展新型儲能系統管理,探索儲能應用多元化發展模式,形成技術、金融、產業深度融合的儲能產業發展生態。到2025年,全市儲能產業總產值達到90億元,鋰電池儲能產能達到40GWh;符合條件的園區全面完成“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應用;初步建成“清潔低碳、安全可靠、柔性互動、透明高效”的綠色智能電網系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無錫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鄉建設低碳行動。聚焦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建筑用能結構優化、老舊建筑改造、城鄉建設低碳轉型等重點工作,加快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
1.推動城鄉低碳化轉型。高水準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實施城市生態修復,構建生態均衡的城市綠地系統。貫徹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有效杜絕大拆大建。以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方式深入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營造綠色宜人環境。強化鄉村建設密度和強度管控,推進“現代美麗農居”建設,優化農村生活用能結構,打造綠色低碳鄉村。到2025年,建成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3.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市政園林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建筑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持續推進綠色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倡導綠色設計,大力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探索零碳建筑建設,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率先示范。推廣低碳建造方式,推進綠色施工,深入實施建筑垃圾減量化。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大力發展裝配化裝修。推廣綠色建材,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工程建設過程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大力組織開展綠色、低碳、循環、近零碳、零碳、負碳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區、家庭、園區、鎮(街道)以及市(縣)、區建設試驗試點行動,全面推進重點區域、國有企業、市政工程加大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使用比例。到2025年,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執行75%節能標準,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筑面積兩萬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完成10萬平方米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比達50%,發展裝配化裝修建筑,裝配化裝修建筑占同期新開工成品住房面積比達3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深入開展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分類制定、發布公共建筑用能限額指標,實施基于用能限額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對超過用能限額的既有公共建筑,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方式開展綠色節能改造。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引導小區人居環境整治、適老設施改造、基礎設施綠色化和智能化提升的綜合改造模式,提升居住品質,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機關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進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應用,鼓勵既有建筑加裝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不斷提高新建工業廠房、新建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積極推進淺層地熱能應用,推廣空氣源熱泵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供暖。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提高農村生活用能電氣化水平,減少煤炭、秸稈等傳統能源使用。大力發展光伏瓦、光伏幕墻等建材型光伏技術在城鎮建筑中的一體化應用,探索“光儲直柔”項目示范,推動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建筑用能比例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屋頂可利用面積光伏安裝比例達到100%,新建民用建筑、農村戶用屋頂按相關設計標準同步設計安裝光伏等新能源發電系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管理局,國網無錫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運輸低碳行動。構建綠色低碳的交通運輸體系,推動運輸工具和基礎設施的綠色低碳轉型,大力倡導推行綠色低碳出行。
1.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構建高效聯運體系,促進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提高鐵路、水路在大宗貨物運輸和中長距離運輸中的比重。構建便捷高效的多式聯運體系,加快發展江海河聯運,提升內河集裝箱運輸能力。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推進各種運輸方式一體化融合發展,提升交通運輸網絡能效。統籌規劃建設以綜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為支撐的三級配送網絡,加快形成集約化配送模式,構建便利高效、綠色低碳的城鄉物流一體化服務體系。到2025年,水路、鐵路貨運周轉量較2020年分別增長13%和30%左右,建成多式聯運貨運樞紐5個左右;集裝箱多式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力爭達到9.8萬標箱、比2020年翻一番。(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推進綠色低碳裝備和設施應用。加快交通運輸工具低碳轉型,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持續推進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積極推廣燃料電池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強化營運車船燃料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兩高”老舊車輛、船舶、港作和施工機械等,新增或更新的3噸及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推動市政工程工地基本實現新能源非道路機械及渣土車全覆蓋。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及重點區域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統籌布局交通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推動公路服務區、港區、客運樞紐、物流園區、公交場站等區域充電設施建設,在火電、鋼鐵、煤炭、有色、水泥等行業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加快綠色港口、綠色機場建設。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車采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100%,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采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營運貨車和貨船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無錫(江陰)港港口清潔能源消費占比達到75%。圍繞礦場、港口、城市轉運等場景,支持建設布局專用換電站,加快車電分離模式探索和推廣,促進重型貨車、裝載機和港口內部集卡等領域電動化轉型。全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高效便捷、智慧互聯的充換電設施體系,建成充電樁20萬個、公共換電站60座。(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優化綠色出行體系。優化發展公共交通,持續優化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布局,推進慢行步道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積極構建“軌道+公交+慢行”低碳出行體系,引導公眾綠色低碳出行。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自助分時租賃服務、定制公交等多種服務方式,推動便捷、綠色、高效出行。加快建設城市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共享交通接駁,“P+R”停車場等綠色出行體系。提升交通需求管理,建設城市智慧交通網,科學調控高峰時段出行需求,強化城市交通堵點分級治理,減少城市擁堵。到2025年,力爭成功創建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市區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32%。(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節能增效提升行動。堅持節約優先,以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作為統領和核心抓手,以精細化管理和技術創新應用為支撐,全面提升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推進建筑、交通、照明、通訊、供熱(冷)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廣先進低碳、零碳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綜合能效提升。實施能效領跑行動,深入挖掘各領域節能潛力,持續提升各行各業能效水平,不斷提高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加快推動數據中心、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合理配置、布局優化和綠色運行。推動電子信息產品綠色制造和使用。推動環保用能設備使用和升級改造。推動數字科技企業零碳發展,打造一批零碳智慧企業、零碳智慧園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數據局、市機關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強化能耗強度剛性約束,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化節能審查,加強能效管理,探索實施用能預算管理,強化重點單位用能管理。建立跨部門聯動的跟蹤節能監察體系,組織開展專項節能減排監察行動,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差別電價等手段推動節能增效。加快更新節能標準,擴大標準覆蓋范圍,開展高耗能行業能效對標達標行動,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到2025年,全市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8%,營運貨車、營運貨船、港口生產、社會車輛等能耗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2.8%、2.7%、3%、3.2%,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分別下降6%、7%。(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數據局、市機關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推進資源高效利用。扎實推進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建設,深化“無廢城市”建設,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全面提升能源和資源投入產出比。推動園區加快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爭創碳達峰碳中和示范工程項目。促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加強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推進新興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促進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持續推進江陰秦望山、惠山國家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加大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力度,提升雨水、再生水等利用占比。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體系。到2025年,一般工業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低碳技術創新行動。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切實強化低碳領域前沿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應用,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系。
1.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圍繞可再生能源、零碳負碳排放、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生態系統增匯等重點領域,超前部署實施一批前沿基礎研究項目。圍繞太陽能光伏、智能電網、氫能、儲能、零碳工業流程再造技術等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推進零碳負碳先進技術在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的應用示范,促進成果轉化應用。實施未來產業培育計劃,在基因技術、空天與海洋開發、量子科技等前沿領域建設未來低碳產業試驗區。著力推動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加強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碳排放監測水平。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CCUS、生態碳匯等領域取得科技成果5項以上,在重點行業、典型區域,組織實施綠色低碳科技示范項目5項以上。(市科技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推進重大科技平臺建設。協同推動環太湖科創圈建設,健全太湖灣科創帶建設運作機制,提速建設梁溪科技城、蠡湖未來城等科技新城。積極爭取布局太陽能光伏等領域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支持太湖實驗室承擔更多重大戰略任務,支持國家超算(無錫)中心迭代升級。圍繞節能降碳、綠色制造、新型能源、循環經濟等領域,引進布局一批重大新型研發機構,加快打造綠色低碳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到2025年,積極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10家產業創新中心;建成1個省級重大創新平臺。(市科技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完善綠色技術科技創新項目組織機制,實施“太湖之光”科技攻關計劃,用好“揭榜掛帥”“賽馬”等有效模式,探索完善科研經費包干制、研發風險共擔機制和科技創新券通用通兌機制。完善綠色低碳創新企業培育機制,大力培育綠色低碳領域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建設綠色產業專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完善綠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機制,推進綠色低碳技術交易綜合性服務平臺建設,提高綠色低碳成果轉化效率,構建從技術研發到成果轉化、產業化應用的完整鏈條。到2025年,全市綠色低碳領域高新技術企業超過1000家。(市科技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依托“太湖人才計劃”,加強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高技能人才的“引育用留”。完善碳達峰人才培養體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匯、碳排放權交易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建設一批綠色低碳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綠色低碳社會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低碳意識、環保意識,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的消費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會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的良好氛圍。
1.加快推動全員思想認識轉變。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知識,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體系。強化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切實增強社會公眾的綠色低碳意識。加強領導干部培訓,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組織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強化企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責任意識,制定節能減碳工作方案,提升資源利用和綠色創新水平。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市屬國有企業“一企一策”編制實施碳達峰專項行動方案。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碳達峰、碳中和社會責任。(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屬國有企業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引導市民全面深入踐行綠色消費理念和綠色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全面推行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開展各類綠色低碳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類等綠色低碳行動。推進電子產品、家電、書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復使用。推行政府綠色采購機制,推動國有企業率先實行綠色采購,引導綠色產品和綠色產業發展,促進綠色消費。(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管理局,市屬國有企業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進一步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穩定現有林地、濕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實施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著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深入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和林業生態建設,健全林長制責任體系,修復環惠山、翠屏山、軍嶂山等山體生態,充分挖掘城鎮、村莊、社區等空間綠化潛力。強化濕地保護,推進濕地自然公園建設,形成健康穩定的濕地碳庫。加強耕地質量建設,保持農田土壤生態系統的長期固碳能力。完善生態補償制度,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到2025年,林木覆蓋率達到27.8%,濕地保護率達到52.7%。(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各市(縣)區有序達峰行動。堅持全市“一盤棋”,進一步壓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加快推動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式轉變,穩步推動實現各地區的有序梯次達峰。
1.科學制定達峰方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強化和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主體責任,根據全市碳達峰工作部署和目標任務,立足本地區資源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基礎條件,進一步明確目標方向、理清工作思路,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實施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因地制宜有序達峰。達峰條件較好的地區,要積極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充分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堅持結構調整與綠色轉型統籌并重,強調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發展方式獲得經濟增長。達峰任務較重的地區,要加快實施傳統產業更新升級和綠色化改造,堅決遏制“兩高一低”產業盲目發展,推動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反促產業體系加快向高端智能綠色方向發展。(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打造試點示范。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積極穩妥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和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試點等工作,為全省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無錫經驗。高水平規劃建設中瑞低碳生態城、宜興零碳創新中心等試點示范,支持無錫經開區建設全域“雙碳”示范區。推進新吳區零碳科技產業園與三峽集團、中國能建等央企開展“零碳”項目引進、環保基金設立、綠電直購等方面合作。(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按照國家、省核算體系和方法的統一要求,適時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提升溫室氣體排放監管能力,定期制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摸清區域溫室氣體排放底數及變化情況。支持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制度。著力推動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加強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5G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碳排放監測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數據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法規標準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及時清理和修訂不適應綠色低碳發展工作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進一步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建立更高標準的綠色產品、低碳產品、碳足跡、碳中和等綠色認證體系。支持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和推動節能、可再生能源、氫能等行業和團體標準制定。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政策支撐體系。各市(縣)區要進一步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重大行動、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政策支持力度,明確責任單位,保障方案實施。充分發揮政府專項債券政策支持作用,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和激勵機制。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嚴格控制高能耗、高碳排放項目的信貸投放,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支持碳達峰目標實現,積極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形成有利于低碳發展的價格機制,進一步完善針對落后產能和低效企業實行的綠色電價政策,健全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調整機制。抓緊研究制定與產業結構調整、低碳綠色轉型和推進生態保護等相關的要素支持政策。(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統計局,市委金融辦,市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無錫監管分局、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協助省級主管部門做好相關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配額履約及清繳工作。積極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流動和集聚。加強碳排放權交易、用能權交易、電力交易銜接協調。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的市場交易與推廣運用,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綠色低碳科技項目落地。探索建立碳匯交易機制,推動交易市場化。(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低碳合作機制。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節能環保等領域的合作項目,擴大新能源技術、服務和產品出口。堅決貫徹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與國內外城市開展多領域、多層次的合作。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效益、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鼓勵引導企業推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環保管理,加大綠色低碳貿易主體支持培育力度,加強經驗復制推廣,促進外貿產業鏈、供應鏈的綠色可持續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加強對全市碳達峰工作的統籌協調,健全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對碳達峰相關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研究重大問題、制定重大政策、推進重大工程、發布重要數據。嚴格落實碳強度和碳排放總量綜合評價制度,實施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推進。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要求,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各市(縣)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協調和推進機制,完善相關保障機制。(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責編:司法局